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會計/投資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債務證券投資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公司投資於各種債務證券,包括政府證券(聯邦或市政)、公司債券、票據和商業票據。公司如何核算這些債務投資取決於管理層對這些投資的意圖。

根據管理層的意圖,債務投資可以分為三類。

  • 持有至到期 - 公司希望持有債務至到期。
  • 交易 - 債務旨在短期內交易以獲取少量利潤。
  • 可供出售 - 公司打算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出售。它並非旨在持有至到期,但它也並非旨在進行交易。

當我們談論交易時,我們指的是非常短期的買賣。如果債務是在打算在會計期間內出售的情況下購買的,公司可以證明它打算用於交易。為什麼有區別?稍後當我們談論收入確認時,我們核算所得收入的方法會有所不同。


持有至到期證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持有至到期證券以攤餘成本計量,而不是以公允價值計量。

  • 實際利率法

可供出售證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可供出售證券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淨利潤,直到證券出售後才計入。

交易證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用於交易的證券以公允價值計量,未實現的收益或損失計入淨利潤。

權益證券投資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公允價值法(持有比例低於20%)
  • 權益法(持有比例介於20%至50%之間或具有重大影響)
  • 合併報表(控制權益)

衍生工具投資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遠期合約
  • 期權合約
  • 公允價值對沖
  • 混合證券的拆分
  • 衍生工具的披露

參考文獻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2]

  1. "投資銀行收入連續第四年下降"
  2. Kieso, Donald E., Weygandt, Jerry J., and Warfield, Terry D. (2007). 中級會計,第12版。 John Wiley & Sons. ISBN 0-471-74955-9 第 837-882 頁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