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 SQE/律師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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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A(律師監管局)會計規則是一套指南,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律師必須遵守這些指南,以確保他們的財務實踐符合 SRA 制定的監管標準。
SRA 會計規則的基本原則是將客戶的資金與律師自己的資金分開保管。這確保了客戶的資金得到保護,必要時可以歸還給客戶。這些規則還要求對與客戶事項相關的所有財務交易進行準確的記錄,包括從客戶收到的金額、收款日期、持有資金的用途以及支付給客戶或代表客戶支付的金額。
除了將客戶資金分開保管的要求外,SRA 會計規則還規定了處理其他資金的方式,例如辦公室資金和剩餘餘額。辦公室資金是律師用於自己業務目的的資金,例如支付辦公室租金、工資和其他費用。剩餘餘額是指在事項完成且客戶的資金已支付後,客戶賬戶中剩餘的資金。
根據 SRA 會計規則,客戶資金是指律師代表客戶或第三方收取並持有的任何與法律事項相關的資金。這可能包括作為法律服務付款收到的資金、代表客戶支付而持有的資金或作為未來付款保證金持有的資金。
客戶資金必須與律師自己的資金分開保管,並且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客戶賬戶中。客戶賬戶必須明確標識為客戶賬戶,銀行必須確認該賬戶用於持有客戶資金。律師還必須儲存所有涉及客戶資金的交易的準確記錄,包括收到的金額、收款日期以及持有資金的用途。
SRA 會計規則高度重視客戶資金的正確處理,以確保客戶資金得到保護,必要時可以歸還給客戶。客戶資金賺取的任何利息也必須按照規則進行核算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