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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計算的法律後果:立法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世界開放書籍

試卷 2 - ⇑ 使用計算的法律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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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使用資料和計算機的方式受您居住國家法律的約束。在全世界,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律,對於考試,您只需要瞭解影響英國的法律。

您必須熟悉以下立法

1992 年健康與安全(顯示屏裝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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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頒佈的健康與安全法旨在促進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管理的卓越性。關於辦公桌設定有嚴格的指南,包括顯示器定位、可調節椅子等的規定。在長時間使用計算機時,健康與安全至關重要。坐在計算機螢幕前打字和/或使用滑鼠對人類來說不是自然的動作,可能會導致健康問題,例如重複性勞損(RSI)、背部和眼睛問題。

一個合理佈局的工作場所的例子

1992 年健康與安全(顯示屏裝置)條例規定,僱主必須

  • 確保螢幕可調節並具有防眩光濾鏡
  • 提供可調節的支撐性椅子
  • 提供腳部支撐
  • 在計算機工作程式中提供休息時間
  • 必要時支付眼科治療費用

任何未能做到這一點的僱主都可能受到刑事調查。

1988 年版權、設計和專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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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年版權、設計和專利法 影響人們如何獲取、使用和分享想法、軟體和媒體。

專利是一種智慧財產權形式,個人或組織擁有該權利一段時間,允許他們向人們收取使用該權利的費用。在此時間過後,該想法就成為公共領域。專利包括燈泡(1841 年)和彈射座椅(1916 年)的設計。

美國軟體專利增長

計算機領域在硬體方面獲得了專利,最近在軟體方面也獲得了專利。許多人認為軟體專利 對計算機科學有害,因為它們阻止了創新並扼殺了創造力。一個著名的案例是 BT 試圖為超連結申請專利。如果成功,那麼每次使用超連結(全球資訊網上的每個頁面),人們可能都需要向 BT 付費才能獲得特權。其他人認為軟體專利在保護髮明者智慧財產權方面很重要,如果有人創造了一些新東西,他們應該得到獎勵。其他軟體專利包括:MP3GIF。印度等國家沒有軟體專利。

軟體版權指的是關於複製計算機軟體的法律。許多公司和個人編寫軟體並出售以賺取利潤,這些產品受版權保護,您不能在未經制造商許可的情況下複製程式碼或程式。他們認為,這保護了程式設計師的工作,對他們的努力給予了獎勵

版權符號
公有領域符號
Copy-Left 符號

其他公司和個人在自由和開源軟體(FOSS)許可下發布軟體。這些許可允許使用者使用、研究、修改和改程序序的設計,方法是提供其原始碼。一些 FOSS 支持者認為它從長遠來看會創造更好的軟體,而另一些人則認為不應該對任何軟體進行版權保護。FOSS 許可產品在執行全球資訊網以及建立 Facebook 等流行網站方面得到了廣泛使用。開源許可通常意味著,如果您建立的軟體對開原始碼進行了更改,並選擇釋出它,那麼您必須在相同的開源許可下發布您的新程式碼,這被稱為 Copy-Left。一些免費軟體屬於公有領域,這意味著您可以將其用於任何您希望的目的,如果您製作的軟體產品涉及對公有領域原始碼的更改,您不必將您的程式碼釋出到公有領域。

大多數作品的版權在已知的情況下持續到創作者去世後 70 年,否則持續到作品創作或出版後 70 年(計算機生成的著作為 50 年)。

總之,該法規定,使用者不允許

  • 未經許可使用版權材料
  • 未經許可使用專利設計
  • 未經許可編輯程式
  • 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複製或分發軟體

1990 年計算機濫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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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可用於識別在世個人的資料

1990 年計算機濫用法 處理那些破解計算機程式或系統的人。罪行可能包括從商業軟體產品中刪除版權保護措施、侵入學校資料庫更改成績、侵入公司網站並竊取客戶信用卡詳細資訊、建立病毒和木馬等。在 20 世紀 80 年代後期,人們認識到,商業和家庭使用計算機的增加需要立法來防止其被利用。為此,1990 年頒佈了計算機濫用法。

根據該法,制定了三項新的罪行

它禁止

  • 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
必須證明肇事者訪問了資料,並且他們沒有獲得授權,他們知道他們沒有獲得授權。
  • 未經授權訪問,意圖實施或協助實施進一步的罪行
為了證明惡意意圖,必須證明他們希望使用這些資訊來實施進一步的罪行。
  • 未經授權修改計算機資料
未經授權的修改還包括故意將病毒引入計算機系統。

“獲取訪問許可權”是指;“導致計算機執行導致其執行的任何操作”:複製/移動資料、擦除/更改資料、使用程式;或導致計算機輸出程式或資料。

計算機犯罪的一個難題是,它可以跨越物理和國家邊界,計算機濫用法認識到了這一事實,並且在計算機相關犯罪事件中,在英國可以證明與英國有“重大聯絡”的情況下,賦予英國法院管轄權。美國有自己的計算機欺詐和濫用法

1998 年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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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資料保護法 控制公司、組織和個人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它規定

  1. 資料只能用於收集資料的特定目的。
  2. 資料不得在未經相關個人同意的情況下向其他方披露,除非有法律或其他合法理由分享資訊(例如,預防或偵查犯罪)。其他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獲取此個人資料是違法的。
  3. 個人有權訪問關於他們的資訊,但要遵守某些例外情況(例如,為預防或偵查犯罪而保留的資訊)。
  4. 個人資訊不得保留超過必要的時間,並且必須保持最新。
  5. 個人資訊不得傳送到歐洲經濟區以外,除非該資訊涉及的個人已同意或已實施適當的保護措施,例如使用規定的合同形式來管理資料的傳輸。
  6. 除了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僅進行非常簡單的處理的組織以及用於國內用途的組織,所有處理個人資訊的實體都必須在資訊專員辦公室註冊。
  7. 持有個人資訊的公司的部門必須實施適當的安全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技術措施(例如防火牆)和組織措施(例如員工培訓)。
  8. 主體有權更正事實不準確的資訊(注意:這並不包括意見問題)。

2000 年調查權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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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權力法於 2000 年透過,它引入了攔截通訊的權力,旨在考慮到網際網路的發展。它規定了某些公共機構進行監控和訪問個人電子通訊的方式。該法案的支持者聲稱,這是一個引入新措施的藉口,其中一些措施包括能夠強迫某人透露其資料的加密金鑰,如果拒絕這樣做,將面臨最高 2 年的監禁。正如我們在資料包交換中所見,資料可以在主機之間傳輸過程中被讀取。然而,該法案的範圍超出了允許此範圍

  • 允許某些公共機構秘密要求 ISP 提供對客戶通訊的訪問許可權;
  • 允許對傳輸中的通訊進行大規模監控;
  • 允許某些公共機構要求 ISP 安裝裝置以方便監控;
  • 允許某些公共機構要求某人交出受保護資訊的金鑰;
  • 允許某些公共機構監控人們的網際網路活動;
  • 防止在法庭上披露攔截令的存在以及使用攔截令收集的任何資料。
練習:立法

什麼是個人資料?

答案

可以直接與活人聯絡的資料,例如電話號碼、地址或照片。

如果適用,請列出影響以下情況的法律,以及這些法律的哪些部分受到影響

  • 電話推銷員與客戶交談,喜歡客戶的聲音。他們去客戶的記錄中找到他們的家庭住址。他們送花給客戶過情人節

答案

**資料保護法**:資料沒有被用於適當的目的

  • 一位辦公室經理拒絕讓他們的程式設計師/員工休息,強迫他們連續工作 5 個小時。

答案

**健康和安全法規**:公司必須允許員工定期休息。

  • 一位客戶打電話給一家銷售公司,要求瞭解銷售公司掌握的關於他們的所有詳細資訊。該公司拒絕。

答案

**資料保護法**:公司必須在被要求時提供關於個人的資訊(儘管他們可能會收取費用)。

  • 一位老師使用一家公司的徽標建立資源,並將其假冒為微軟的內部文件。

答案

**1988 年版權、設計和專利法**:未經版權持有人的許可,不得使用徽標和其他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在教育環境中的合理使用不適用於英國)。

  • 一名學生擁有最新的電腦遊戲,併為他們的朋友製作了一份副本。

答案

**1988 年版權、設計和專利法**:未經版權持有人的許可,製作受版權保護材料的副本是非法的。

  • 一名 A2 學生建立了一個程式來讀取透過他們家庭網路中的路由器傳遞的資料包。

答案

如果網路與其他人共享,而他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2000 年調查權力法**:攔截或篡改網際網路資訊是非法的。

否則

這並不違法。

列出 1992 年健康與安全(顯示屏裝置)法規要求您做的事情中的 3 項

答案


  • 確保螢幕可調節並具有防眩光濾鏡
  • 提供可調節的支撐性椅子
  • 提供腳部支撐
  • 在計算機工作程式中提供休息時間
  • 必要時支付眼科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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