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E/SQE1 樣題解答
合同法:形成:要約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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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是 B。
網站設計師透過他們的宣傳單提供要約,宣傳他們的網站設計套餐,幷包含他們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其中包含免責條款。但是,建築師僅僅要求報價並沒有接受這個要約。這個行為只相當於要約邀請,即邀請談判或開始合同。
建築師透過傳送附有自己標準條款和條件的信件發出了還價,該條款和條件沒有包含免責條款。然而,建築師簽署並退回了撕下條,上面寫著同意網站設計師標準條款和條件的報價,這表明建築師接受了網站設計師的要約,因此合同以網站設計師的條款成立。
因此,選項 B 是最準確的陳述,因為報價構成了建築師以網站設計師的標準條款和條件接受的要約。
在英國合同法中,免責條款是合同中的一項條款,旨在限制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合同違反或其他損失或損害的情況下承擔的責任。
例如,免責條款可以限制一方可以索取的損害賠償金額,或完全排除某些型別的損失或損害。它還可以限制一方提起訴訟的時限,或要求在提起訴訟之前必須滿足某些條件。
免責條款通常用於商業合同,在商業合同中,當事方可能希望限制其因潛在損失或責任而承擔的風險。它們也常用於消費者合同,例如保險單或標準條款和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可能希望在合同違反的情況下限制其對消費者的責任。
然而,免責條款須遵守某些法律要求和限制。例如,根據 1977 年《不公平合同條款法》,試圖排除或限制因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的免責條款通常是不可執行的。
同樣,如果發現免責條款不公平或不合理,或者不夠清晰和具體以至於不可執行,則該免責條款也可能無法執行。因此,各方必須仔細起草免責條款,以確保其具有法律效力,並且不會違反這些限制和要求。
商業法與實踐:破產(公司和個人):債權人分配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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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是 C。
公司資產中相互競爭的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由擔保交易法確立的優先順序規則決定。在本案中,公司資產存在兩個相互競爭的擔保權益:貿易供應商的浮動抵押和銀行的浮動抵押。
根據一般優先順序規則,如果後來的擔保權益是在善意、有價值的報酬且未經事先知曉的情況下建立的,則它將優先於先前的擔保權益。但是,如果先前的權益已妥善登記,則它通常優先於任何後來的權益,無論其建立時間或後來的持有人是否事先知曉。
在本案中,貿易供應商的浮動抵押是在銀行的浮動抵押之前建立的,但未在公司註冊處登記。銀行知道貿易供應商抵押的存在,但它在銀行建立自己的抵押時尚未登記。
未能登記貿易供應商的抵押意味著它對管理人和銀行無效。這意味著管理人和銀行不受貿易供應商抵押的約束,可以執行他們自己對公司資產的擔保權益。因此,即使銀行的浮動抵押是後來建立的,它也優先於貿易供應商的抵押。
總之,未能登記貿易供應商的浮動抵押意味著它對管理人和銀行無效。這使得銀行的浮動抵押即使是後來建立的,也可以優先於貿易供應商的抵押。
在英國公司法中,浮動抵押是一種擔保權益,可以對公司的資產進行抵押以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的信貸。與固定抵押不同,固定抵押附加在公司的特定資產上(例如房產或機器),浮動抵押是對隨著時間推移而發生變化的一組資產的抵押。
浮動抵押涵蓋的資產可能包括庫存、應收賬款和其他價值和營業額會波動的資產。抵押“浮動”在這些資產之上,這意味著公司可以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繼續使用和處置這些資產,但須遵守抵押協議中規定的某些限制。
浮動抵押允許貸方在不佔有特定資產的情況下擔保貸款,這對於貸方和公司雙方都有利。對於貸方來說,浮動抵押為公司資產提供了擔保,同時允許公司繼續運營和產生收入。對於公司而言,浮動抵押可以為其管理資產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因為它可以在不徵得貸方許可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和處置抵押涵蓋的資產。
但是,公司法對使用浮動抵押有限制。例如,如果浮動抵押是為了擔保過去的債務而不是未來的債務而建立的,則該浮動抵押可能無效。此外,如果公司進入管理或清算程式,浮動抵押將“結晶”為固定抵押,這意味著貸方將不再能夠使用抵押涵蓋的資產。
總的來說,浮動抵押是英國企業融資的重要工具,它為擔保信貸提供了一種靈活的方式,同時允許公司繼續運營和管理其資產。
在英國公司法中,債券是一種檔案,它以公司資產作為貸款或其他形式信貸的擔保,建立公司資產的固定或浮動抵押。當公司與銀行簽訂債券時,它實際上是在同意使用其資產作為貸款的抵押品。
債券可以採取多種形式,但它通常規定貸款條款、貸款金額、利率和還款條款。債券還將指定作為貸款抵押品的資產,無論它們是固定資產還是浮動資產。
如果債券建立固定抵押,則意味著作為抵押品的資產是特定的且明確定義的,並且在未經貸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固定資產的例子可能包括房產或機器。如果債券建立浮動抵押,則意味著作為抵押品的資產不是特定的,並且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浮動資產的例子可能包括庫存、應收賬款或其他會發生波動的資產。
與銀行簽訂債券可能是公司獲得融資的重要手段,但也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公司違反貸款,銀行可能會佔有作為抵押品的資產以收回債務。因此,公司必須仔細考慮債券條款,並確保能夠履行貸款協議下的義務。
爭議解決:披露和檢查:特權和無偏見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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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是 D。
訴訟特權保護客戶與其律師或第三方之間為了獲得或提供與實際或預期訴訟相關的法律建議而進行的機密通訊。
在本案中,兩頁信是由獨立的財務顧問撰寫的,其唯一目的是在目前訴訟中就起訴前信函草案提供建議。因此,它是在為了獲得與目前訴訟相關的法律建議的目的而建立的,因此很可能受到訴訟特權的保護。
信件在原告的總經理辦公室被發現,並且由原告的律師保管,這一事實並不影響原告根據訴訟特權拒絕檢查信件的權利。
選項 A 是錯誤的,因為控制不是決定訴訟特權是否適用的相關因素。
選項 B 是錯誤的,因為法律諮詢特權僅適用於客戶與其律師之間為了提供或接收法律建議而進行的機密通訊。
選項 C 是錯誤的,因為比例性是批准或拒絕檢查檔案的因素,但它不是聲稱拒絕檢查的權利的依據。
選項 E 是錯誤的,因為信函的時間安排不會影響訴訟特權的適用性。
商業法與實踐:法人資格和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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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C 是正確的。在這種情況下,腳踏車愛好者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了供應腳踏車服的合同,但代表公司簽署,而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因此,該合同對公司沒有法律約束力,因為公司在簽署合同時不存在。
在公司成立之前,它沒有法人資格、權利或義務。因此,在成立之前簽署的任何合同對公司沒有約束力,簽署合同的發起人將對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負個人責任。
在本案中,由於腳踏車愛好者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公司簽署了合同,因此履行合同的義務由愛好者個人承擔,而不是由公司承擔。因此,合同的利益也將歸愛好者個人所有,而不是歸公司或其股東所有。
為了使合同對公司具有約束力,愛好者需要在公司正式成立後以公司的名義簽署一份新合同。這將確保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受合同條款的約束,並能享受其利益。
公法:司法審查:起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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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C 是正確的。
表姐不能以女性代表的身份根據《人權法案》提起訴訟。
根據《人權法案》,人權公約權利受到侵犯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公共機構。但是,《人權法案》沒有規定代表訴訟,除非在受害者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特定情況下。選項 A 不正確,因為《人權法案》沒有明確賦予家庭代表起訴權。選項 B 不正確,因為雖然匿名是受害者嚴重關切的問題,但這本身不足以允許他人代表她提起訴訟。選項 C 是正確答案,因為只有侵權行為的受害者才能根據《人權法案》提起訴訟。表妹不是侵權行為的受害者,因此不能代表該女子提起訴訟。選項 D 不正確,因為法院對代表人能夠支付訴訟費用的滿意並不足以允許他人代表受害者提起訴訟。選項 E 不正確,因為《人權法案》中關於代表訴訟的規定僅適用於受害者無法合理地單獨提起訴訟的有限情況下,例如,當有許多個人提出相同索賠時。
商業法和實踐:公司治理與合規:公司董事和股東的權利、義務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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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D 正確。
是的,因為該交易涉及出售和購買土地,其價值超過公司資產價值的 10%,這觸發了 2008 年公司(示範章程)條例(未修訂)關於股東批准的要求。這是因為,根據該條例,出售土地等重要的非現金資產需要公司股東批准,而出售的土地價值超過了公司淨資產的 10%。擬議購買者是董事所知,並且他們也是股東,這與股東批准的要求無關。
合同法:救濟: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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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最有可能判決的救濟是修復費用。這是一種損害賠償形式,要求供應商支付以正確邊框設計(顯示希臘國旗)的瓷磚替換瓷磚的合理費用。這種救濟的目的是讓餐廳老闆處於履行合同後的狀態,即給他們最初訂購併支付的瓷磚。
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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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是 C。1980 年《時效法》規定了提起訴訟的時限。違反合同索賠的時限通常為違反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年。在本案中,水管工據稱違反合同發生在 2015 年 6 月,索賠是在 2021 年 3 月提出的,在六年的時限內。當訴訟當事人死亡時,訴訟不會自動終止。法院有權允許訴訟繼續針對死者個人代表進行,後者負責處理死者的財產和債務。這是透過在訴訟中以個人代表代替死者來實現的。在本案中,水管工在訴訟提起後但在訴訟解決之前去世了。因此,原告申請以水管工的個人代表代替死者水管工作為被告,以便訴訟能夠繼續進行。如果相關時效期在訴訟開始時已過,則法院有權命令在訴訟中更換新的當事人。在本案中,訴訟是在違反合同索賠的六年時限內提出的,因此法院有權允許原告以水管工的個人代表作為被告替代水管工。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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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是 B。
B 是正確的。男子和女子之間存在合同,因為承諾了足夠的對價。對價是訂立合同的關鍵要素,它指的是作為交換而提供的有價值的東西。在本案中,男子承諾以 25 英鎊的價格將腳踏車賣給女子,而女子承諾支付這筆款項。這種承諾的交換足以構成合同的有效對價。雖然男子後來發現這輛腳踏車的價值遠高於他最初的設想,但這並不改變雙方之間已經訂立合同的事實。男子不能僅僅因為對腳踏車價值的錯誤判斷而單方面取消合同。因此,如果女子仍然想以 25 英鎊的價格購買腳踏車,她可以要求男子履行承諾,強迫他將腳踏車賣給她。但是,如果女子同意解除男子與她的合同,那麼合同將終止。
法律體系:法院:法院等級制度、上訴制度和管轄權
正確答案是 D。
上議院已被最高法院取代,成為英國最高法院。因此,選項 C 不再正確。在現行法律制度下,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有權批准上訴。上訴法院可在審理時或之後,在提出申請的情況下,批准對自身裁決的上訴。最高法院可以批准對上訴法院裁決的上訴,或者在特殊情況下,批准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如果它認為該案提出了重要的原則或實踐問題,或者有其他充分理由進行上訴。因此,正確答案是 D,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有權批准上訴。
侵權法:妨害:公害和私害
正確答案是 B。
該女子應追究的侵權行為是 B。公害。公害是對公眾共有的權利的過分干預。在本案中,男子的農貿市場導致該村在星期四變得非常繁忙,影響了該女子交付貨物的能力,並導致她損失了生意。這種干預該女子從事商業活動的權利是一個影響公眾的普遍問題。另一方面,私害是指對個人使用或享有其財產的過分干預。在本案中,該女子沒有抱怨對她的財產的任何干預,而是抱怨她的商業活動的受到的影響。
《萊恩斯訴弗萊徹案》是一個嚴格責任侵權行為,當被告的土地上發生危險物質洩漏,造成原告的財產損害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疏忽和侵佔土地也不適用於這種情況,因為它們無法充分解決影響該女子生意的公共干預問題。
因此,在本案中,該女子最合適的訴訟理由是公害。
商業法和實踐
正確答案是 D。
出售辦公樓房所實現的收益應由個人合夥人而不是作為獨立法律實體的合夥企業承擔資本利得稅(CGT)的責任。承擔 CGT 責任的比例將與其資本利得利潤分配比例相一致,該比例基於其資本貢獻。因此,高階合夥人將承擔 50% 利潤的 CGT 責任,管理合夥人承擔 30% 利潤的 CGT 責任,初級合夥人承擔 20% 利潤的 CGT 責任。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其資本貢獻來分配資本利潤。他們以平等的比例分配收入利潤這一事實不會影響他們承擔 CGT 責任。
正確答案是 C。
在第二個會計期間發生的 45,000 英鎊的營業虧損可以抵消第一個會計期間發生的 75,000 英鎊的應稅收益,因為應稅收益發生在發生營業虧損的會計期間之前結束的 12 個月期間內。這被稱為“同一會計期間”規則。選項 A 是錯誤的,因為第一個會計期間沒有發生任何營業或資本損失與“同一會計期間”規則的適用無關。選項 D 也是錯誤的,因為公司在發生營業虧損的會計期間之前不需要經營滿 12 個月才能適用“同一會計期間”規則。
商業法和實踐
正確答案是 D。
股東決議透過新章程和新章程必須向公司註冊處備案。這是因為根據 2006 年公司法第 22 條,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訂必須以透過修訂的決議副本和修訂後的章程副本為證。還必須支付規定的費用。建議修改示範章程和新章程的董事會會議記錄可以作為內部記錄保留,但不需要向註冊處備案。
正確答案是 D。
黃金法則是一種法定解釋方法,法官在這種方法中偏離了法令中使用的詞語的字面含義,以避免出現荒謬或不公正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查看了相關法令中使用的詞語的自然和通常含義,但發現這種解釋會導致荒謬的含義。因此,法官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了這些詞語以避免這種荒謬,這與黃金法則的應用一致。選項 A,字面法則,將要求法官對法令中使用的詞語的自然和通常含義生效,即使這會導致荒謬的結果。選項 B,弊端法則,涉及解釋法令以透過考慮法令旨在糾正的問題來體現議會的意圖,但這似乎與所描述的情況無關。選項 C,外部證據法則,涉及使用議會辯論或歷史背景等外部來源來解釋法令,但這種情況中沒有提到使用此類來源。選項 E,內部證據法則,涉及檢視法令本身的語言和結構來解釋它,但這似乎不是法官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的方法。
公共法
正確答案是 B。
這是英國憲法的普遍原則,即當法令與特權權力發生衝突時,法令優先。在本例中,雖然政府正在行使其特權權力,但議會在立法中制定的補償計劃具有法律效力,政府不能透過依賴其特權權力來逃避其支付補償的義務。受影響的建築物佔用者可以依賴這項立法,要求因建築物在政府控制下而遭受的任何費用和損失的補償。
道德
最好的答案是 E。
律師應該寫信給客戶,告知他專家費用並徵求他的指示,因為最初的估算不再準確。律師有義務讓客戶瞭解案件的預計費用以及對該估算的任何重大變化。專家費用的增加是一個重大變化,這意味著最初的估算不再準確。因此,律師必須告知客戶新的估算並在他承擔任何額外費用之前徵求指示。因此,選項 E 是正確答案。
公共法
正確答案是 A。
根據《公約》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高等法院已經接受了該男子的說法,即將對其使用的證據是透過酷刑獲得的。如果該男子被驅逐到其原籍國,他將有遭受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風險。作為《公約》的簽署國,英國有義務確保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每個人,包括非英國國民,享有《公約》權利。因此,高等法院不會維持驅逐令。
法律服務
E 是最好的答案。
根據 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FSMA 2000)第 19 條,任何人不得在英國進行受監管的活動,除非該人是獲授權的或豁免的。這被稱為一般禁止。對一般禁止有一些排除,這些排除適用於幾種特定的活動型別,並且是針對一般受監管活動之外的。第 70 條排除適用於作為委託人或代理人進行交易、安排交易以及就公司股票的買賣提供建議的受監管活動。使用該排除存在一些條件:要麼股票必須佔公司投票權股份的 50% 或更多,要麼股票與購買者已持有的任何股票一起佔公司投票權股份的 50%,並且各方都是公司、合夥企業、單個個人或一組關聯個人;或者交易目的可以合理地被認為是收購對公司事務的日常控制權。
爭議解決
正確答案是 D。
舉證責任在於原告,原告必須以優勢證據證明指控。在民事案件中,證明標準是優勢證據。
侵權法
正確答案是 A。
根據1987年《消費者保護法》,男子可以因腳踏車缺陷而造成的傷害獲得賠償。該法案對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施加了嚴格的責任,要求其對缺陷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如果產品未提供人們有權期待的安全保障,則該產品被視為有缺陷。在本案中,山地腳踏車的特殊金屬車架旨在增強其在崎嶇地形上的效能。然而,一些螺釘的金屬腐蝕導致車把斷裂,這是不可預見的。因此,這輛腳踏車未能提供男子有權期待的安全保障。因此,根據1987年《消費者保護法》,男子可以因腳踏車的缺陷以及缺陷造成的傷害而獲得賠償。傷害不可預見或該法案未授予人身傷害賠償並不相關。
法律服務
E 是最好的答案。
“成功費”是指律師在CFA下,當其客戶的案件成功時,有權獲得的額外費用。成功後,律師有權獲得標準小時費率,加上以這些小時費率的% 上漲計算的成功費,最高為 100%。在本案中,原告的案件成功,因此標準小時費率 20,000 英鎊加上 20,000 英鎊 X 0.9(90% 成功費)等於 38,000 英鎊。
法律服務
正確答案是 B。
上訴法院不受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CPC)先前裁決的約束。最高法院在 Willers v Joyce & anr [2016] UKSC 43 案中澄清了這一點。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如果上訴法院的裁決與其他情況下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不一致,則上訴法院不應遵循 JCPC 的裁決,除非 JCPC 明確指示國內法院應將其裁決視為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JCPC 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最高上訴法院,直到 2009 年。然而,最高法院現在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不受 JCPC 裁決的約束。這是因為最高法院是高於 JCPC 的上級法院。只有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才應偏離 JCPC 的裁決。
最佳答案是 A。
根據公約第 3 條,“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作為公約的簽署國,英國有義務保障其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人的公約權利,包括非英國國民。因此,高等法院不會維持驅逐令。
商業法和實踐
最佳答案是 A。
當兩個人或更多人同意一起開展業務,並以盈利為目的,就會產生合夥關係。在本案中,這三位客戶已同意一起創業,並平分利潤。雖然該企業虧損,但客戶有意盈利並在企業中投資了資本,表明他們正在共同進行合夥經營。
道德
E 是最好的答案。
根據律師、認證法律執行人員和註冊外國律師行為準則 8.7 條,“您應確保客戶獲得關於其事項定價方式的最佳資訊,並在委託時以及在案件進展中適當時,告知客戶事項的可能總成本和任何已產生的費用”。如果費用將超過已達成協議的費用,律師必須確保在開始工作之前獲得客戶對該費用增加的同意,否則您可能無法獲得付款。請注意,在 SRA 詞彙表中,費用指“費用和支出”。A 錯誤。律師需要在案件進展中告知客戶費用。根據律師、認證法律執行人員和註冊外國律師行為準則 8.7 條。B 錯誤。律師需要在案件進展中告知客戶費用。根據律師、認證法律執行人員和註冊外國律師行為準則 8.7 條。C 錯誤。律師需要在案件進展中告知客戶費用。根據律師、認證法律執行人員和註冊外國律師行為準則 8.7 條。請注意,費用指“費用和支出”,其中支出指“為客戶或信託支付或將要支付給第三方的任何費用或開支(包括任何增值稅部分),但辦公室開支(如郵資和快遞費)除外”。D 錯誤。沒有普遍原則表明,如果律師發生的支出要從客戶那裡收回,則客戶必須事先專門批准發生的任何支出,並且費用和支出的收回並不僅僅取決於支出是否已在客戶的“知情同意”下發生。即使某項成本專案或某項支出未包含在已提供的估算中,或者未事先明確授權,也不一定意味著沒有得到對支出的知情同意。
合同法
最佳答案是 C。當買方拒收貨物時,他們有權收回已支付的購買價款,接受和退回貨物產生的任何費用,以及因違反合同直接導致的任何其他損失。在本案中,零售商拒收了有缺陷的箱子,並從另一家供應商處以 70,000 英鎊的價格購買了替代箱子。零售商有權收回已支付給供應商的購買價款,即 60,000 英鎊,以及獲得替代箱子的額外費用,即 70,000 英鎊,但僅限於該額外費用是因違反合同而直接產生的損失。零售商支付的 20,000 英鎊定金與索賠金額無關,因為該定金是作為購買價款支付的,並且被零售商未支付剩餘購買價款這一事實抵消了。因此,零售商可以向供應商合法索賠的金額是替代箱子的成本與支付給供應商的購買價款之間的差額,即 70,000 英鎊 - 60,000 英鎊 = 10,000 英鎊。此外,零售商可以索賠因違反合同直接造成的任何其他損失,例如因有缺陷的箱子而產生的任何額外運輸或儲存費用。但是,問題只詢問索賠金額,因此正確答案是 C,即 30,000 英鎊。
A 是最佳答案。
如果僱員的錯誤行為與其工作之間存在足夠的關係,則僱主可能對其僱員的錯誤行為承擔間接責任。B 錯誤。最高法院認為,僱主對其僱員在工作中犯下的罪行可能承擔間接責任。WM Morrison Supermarkets plc v Various Claimants C 錯誤。僱主可能對其僱員在工作時間以外發生的事件承擔間接責任。Bellman v Northampton Recruitment Ltd D 錯誤。僱主可能對其所有僱員的行為承擔間接責任,無論他們是初級還是高階僱員。E 錯誤。即使僱員違背了明確指示,且未為僱主帶來任何利益,也會產生間接責任。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B。
在本案中,律師有合理的理由懷疑其客戶參與了洗錢活動,這是一種刑事犯罪。律師監管局 (SRA) 要求律師將任何洗錢嫌疑報告給相關部門,並採取措施防止進一步參與交易,直到他們收到相關部門的授權。律師已將可疑活動報告給指定官員,但這並不一定免除他們的道德和法律義務。律師必須確保遵守其職業義務,包括以誠實和以客戶的最大利益為重,同時遵守與洗錢相關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因此,律師在收到相關部門的授權之前不應進行交易,因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他們參與刑事活動,並可能受到 SRA 的紀律處分。
合同法
最佳答案是 D。恢復是指將當事人恢復到合同簽訂前的原始狀態。在本案中,恢復是不可能的,因為買方在購買苗圃後對苗圃進行了大量的建築工程。買方無法將苗圃恢復到賣方原來的狀態。這意味著基於恢復原則的撤銷不是買方可獲得的補救措施。相反,買方可能能夠對賣方作出的欺詐性虛假陳述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B。《2010 年平等法案》要求僱主對殘疾員工進行合理調整,以防止他們與非殘疾員工相比處於重大劣勢。當一項規定、標準或做法、一項物理特徵或輔助工具或服務的缺失使殘疾人與非殘疾人相比處於劣勢時,該義務就會產生。在本案中,殘疾員工要求公司購買可以讓他更有效地使用電腦的電腦軟體。如果公司未能提供這種合理的調整,殘疾員工可能會與那些能夠無需此類軟體就能使用電腦的非殘疾員工相比處於重大劣勢。這可能導致殘疾員工被排除在某些工作機會之外,或者無法有效地履行其職責,這可能被視為該法案規定的歧視。因此,為了履行其在該法案下的義務,該公司的合夥人必須進行合理的調整,例如提供必要的電腦軟體,以確保殘疾員工不會處於重大劣勢。
法律服務
C 是最佳答案。
公司必須識別其客戶,並在適用情況下識別其實際受益人,然後核實其身份。根據 2017 年《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資金轉移(付款人資訊)條例》,實際受益人的含義:法人或合夥企業 5.—(1) 在這些條例中,“實際受益人”,關於不是證券在受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是指—— (a) 對公司管理行使最終控制權的任何個人;(b) 任何最終擁有或控制(在每種情況下,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包括透過記名股票持有或其他方式,超過 25% 的公司股份或投票權的任何個人;或者 A、B、D 和 E 是錯誤的。
爭議解決
最好的答案是 E。
訴訟中的普遍規則是敗訴方承擔勝訴方的訴訟費用,在本案中,該男子未能成功抗辯房地產經紀人提出的索賠。
侵權法
A 是最佳答案。
在侵權行為訴訟中,未能減輕損失意味著當事人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財產遭受進一步損害。B 是錯誤的。過失行為不是損害的完全障礙。《1945 年過失行為法》使法官能夠對因其自身過失部分導致受傷的原告作出損害賠償:在此法案之前,如果原告有絲毫過失,則不予賠償。C 是錯誤的。《萊恩斯訴弗萊徹》案要求 1. 在被告土地上的積聚 2. 如果逃逸,可能造成損害的事物 3. 逃逸 4. 非自然使用土地 5. 損害不得過於遙遠。在事實情況下,積聚是在公司或原告的土地上,而不是在女人的土地上。D 是錯誤的。工廠地板的修復費用不在公司的合理預料範圍內,因為公司即使可以免費搬運這些桶,但還是搬運了這些桶。E 是錯誤的。損害的因果關係鏈沒有斷裂——損害是由桶不適合儲存酸引起的,公司的無作為(沒有搬運桶)並沒有斷裂這條鏈。
道德
D 是最佳答案。
《律師、REL 和 RFL 行為準則》5.1(a) 條關於客戶轉介的規定,“告知客戶您或您的企業或僱主在將客戶轉介給其他人方面是否有任何經濟或其他利益,或介紹人在將客戶轉介給您方面是否有任何經濟或其他利益。”
公共法
最好的答案是 E。
在司法審查中,明顯偏見的檢驗是客觀的:“公正、明智的旁觀者,在考慮了事實後……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即該法庭有真正可能存在偏見”。
道德
侵權法
A 是最佳答案。
在過失行為中,受傷者的過失行為必須促成了他自身的受傷或損失。B 是錯誤的。C 是錯誤的。D 是錯誤的。E 是錯誤的。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C。
一般性建議不構成《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經修訂的 2001 年《受監管活動令》)(RAO)第 53 條定義的投資建議)。
公共法
最佳答案是 A。
自 1911 年以來,《議會法案》已七次被用來透過反對上議院意願的立法,包括 1949 年《議會法案》的透過。
B、C、D 和 E 是錯誤的。
侵權法
D 是最佳答案。
在這種情況下,該女子在目睹男子因游泳課期間合格教練的疏忽而溺水後,患上了創傷性神經症。但是,教練對該女子沒有義務,因此,該女子不能因創傷性神經症而向教練索賠損害賠償。注意義務是一種在法律上必須採取合理措施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義務。為了確定注意義務,必須證明存在可預見的傷害風險,被告(在本案中為教練)與原告(在本案中為女子)之間存在鄰近或鄰里關係,並且在這些情況下,強加註意義務是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在本案中,教練對正在上游泳課的男子負有注意義務。教練有責任確保該男子得到適當的監督並在泳池中安全。但是,教練對作為泳池旁觀者的女子沒有注意義務。教練與該女子之間不存在鄰近或鄰里關係,而且無法預見到該女子會因目睹該男子溺水而受到傷害。因此,教練對該女子沒有注意義務,該女子不能因創傷性神經症而向教練索賠損害賠償。如果該女子能夠證明其他人對她負有注意義務,並且該人的疏忽造成了她的傷害,那麼她可能能夠獲得損害賠償。
A 是錯誤的。B 是錯誤的。C 是錯誤的。E 是錯誤的。
爭議解決
最佳答案是 A。
CPR 1.1 否,這些指示可能與民事訴訟規則的總體目標不一致,因為它們沒有反映公平且按比例成本處理案件的要求。民事訴訟規則的總體目標是確保案件得到公平和按比例成本的處理。這意味著案件當事人應以有助於法院有效、公平和按比例成本處理案件的方式行事。CPR 鼓勵當事人儘可能地解決爭議,並使用適當的爭議解決程式來幫助實現這一目標。在本案中,PLC 已指示其律師編制一份包含 267 頁電子郵件的文件清單,並從兩名不同的自動售貨機專家那裡尋求專家意見。這種做法不反映按比例成本處理案件的要求。尋求專家意見和編制如此大量的文件可能既費時又昂貴,而且可能沒有必要確定爭議中的問題。此外,爭議中的問題很簡單:學校是否欠 PLC 根據自動售貨機租賃協議應付的 300 英鎊款項。尋求自動售貨機方面的專家意見可能與爭議中的問題無關或不成比例。因此,這些指示可能與民事訴訟規則的總體目標不一致,該目標要求當事人幫助法院公平和按比例成本地處理案件。當事人應重點確定爭議中的相關問題,並使用成比例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來解決這些問題。
合同法
B 是最佳答案。
在 Pinnel's 案例 (1602) 5 Co Rep 117 中的規則中,部分償還債務不會滿足償還全部債務的義務,除非在少數情況下或如果以正式簽署的和解協議草擬。這是因為對於第二份“協議”沒有提供新的對價,因此對當事人沒有約束力。沒有新的對價,因為履行現有法律義務的承諾不是良好的對價。A 是錯誤的,因為脅迫發生在某人由於不當壓力而簽訂合同時。脅迫的例子是暴力威脅、非法限制、對財產的威脅,這些都不適用於本案的實際情況。債權人可以聲稱經濟脅迫,這需要 (1) 非法威脅;(2) 足夠的因果關係 - 換句話說,非法威脅導致受威脅方簽訂合同;(3) 受威脅方沒有其他合理的選擇來屈服於威脅。在本案的實際情況中,不存在非法威脅或合理的選擇,因此脅迫論點可能不會成功。C 是錯誤的,因為在提供新的對價之前,對全部金額的要求不會被放棄。D 是錯誤的,因為債權人已經有權獲得 4,000 英鎊,因此對於部分債務的第二份協議沒有新的對價(或法律利益或損害)。E 是錯誤的,因為沒有為債權人提供任何實際利益。如果一個人承諾比他們在合同中最初承諾的更多,而且他們將獲得比他們在合同中已經合法享有的權利更多的利益,那麼他們將獲得實際利益,並且該額外報價將對該人具有約束力。
侵權法
B 是最佳答案。根據“薄顱骨規則”或“蛋殼顱骨規則”的法律原則,被告必須將原告按原樣接受,這意味著被告對其疏忽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即使原告的傷害比普通人的傷害更嚴重。
商業法和實踐
正確答案是 D。
根據英國稅法,股息的徵稅方式與其他形式的收入(如薪金或工資)不同。納稅年度的前 2,000 英鎊股息收入免稅,但超過此金額的任何金額將按適用的股息稅率徵稅。在本案中,該女子在 2021/22 納稅年度獲得了 5,000 英鎊的股息,比 2,000 英鎊的股息免稅額高出 3,000 英鎊。因此,她應按適用的股息稅率繳納這 3,000 英鎊超額部分的所得稅。她當年的總應稅收入(包括股息)為 41,000 英鎊,在 12,571 英鎊至 50,270 英鎊的基本稅率範圍內。2021/22 納稅年度的基本所得稅稅率為 20%。因此,該女子應按基本稅率 20% 繳納其股息收入的 3,000 英鎊超額部分的稅款,即 600 英鎊。她應在其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中報告這筆股息收入,並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 1 月 31 日截止日期之前繳納任何應繳稅款。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A。
最佳答案是 A。
商業法與實踐:商業組織、規則和程式;破產(公司和個人):為債權人追回資產 - 優先權、賤價交易、欺詐性交易和不當交易、撤銷浮動抵押
最佳答案是 C。
法律制度:法令解釋:弊端規則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1/question49
最佳答案是 A。
侵權法
最佳答案是 D。
爭議解決
最好的答案是 E。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A。
商業法
最佳答案是 C。
稅務
最佳答案是 A。
最佳答案是 C。
公法:人權
最佳答案是 A。
法律制度
最佳答案是 B。
侵權法
最佳答案是 A。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C。
稅務
最好的答案是 E。
合同法
最佳答案是 D。
爭議解決
最佳答案是 A。
公共法
最好的答案是 E。
法律服務
最佳答案是 A。
侵權法
最佳答案是 B。
刑事訴訟程式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1
最佳答案是 B。
根據 1984 年刑事程式和證據法(執法守則)(2002 年對 D 守則的臨時修改)令,必須進行辨認程式的情況
2.15 如果在所有情況下,進行辨認程式對證明或反駁嫌疑人是否參與犯罪毫無作用,則無需進行辨認程式。例如,當嫌疑人已為目擊者熟知,目擊者看到嫌疑人犯下了罪行,或者當目擊者不可能進行辨認時。本案中,嫌疑人已經為目擊者所熟知,因此辨認程式不會起到任何作用。
刑事訴訟程式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2
最佳答案是 A。
緩刑的“執行期”是指 6 個月到 2 年的期間。如果在緩刑執行期內被判犯有其他罪行,法院必須啟用監禁判決,除非在所有情況下這樣做都是不公正的。
信託法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3
最佳答案是 E。根據 1925 年信託法,權利或信託的移交。
(1) 當權利或信託授予或施加於兩個或多個受託人時,其可由現存的受託人中的倖存者或唯一倖存者行使或執行。(2) 在任命新的受託人之前,唯一受託人的個人代表或現存的代表,或者,在有兩個或多個受託人的情況下,最後一個倖存的或繼續存在的受託人的個人代表,有權行使或執行任何授予或可由唯一或最後一個倖存的或繼續存在的受託人或該信託的現存受託人行使的權利或信託。
遺囑: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4
最佳答案是 B。
遺囑執行人應釋出廣告通知任何可能對死者財產有索賠權的潛在債權人。釋出此類廣告是法律要求,以保護遺囑執行人免遭將來由不知情者或對死者死亡或財產分配情況不瞭解的受益人提出的索賠。透過在《倫敦公報》和其他出版物上釋出廣告,遺囑執行人向任何潛在的債權人發出公開通知,要求他們前來申報對財產的索賠。這有助於確保財產的資產分配給合法的受益人,並解決債權人提出的任何合法索賠。等待廣告發布之日起兩個月的原因是為了給任何潛在的債權人提供充足的時間前來申報對財產的索賠。在兩個月期限屆滿後,遺囑執行人可以將財產分配給受益人,並確保已解決或處理了任何對財產提出的合法索賠。如果遺囑執行人在兩個月期限屆滿之前分配財產,而債權人後來提出合法索賠,遺囑執行人可能會對其在分配中未計入的死者欠款或義務承擔個人責任。透過等待兩個月期限,遺囑執行人可以保護自己免受此類索賠,並確保財產根據法律公平分配。
遺囑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5 正確答案是 D。在這種情況下,立遺囑人在他自己的遺囑中任命了他的配偶、他的朋友和他的成年兒子為遺囑執行人。然而,由於立遺囑人和他的配偶在遺囑執行後離婚了,他的配偶不再有資格擔任遺囑執行人。
此外,立遺囑人的兒子先於他去世,他的侄子獲得了對其兒子遺產的遺囑認證。因此,他的兒子不再有資格擔任遺囑執行人。
這使得立遺囑人的朋友成為唯一倖存的被任命的遺囑執行人,並且他有權申請對立遺囑人遺產的遺產管理權。他的朋友可以作為唯一倖存的遺囑執行人申請遺囑認證,並執行遺囑中規定的職責。
道德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6
正確答案是 E。
律師有義務維護其委託人的最佳利益,但他們也有義務維護法律和司法行政。在本案中,委託人透過提供虛假地址和出生日期來隱藏之前的定罪,向法院提供了虛假資訊。這種行為破壞了司法行政,違反了律師維護法律的義務。因此,律師應要求委託人更正其地址和出生日期的資訊。律師應向委託人解釋,向法院提供虛假資訊是非法的,可能導致嚴重後果,包括可能因偽證或藐視法庭而面臨刑事指控。如果委託人拒絕更正虛假資訊,律師應停止代理委託人。在這樣的情況下繼續代理委託人將違反律師的職業義務,並可能使律師面臨紀律處分、法律責任和聲譽損害。此外,透過停止代理,律師將阻止委託人進一步的不道德或非法行為。律師可以建議委託人尋求其他法律代理,並可以採取措施以符合職業行為準則的方式退出案件。
總的來說,律師必須平衡其對委託人的義務與其維護法律和司法行政的義務。在本案中,要求委託人更正虛假資訊是適當的行動方針,但如果委託人拒絕遵守,則必須停止代理。
問題 7
[edit | edit source]土地法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7
最佳答案是 B。
然而,業主從報攤和藥店獲得了授權保證協議。授權保證協議是一份法律檔案,其中轉讓人(報攤或藥店)同意保證受讓人(服裝零售商或書店)履行租賃義務。因此,如果受讓人違反租賃協議,業主可以追究轉讓人的責任,以彌補其遭受的損失。在本案中,由於業主在將租賃轉讓給書店時要求藥店提供授權保證協議,因此藥店對書店未付租金對業主負責。報攤和服裝零售商不承擔責任,因為他們不是當前租賃的當事方,業主也沒有從服裝零售商處獲得授權保證協議。
問題 8
[edit | edit source]FL2 - 土地法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8
最佳答案是 D。
根據第 26 條,承租人申請新的租賃。 (1) 承租人申請新的租賃,如果[F51現有租賃]是為超過一年的特定期限授予的租賃,無論是否根據本法第 24 條續期,或者是在特定期限內授予的租賃,以及此後逐年續租。 (2) 承租人申請新的租賃,應為從申請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也不少於 6 個月開始的租賃,並應在申請中註明具體日期:但該日期不得早於根據本法以外的規定,現有租賃因期限屆滿而終止或承租人可以發出解除租賃通知書終止的日期。 (3) 承租人申請新的租賃,除非以規定的格式通知出租人,並列明承租人關於新租賃中包含的財產的建議(無論是現有租賃中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新租賃中應支付的租金以及新租賃的其他條款,否則該申請不生效。 (4) 如果出租人已根據前一條發出通知終止現有租賃,或者如果承租人已發出解除租賃通知書或根據下一條發出通知,則承租人不得提出新的租賃申請;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得在承租人提出新的租賃申請後發出此類通知。 (5) 如果承租人根據本條前述規定提出新的租賃申請,則在根據[F52本法第 29B(4)條和第 36(2)條]以及本法第四部分關於租賃期限暫時延續的規定,現有租賃將在新租賃開始的日期之前立即終止。 (6) 在承租人提出新的租賃申請的兩個月內,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發出通知,表示其將反對向法院申請新的租賃,並且任何此類通知都應說明出租人將根據本法第 30 條中提到的哪些理由反對申請。
根據 1954 年《房東和房客法》第 33 條。新租賃期限 - 如果根據本法本部分,法院做出授予新租賃的命令,則新租賃應為房東和房客之間商定的租賃,或者,如果沒有達成此類協議,應為法院在所有情況下認定為合理的租賃,如果為特定期限的租賃,則為不超過[十五]年的期限的租賃,並應在現有租賃終止時開始。
問題 9
[edit | edit source]信託法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9
正確答案是 E。
這是一個固定信託,並且受益人的確定性是確定的,因為受託人可以從公司過去和現在所有員工的完整記錄中編制所有受益人的完整清單。
問題 10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A。
母親的利益已經歸屬,而侄子和侄女的利益尚未歸屬,因為有兩個條件:(1) 在她去世之前存活並達到 21 歲,這兩個條件尚未發生。因此,侄子和侄女的利益是附條件的。
問題 11
[edit | edit source]答案是 D。
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交易,會建立一個關於所有權從賣方轉移到買方的法律記錄。登記完成後,買方的產權將受到保護,不受隨後對該財產的任何登記或申索的影響。但是,在登記完成之前,該產權容易受到其他利益和抵押的登記的影響,這可能會對買方產生約束力。30 個工作日的截止日期很重要,因為它確保登記能夠及時完成,並且買方的產權在交易完成後儘快得到保護。如果在截止日期內未完成登記,則有可能對該產權登記其他利益或抵押,這可能會影響買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
問題 12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D。
固定物是動產,由於以特定方式附著在土地上或與土地相連而成為不動產的一部分。固定物原則規定,如果個人財產與土地相連或附著在土地上,則可能成為不動產。連線程度:在將物體連線到土地時進行的客觀測試因素: o 連線的強度(NAB) o 易於拆卸(NAB = 不重且易於拆卸) o 拆卸後的損壞和成本 - 拆卸後產生的經濟後果(NAB) ▪ 拆卸和重新安裝的成本是否高於物品的價值(超重?)
最佳答案是 A。
除特殊情況外,任何用途的變更都需要透過規劃申請流程進行全面當地考量。
最佳答案是 D。
該男子違反了其保釋條件,即不得與其女友聯絡,而他卻去其女友的公寓拜訪了她。即使這次拜訪是其女友要求的,也仍然構成聯絡,因此違反了該條件。以照看生病的孩子為目的拜訪並不能免除違反該條件的責任。該男子可能會被帶到法庭,以重新考慮其保釋條件,因為其據稱違反了該條件。
最佳答案是 C。
由於該男子是無遺囑死亡,因此其遺產將根據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分配。由於該男子未婚且未進行民事伴侶關係登記,因此其遺產將根據無遺囑繼承法規定,按均等份額分配給其子女。該伴侶無權繼承遺產,因為該伴侶既未婚也未進行民事伴侶關係登記。只有該男子的兒子和女兒有權繼承。
C 是最佳答案。
1984年《刑事程式法典》D條提供了關於證人識別嫌疑人的指導,包括使用影片識別陣容。D條的要求之一是,影片識別陣容中使用的嫌疑人影像必須與嫌疑人本身的外貌非常相似。在本案中,律師發現,影片識別陣容中顯示的另外八幅影像中,只有兩幅影像顯示了有明顯右眼下方傷疤的相似的男性。這可能被視為D條的明顯違反,因為該男子的影像在識別陣容中可能被不公平地挑出來。如果法庭認定違反了D條,則可能會決定排除從影片識別陣容中獲得的識別證據。如果法庭認定違反D條損害了識別證據的可靠性,則法庭有權排除證據,如果該證據被採納,將會對訴訟的公平性產生不利影響。這意味著,如果法庭認定違反D條損害了識別證據的可靠性,則採納該證據可能對被告不公平,因此應予以排除。
正確答案是E。就事實因果關係而言,D的行為不必是導致禁止結果的唯一原因,甚至不必是主要原因。它只需要是導致結果的“有效和實質性”原因。
正確答案是 D。
該男子縱火燒燬房車的行為是一種非法行為,而且是危險的行為,因為他沒有在縱火前檢查裡面是否有人。這意味著該男子實施了非法且危險的行為,將他人置於危險之中。
老年男子的死亡是該男子行為的直接結果。該男子沒有意圖傷害任何人的事實無關緊要,因為他仍然實施了非法且危險的行為,導致了另一人的死亡。因此,該男子可以被指控犯有非故意殺人罪,即在沒有故意造成死亡或嚴重傷害的情況下,因危險或非法行為導致他人死亡。
正確答案是 D。
當丈夫、妻子和妻子的母親一起購買房屋時,他們以法律和衡平法上的聯權共有方式購買。這意味著他們共同擁有該房產,每個人在該房產中擁有平等的份額。作為聯權共有者,他們擁有生存權,這意味著當一名聯權共有者死亡時,其份額會自動轉移到倖存的聯權共有者,而不是根據他們可能已製作的遺囑進行分配。
因此,當妻子去世時,她在該房產中的份額會自動轉移到剩餘的聯權共有者,即她的母親和她的丈夫。妻子製作的將所有財產留給新男友的遺囑無效,因為它只適用於她的個人財產,不適用於與他人作為聯權共有者共同持有的財產。
最佳答案是 A。
作為個人代表,他們負責管理遺產,他們有法律義務採取合理措施來識別和找到所有潛在的債權人和受益人。這包括盡力找到該男子的兒子,因為他被列為遺囑中的受益人。
透過刊登符合1925年《信託法》第27條的廣告,個人代表已採取措施通知任何潛在的債權人和受益人。然而,這些努力可能不足以履行他們找到該兒子的義務。如果該兒子在後來出現並聲稱自己沒有收到通知或沒有意識到分配,他可能能夠對遺產的分配提出質疑並要求其份額。
此外,如果遺產有任何不知名的債權人,如果個人代表沒有采取合理措施來識別和找到他們,這些債權人可能也會對個人代表提出索賠。然而,如果個人代表為找到債權人做出了合理的努力,並且在相關時限內沒有收到任何索賠,個人代表可能免受未知債權人未來索賠的侵害。
因此,雖然個人代表已採取了一些措施來尋找潛在的受益人和債權人,但他們可能無法完全免受該男子兒子的索賠。
最佳答案是 A。
當一個人去世,其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 (IHT) 時,必須確定其遺產中資產的價值。在本例中,姐姐的遺產包括她擁有的租賃公寓的半份產權,價值為 10 萬英鎊。然而,由於該公寓是兄弟姐妹共同擁有,他們作為共有權人,姐姐的半份產權的價值會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折價,以反映兄弟已經擁有了公寓的另一半產權。這被稱為“部分利益”折價。具體的折價比例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通常為共有財產的 10%-15%。在本例中,假設折價為 10%,則姐姐的半份產權在 IHT 徵稅目的上的價值為 9 萬英鎊(10 萬英鎊減去 10%)。因此,姐姐的遺產將根據租賃公寓半份產權的總價值 9 萬英鎊繳納 IHT,而不是以其全部市場價值 10 萬英鎊為基礎繳納。
最佳答案是 A。
當一個人去世,其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 (IHT) 時,必須確定其遺產中資產的價值。在本例中,姐姐的遺產包括她擁有的租賃公寓的半份產權,價值為 10 萬英鎊。然而,由於該公寓是兄弟姐妹共同擁有,他們作為共有權人,姐姐的半份產權的價值會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折價,以反映兄弟已經擁有了公寓的另一半產權。這被稱為“部分利益”折價。
具體的折價比例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通常為共有財產的 10%-15%。在本例中,假設折價為 10%,則姐姐的半份產權在 IHT 徵稅目的上的價值為 9 萬英鎊(10 萬英鎊減去 10%)。
因此,姐姐的遺產將根據租賃公寓半份產權的總價值 9 萬英鎊繳納 IHT,而不是以其全部市場價值 10 萬英鎊為基礎繳納。
正確答案是 D。
該男子犯有刑事毀壞罪,因為他故意將強力膠擠入同事電腦硬碟,導致電腦損壞無法修復。雖然他沒有故意造成這種損害,但他預見到損害的風險,並且在已知情況下冒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
根據《1971 年刑事毀壞法》,如果一個人故意或魯莽地毀壞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則構成刑事毀壞罪。在本例中,該男子故意損壞同事的電腦,即使他沒有故意造成無法修復的損壞,他的行為也是魯莽的,因為他預見到損害的風險,並且在已知情況下冒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因此,他可以被認定犯有刑事毀壞罪。
最好的答案是 E。
客戶可能能夠根據契約起訴鄰居,因為鄰居是契約的最初締約方。包含契約的契約是雙方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鄰居同意為了客戶房屋的利益不使屋頂陷入破損狀態。這意味著鄰居有法律義務維護屋頂並確保其不陷入破損狀態,如果他們違反了此義務,客戶可以就違反合同對其提起訴訟。由於契約是直接授予客戶房屋的,客戶很可能具有對違反契約提出索賠的法律資格。
遺囑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25 正確答案是 A。在遺產管理期間出售的股票的資本利得稅 (CGT) 將取決於股票在立遺囑人死亡之日的價值,也稱為遺囑價值。
當遺產被分配時,兒子獲得了價值 7.5 萬英鎊(15 萬英鎊 / 2)的股票,後來他以 8.5 萬英鎊的價格將它們出售,獲得了 1 萬英鎊的收益。由於兒子獲得了收益,他將需要為收益支付 CGT。
另一方面,女兒獲得了價值 7.5 萬英鎊(15 萬英鎊 / 2)的股票,後來她以 4.5 萬英鎊的價格將它們出售,造成了 3 萬英鎊的損失。由於女兒造成了損失,她不需要支付 CGT,但損失可以用來抵消在同一年度對其他投資獲得的收益。
執行人在遺產管理期間出售的股票的 CGT 方面不會產生損失或收益,因為 CGT 責任將由在出售股票時獲得收益的受益人承擔。
最佳答案是 D。
被告對其他人(例如朋友)的承認可以作為傳聞規則的例外被接受。這是因為承認被認為是對做出承認的人不利的可靠證據。該男子在酒吧向朋友承認殺害妻子的事實可以在法庭上作為針對他的證據被提交,即使他在接受警方問詢時否認了這一點。
最佳答案是 D。
正確答案是 C。
根據律師管理局(SRA)關於律師、註冊律師代表和註冊外國律師的職業行為準則,如果律師獲得了客戶或授權第三方的指示,可以代表客戶在警察局出庭。在本例中,這位女士試圖代表其父親提供指示,律師可以接受這些指示,前提是他確信這位女士有權提供指示。
關於利益衝突問題,律師必須進行必要的核查以確保不存在衝突或衝突風險。在本例中,律師以前代表過這位女士的兄弟,他被逮捕並被指控犯有同罪。但是,由於兄弟已被指控犯有該罪行,因此不存在衝突風險,因為兄弟和父親的利益現在是分開的。因此,律師可以在警察局代表父親出庭。
正確答案是 B。
該信託由該女子在其遺囑中設立,信託條款規定,在丈夫餘生期間,從剩餘遺產中支付收益給丈夫,如果兒子在丈夫去世後存活並年滿25歲,則剩餘遺產歸兒子所有;但如果兒子未能在丈夫去世後存活,則剩餘遺產歸姐姐絕對所有。因此,該信託是一個有效且現存的信託,只有在所有對信託有權益的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終止。
在本案中,丈夫擁有該信託的終身利益,因此擁有該信託收益的既得權益。兒子擁有該信託的或有權益,該權益只有在他存活於丈夫去世後並年滿25歲時才會歸屬。姐姐也擁有該信託的或有權益,該權益只有在兒子未能在丈夫去世後存活時才會歸屬。
因此,為了現在終止信託,需要獲得所有對信託有權益的人的同意。這包括丈夫、兒子和姐姐。如果這些當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終止信託,信託將按照其條款繼續存在。
問題 30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C。
受託人有義務為信託的所有受益人採取行動,以維護他們的最佳利益。在本案中,兒子有權獲得其在遺產中的份額,因為他已經年滿21歲,但女兒們還沒有資格獲得其份額。由於遺囑沒有擴充套件受託人的預付權,他們只有在符合所有受益人的利益的情況下才能為長女進行預付。
在決定是否進行預付時,受託人必須考慮所有受益人的需求以及所需資金的用途。他們還必須確保任何預付金額都不會過高,並且不會過分損害其他受益人的利益。
在本案中,受託人可以用於長女生意的最大金額為20,000英鎊,相當於總遺產的三分之一。這是因為遺產將在三個孩子之間均分,而長女在年滿21歲時有權獲得三分之一的遺產。但是,任何預付都應以確保不會損害幼女的利益,以及她在年滿21歲時仍然可以獲得其遺產份額的方式進行。
問題 31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D。
該男子犯有搶劫罪,因為他實施了盜竊行為,偷走了筆記型電腦,同時對女兒使用了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導致該女子擔心會受到暴力,以便實施盜竊。根據1968年盜竊法第8(1)條,在盜竊之前、盜竊之時或為了實施盜竊而使用武力,被視為搶劫。在本案中,該男子威脅要折斷女孩的脖子,這顯然構成使用武力,並導致該女子擔心他會使用武力,因此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問題 32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D。
該永久業權所有者行使的徵稅選擇意味著該商業建築的租賃將被視為增值稅目的的標準稅率供應。由於保險公司在其業務過程中只進行免稅供應,因此它沒有註冊增值稅,也無法在進行這些供應時產生的任何費用上收回增值稅。這意味著該租賃協議下應付的租金上的增值稅將無法由保險公司收回,從而導致公司成本增加。因此,應付租金將按20%的稅率徵收增值稅,而保險公司將無法收回該增值稅。
問題 33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A。
為了證明故意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罪,檢察機關必須證明被告在襲擊時具有造成嚴重傷害的必要意圖。在本案中,該男子的自願性醉酒可能影響了他形成所需意圖的能力。
如果該男子醉酒程度嚴重,以至於他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必要意圖,則他不能被判犯有該罪。但是,證明該男子醉酒程度嚴重到缺乏所需意圖的責任在於辯方。
如果辯方能夠證明該男子醉酒程度嚴重到缺乏造成嚴重傷害的必要意圖,檢察機關可能會試圖指控他犯有其他罪行,例如魯莽或疏忽造成傷害,這些罪行可能會處以較輕的刑罰。
問題 34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C。
該轉租協議是在房東同意的情況下籤訂的,這意味著房東承認轉租人作為主租約的租戶。當租戶將主租約歸還給房東時,該轉租協議自動成為轉租人與房東之間的直接租賃協議。這是因為轉租協議的期限短於主租約的期限,因此在歸還時有效。因此,轉租人根據轉租協議的條款成為房東的直接租戶。
問題 35
[edit | edit source]刑法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1
最佳答案是 C。
該團體犯有1968年盜竊法第9(1)(a)條規定的入室盜竊罪。為了認定入室盜竊罪,檢察機關必須證明被告以侵入者的身份進入建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並有盜竊、造成嚴重人身傷害或進行非法破壞的意圖。在本案中,該團體在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或合法授權進入辦公室,因此他們是以侵入者的身份進入的。此外,他們進入辦公室後,翻遍抽屜,發現酒類,並未經許可飲用,還偷了300英鎊。這些行為表明,該團體在作為侵入者進入辦公室時具有盜竊的必要意圖。因此,他們都犯有入室盜竊罪。
問題 36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A。
在檢查土地註冊局關於該房產的官方標題副本時,買方的律師將尋找財產登記簿中提到的地役權的條目。地役權是指合法使用他人土地用於特定目的的權利,例如進入道路。
如果該房產享有穿過鄰居的登記的永久業權土地的步行權地役權,那麼該權利應在財產登記簿中登記為地役權。買方的律師將尋找地役權的詳細資訊,例如其位置、範圍以及附加的任何限制或條件。
如果地役權已正確登記,那麼買方可以確信他們有合法權利使用該步行權進入道路。但是,如果地役權未登記或提供的詳細資訊存在差異,則買方的律師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查或向賣方的律師提出疑問,以確保該步行權已得到正確記錄和登記。
問題 37
[edit | edit source]正確答案是 C。
根據租賃條款,承租人在轉讓或轉租該物業之前,必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有權拒絕同意,但必須合理地這樣做,不能任意拒絕。
在本案中,出租人擔心擬議的受讓人,一家高利潤的全國性連鎖超市,將與其自己的業務競爭,其業務經營著一家位於該物業對面的超市。這是出租人一個合理的擔憂,因為它可能導致其業務的交易量和收入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可以合法地以受讓人業務為由拒絕同意轉讓,因為與出租人自身業務的競爭是合理拒絕同意的理由。這是因為租賃中關於轉讓的限制條款旨在保護出租人的利益,包括其商業利益。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出租人必須在拒絕同意時表現得合理,不能任意或不合理地拒絕。在決定是否同意轉讓之前,出租人應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承租人的財務狀況、擬議受讓人的性質和信譽以及對出租人業務的潛在影響。
FLK2- 房地產實踐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38
正確答案是 A。
產權來源是指證明一項財產的所有權並提供從現任所有者追溯到產權無瑕疵的時間點的完整產權鏈的文件。在推斷一項財產的產權時,確定一個好的產權來源非常重要,因為它是在確定產權有效性的前提下開始的。
在本案中,該物業的轉讓書,日期為 1984 年 3 月 10 日,是推斷該物業產權時一個好的產權來源。這是因為轉讓書是一份法律檔案,它將該物業的所有權從賣方轉移到買方,並且被認為是所有權的主要證據來源。
此外,該轉讓書的日期超過 15 年,這意味著它已超過了根據轉讓書中的缺陷或錯誤對產權提出質疑的訴訟時效。這意味著根據轉讓書的產權很可能被認為是良好的,並且任何後續的轉讓書或檔案都可以追溯到它作為產權來源。
因此,該物業的轉讓書,日期為 1984 年 3 月 10 日,是推斷該物業產權時一個好的產權來源,因為它確立了該物業的初始所有權,並提供從那時起完整的產權鏈。
FLK1/2- 職業道德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39
正確答案是 E。
根據英國律師協會的標準和條例,律師必須以其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並避免在執行其職業職責時出現的任何利益衝突。具體而言,如果存在自身利益衝突或自身利益衝突的重大風險,律師不能代理。
在本案中,該律師在出售出租公寓時同時擔任賣方和買方的律師。這構成了自身利益衝突,因為律師作為賣方在交易中存在個人利益,這可能與其客戶,即買方的利益發生衝突。此外,客戶也是律師的現有客戶。在接受代理買方在交易中擔任律師的指示時,律師在其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之職業義務與其在該物業出售中的個人利益之間製造了利益衝突。
因此,該律師的行為不符合英國律師協會的標準和條例,因為他們在交易中同時擔任賣方和買方的律師,未能避免自身利益衝突和自身利益衝突的重大風險。這是因為律師在出售該物業中的個人利益可能與其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的義務發生衝突。
最佳答案是 E. 該男子將有資格在警察局由值班律師獲得公費法律援助,因為他被捕,涉嫌犯有刑事罪,這是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標準之一。根據 2012 年法律援助、判刑和罪犯法案,被捕並帶到警察局接受詢問的個人有權從值班律師處獲得免費法律諮詢。但是,該男子將無法在治安法庭獲得代表令,因為他將無法透過經濟測試。經濟測試考慮個人的收入和資產,並根據他們是否有能力自費支付法律代表來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獲得法律援助。在本案中,該男子是一名職業足球運動員,年收入為 180,000 英鎊,這很可能超過治安法庭的法律援助門檻。因此,即使他通過了司法利益測試,該測試考慮了犯罪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個人的潛在後果,他仍然無法獲得治安法庭的法律援助,因為他自己的經濟狀況。但是,他仍然可以透過聘請私人律師來獲得法律代表,但必須自行承擔費用。
正確答案是 E。
1975 年《繼承(家庭和供養人供養)法案》要求所有索賠必須在首次出具代表令的日期後六個月內提出,否則需要法院許可。
正確答案是 D。
1861 年《侵犯人身罪法》第 47 條規定:“凡在公訴書上被判犯有造成實際人身傷害(ABH)罪的,應處以... 不超過五年有期徒刑。”
造成實際人身傷害(ABH)罪的定義:行為構成要件:被告必須實施攻擊或毆打,導致受害人遭受實際人身傷害。心理構成要件:被告必須故意或疏忽大意地實施攻擊或毆打。注意:無需證明被告有意或預見到實際人身傷害。造成實際人身傷害罪可以分為三個要素:(1)必須證明存在攻擊或毆打。(2)受害人必須遭受 ABH。(3)必須證明 ABH 是由被告的普通攻擊或毆打造成的。在本場景中,當該男子手持一把大刀走向該女子時,就滿足了疏忽大意的要件,這造成了該女子會害怕立即遭受非法暴力的風險,並且該男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造成了該女子會害怕立即遭受非法暴力的風險,並且他不顧一切地繼續採取行動。
正確答案是 A。
該男子的遺囑在他將其撕成四片時被銷燬而失效。這種對原始遺囑進行物理銷燬的行為,是出於撤銷遺囑的意圖而做出的,這意味著該遺囑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因為銷燬遺囑被認為是撤銷遺囑的故意和明確的行為,無論遺囑人後來是否後悔或改變主意。因此,該男子的遺產將根據無遺囑繼承的規則繼承,除非他重新立遺囑或對原始遺囑進行有效的補充遺囑。
正確答案是 B。
租賃中的改建條款規定,承租人不得對建築物進行改建,除非是非結構性改建。承租人對建築物外牆擬議的改建將涉及結構性改建,因為它們將需要在牆上開闢新的開口以容納窗戶。因此,承租人需要獲得出租人的同意才能進行這些改建。
但是,租賃條款不要求出租人說明拒絕同意的理由。此外,改建條款對結構性改建進行了絕對禁止,這意味著出租人可以拒絕承租人提出的改建,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因此,出租人有權拒絕同意,承租人需要尋求替代方案或與出租人協商,以就擬議的改建達成一致。
正確答案是 D。
律師事務所應將 20,000 英鎊從執行人客戶賬戶分類賬轉入受益人客戶賬戶分類賬,因為受益人已書面指示使用其遺產償還 2,000 英鎊的測量師費用和搜尋費用,並將 18,000 英鎊的餘額用於購房款。由於受益人有權根據遺囑繼承 20,000 英鎊的遺產,律師事務所有義務按照受益人的指示進行轉賬。
律師事務所應將 2,000 英鎊轉入律師事務所的商業銀行賬戶,因為該金額已向受益人開具了測量師費用和搜尋費用的賬單。受益人已指示律師事務所從其遺產中扣除這筆款項,律師事務所有義務遵循這些指示。扣除款項後,剩餘的 18,000 英鎊餘額可以轉入受益人的客戶賬戶分類賬,並用作購買該房產的購房款。
問題 46
[edit | edit source]遺囑
最好的答案是 E。
孫子繼承信託基金的條件是,他必須取得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律師資格。由於孫子在滿足該條件之前去世,他無法繼承信託基金。因此,信託基金將歸還給該男子(委託人),因為他是設立信託的人,他希望信託基金最終轉讓給他的孫子,但只有在孫子滿足指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轉讓。
問題 47
[edit | edit source]土地法:所有權:地役權的基本特徵 https://sqe.sra.org.uk/exam-arrangements/assessment-information/sqe1-sample-questions/flk2/question47
最佳答案是 A。
在這種情況下,重要的是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概念:租賃、許可、地役權和 1925 年財產法第 62 條。
租賃:租賃是出租人和租戶之間的一項合同協議,授予租戶在一定期限內對租賃房屋的獨佔性佔有權,通常以支付租金為代價。
許可:許可是土地所有者授予另一方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的許可。與租賃不同,許可不賦予土地的獨佔性佔有權。
地役權:地役權是合法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用於特定目的。它賦予非業主權利,讓他們可以為了特定目的使用他人的財產的一部分。地役權可以透過明示、默示或時效取得的方式設立。
1925 年財產法第 62 條:該法律條文涉及合法地役權和許可的設立。它規定,設立地役權或許可不需要契約,但必須滿足某些條件。
現在,讓我們將這些概念應用於該場景
該女子最初獲得了房東的許可,可以將儲藏室用於存放庫存。當新的租賃合同生效時,它實際上將她的許可轉化為地役權。這是因為新的租賃合同授予她對商店的獨佔性佔有權,這將包括使用儲藏室的權利,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即使新的租賃合同的條款沒有具體提及 1925 年財產法第 62 條,但租賃合同賦予的獨佔性佔有權足以設立地役權。因此,該女子可能擁有可執行的地役權,可以使用儲藏室,因為當新的租賃合同生效時,它實際上將許可轉化為地役權。這意味著她有權繼續使用儲藏室存放庫存,並且她可以阻止房東拆除儲藏室。
問題 48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D。
問題 49
[edit | edit source]遺囑
最佳答案是 C。
問題 50
[edit | edit source]房產業務
最佳答案是 D。
問題 51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A。
問題 52
[edit | edit source]最好的答案是 E。
問題 53
[edit | edit source]遺囑
最佳答案是 B。
問題 54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C。
問題 55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D。
問題 56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A。
問題 57
[edit | edit source]稅務
最好的答案是 E。
問題 58
[edit | edit source]土地法
最佳答案是 B。
在轉讓中設立的權益是限制性契約,因為它限制了土地的使用,禁止建造超過四棟單層房屋。限制性契約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衡平法的。合法的限制性契約在法律上可執行,通常透過法院命令執行,並約束繼承人,無需財產權的連帶關係。另一方面,衡平法的限制性契約在衡平法上可執行,並要求財產權的連帶關係才能約束繼承人。在這裡,由於契約約束繼承人,它很可能是一項衡平法的限制性契約。因此,正確答案是
問題 59
[edit | edit source]刑法:一般抗辯:正當防衛
最佳答案是 D。
問題 60
[edit | edit source]稅務
B
問題 61
[edit | edit source]最佳答案是 B。
如果能證明女友在收到信託資金時,明知男友違反信託義務,則針對女友的個人索賠很可能成功。
在這種情況下,女友瞭解幾個關鍵因素
鑑於男友的鉅額債務,他無力支付20萬英鎊的轉賬。男友作為受託人,願意非法從信託中取錢為自己使用。儘管瞭解上述事實,她並沒有詢問資金來源。鑑於這些情況,女友對違反信託行為的知情,以及她沒有詢問資金來源,可能被解釋為共謀違反信託行為。因此,選項A是最有可能的正確答案。
A. 是的,因為她的知情讓她感到可疑,但她決定不詢問這筆錢。
遺囑和無遺囑繼承:遺囑和遺囑補充的有效性
最佳答案是 C。
遺囑人必須在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遺囑或承認簽名。
土地法
三年或更短時間的法定租賃可以透過口頭協議建立。
刑事訴訟:承認和排除證據的原則和程式:傳聞證據:承認傳聞證據的理由
最佳答案是 C。
Res Gestae 是一個拉丁語術語,字面意思是“所做的事情”。它指的是“一個人在情緒極度激動的情況下所說的話,可以忽略捏造或扭曲的可能性”。(2003年《刑事司法法》第118條)根據2003年《刑事司法法》第118條,它現在被明確列為承認傳聞證據的途徑。
來源:https://www.exchangechambers.co.uk/victimless-prosecution-applying-and-resisting-res-gestae/
房產業務
最佳答案是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