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線性替換積分函式與反向執行鏈式法則相同。在核心四中,我們將核心三中學習的知識形式化。然而,我們在核心三中學習的過程在核心四中也是相同的。為了積分函式
.
積分 12cos(12x + 9).
- g(x) = 12x + 9 且

- sin(12x+9) + C
分部積分法並沒有像替換法那樣真正解決問題,而是將函式轉換為(希望)更容易積分的函式,無論是透過替換還是其他方式。
考慮乘積法則
積分這個規則得到
我們需要積分的函式現在已經從
變為 
積分
關於 





另一個更復雜的例子
對
關於
進行積分



- 現在我們可以再次對
使用分部積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