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級哲學/上帝的概念
在 A 級哲學中,"上帝的概念"指的是亞伯拉罕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中上帝的概念。一般來說,他們都認為上帝是全知的(無所不知)、全能的(無所不能)和全善的(充滿愛)。有些人區分了宗教中更個人化的上帝和哲學家眼中更加超然、非個人化和無動於衷的上帝。
由於上帝被認為是全知的,這意味著他知道一切,那麼他的屬性如何與人類自由意志的概念相相容就成了一個問題。如果上帝的全知是指他擁有對所有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事件的真實知識,那麼他必然知道每個人所做的和將要做的所有行動。如果他知道每個人下一步將要採取什麼行動,而他的知識絕對必須是真實的,那麼我們就無法做其他事情。如果我們無法做其他事情,我們就不會擁有自由意志,因為這個想法與上帝的全知不相容。
宗教信仰者可能會爭辯說,自由意志由於上帝的全知而變得多餘的觀點是錯誤的,因為最後的審判(當我們被送到天堂或地獄時)證明了我們的行為有後果。然而,隨後人們可能會爭辯說,上帝把任何人送到天堂或地獄都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無法偏離他所知道的我們一直在走的道路。從技術上講,我們從未真正有機會做我們想做的事情,我們只能做他所知道我們會做的事情,所以他沒有權利因我們的行為而審判我們。
托馬斯·阿奎那對這個論點的回應是聲稱上帝存在於時間之外。他知道我們將來會做的一切,因為他已經一次性看到了我們所有的行為。我們始終可以自由選擇做其他事情,因為他已經即時看到了所有事情的發生。上帝的全知應該理解為永恆的知識,而不是對我們認為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的預知。阿奎那並沒有改變全知或自由意志的定義,但為了使他的回應有效,上帝必須是永恆的,而不是不朽的。有些人可能會指責阿奎那是在思考哲學家的上帝,而不是宗教中的上帝。
亞里士多德和大衛·休謨等哲學家為自由意志提出了一個"相容論"的定義,這意味著上帝和全知是(正如術語的名稱所暗示的那樣)相容的。問題是我們想象自由意志是自由意志主義的,這意味著如果我們可以隨時做出任何選擇,而無論這個選擇是否正確,或者是否是我們真正想要的選擇,我們才是"自由"的。如果自由意志是自由意志主義的,而上帝不像阿奎那所認為的那樣是永恆的,那麼上帝的全知與自由意志就不相容。然而,根據相容論的定義,自由意志是指我們能夠做出我們想要做出的選擇,我們不被強迫這樣做。如果自由意志是相容論的,那麼上帝知道我們將選擇什麼並不重要,因為這將永遠是我們想要選擇的東西。然而,這完全改變了我們對自由意志的看法。有些人可能會拒絕相容論的定義,如果他們拒絕,那麼這個回應就不起作用,上帝的全知仍然存在問題。
現代哲學家理查德·斯溫伯恩支援"開放未來"解決上帝全知問題的方案。這個想法是,上帝不可能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因為還沒有任何未來可以知道。上帝確實擁有全知,但他只知道已經發生的事情,不知道將會發生的事情。對於宗教信仰者來說,尤其是基督徒來說,這不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案。在舊約中,上帝明確表示他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這也改變了對全知的傳統看法,可能讓宗教人士感到難以接受,因為它破壞了上帝對每個人都有神聖計劃的想法。
這是一個對全能概念的傳統挑戰。這是一個悖論,因為兩種"解決方案"都暗示了全能存在的想法是荒謬的,是自相矛盾的。問題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是否有能力創造一塊他無法舉起的石頭?如果他能夠創造石頭,那麼他就不全能,因為他做不到一些事情 - 舉起石頭。如果他無法創造石頭,那也是他做不到的事情,這意味著無論哪種情況,他都不全能。這不像乍看之下那麼簡單。它與一個全能存在是否能夠做一些限制自身力量的事情有關,例如創造真正自由的生物,這些生物可以違抗他,而這在關於上帝的哲學爭論中是一個大問題。
包括約翰·萊斯利(J.L.)·麥基在內的許多無神論哲學家認為,這個悖論無法解決,它本質上證明了全能存在的概念是荒謬的。
喬治·馬伕羅迪斯認為,荒謬的不是全能存在的概念,而是全能存在創造一塊他無法舉起的石頭的概念。如果這個悖論被重新表述為"一個擁有足夠力量舉起任何東西的上帝能夠創造一塊一個擁有足夠力量舉起任何東西的存在無法舉起的石頭嗎?",那麼它就會變得荒謬。這是一個無效的問題,因為任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這是一個針對石頭悖論具體情況的很好的批評,但它並沒有幫助我們回答一個更大的問題,即一個全能的存在是否能夠降低自身的力量,例如前面提到的關於人類自由意志的問題。
這個想法來自柏拉圖的對話《優提弗羅》,關於上帝和道德。宗教信仰者認為,上帝命令什麼就是什麼,因為他充滿愛,是至善的,但這會導致關於為什麼它是道德的(好的)的問題。一種選擇是,上帝命令什麼就是好的,因為上帝本身是好的,但這意味著上帝可以命令人們做一些通常被認為是可怕的事情,例如大規模殺戮,而這必須是道德的,因為上帝已經命令了。聖經甚至支援這種擔憂,因為舊約中的上帝以做一些這樣的事情而聞名。另一種選擇是,上帝根據外部道德來源發出命令。然而,這意味著上帝不是全善的,也不是至善的,因為他只是在遵循一個外部來源,而這個外部來源才是真正的至善。無論哪種情況,上帝都不能連貫地被稱為全善。
托馬斯·阿奎那認為,道德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上帝創造的自然法則。他擁有全善的本性,只能意願好的東西,他始終遵守他制定的法則。他的命令不是這樣流動的,所以他命令做像大規模殺戮這樣的事情的問題就消失了。然而,如果上帝被限制在只做全善的行為,那麼他的力量就會受到限制,人們可能會爭辯說阿奎那在與上帝的全能相矛盾。
這通常被稱為關於上帝如何與時間互動的一種更傳統的信仰。這種觀點認為,由於上帝應該是永恆不變的,他不能存在於時間之中,因為時間中的萬物都在變化。因此,上帝必須存在於時間之外。托馬斯·阿奎那將其比作道路上的人和山頂上的人。道路上的人只能看到他們面前或周圍的東西,他們被困在道路的範圍內。山頂上的人可以看到道路上的人所能看到的一切,甚至更多,因為他們位於道路之上,也位於土地之上。道路是時間,而山頂上的人是上帝。
安東尼·肯尼不同意阿奎那對永恆的解釋,因為他認為這個概念本身是不連貫的。羅馬在公元 64 年被燒燬,肯尼在 20 世紀寫下了他對永恆的看法。如果上帝是永恆的,他一定同時看到了肯尼寫作和羅馬被燒燬。然而,羅馬被燒燬和肯尼寫作是先後發生的,相隔數千年。這證明了上帝是永恆的這一概念是不連貫的,因為這些事件並非同時發生。
諾曼·克雷茨曼和埃莉諾·斯騰普聲稱,肯尼誤解了討論上帝是永恆時“同時”的含義。對於時間生物來說,同時意味著事物同時存在或發生,稱為 T-同時性。由於我們是時間生物,對我們來說同時指的是 T-同時性,所以羅馬被燒燬和肯尼寫作是先後發生的,並非同時。對於上帝和永恆的生物來說,還有一個定義,即 E-同時性。這意味著事物存在於同一個永恆的現在。斯騰普和克雷茨曼引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來支援他們的說法。上帝的參照系意味著他看到事物是同時發生的,而我們看到事物是先後發生的。
永恆的上帝
[edit | edit source]神學家尼古拉斯·沃爾特斯托夫認為,聖經說亞伯拉罕的上帝是永恆的,這意味著他存在於時間之中,但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如果上帝存在於時間之中,那麼他離我們更近,這使他更具個性,也更參與人類事務。這意味著上帝是時間性的。然而,如果上帝是永恆的,那麼這就會給他的全知帶來問題,如前所述的自由意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