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羅馬/黑暗時代的到來
外觀
這段時期應該被稱為中世紀或新凱爾特時代。
最初,“黑暗時代”一詞指的是19世紀初該詞被創造時,對這段時期的相對缺乏瞭解。後來它成為“不發達時期”的同義詞。在20世紀下半葉,越來越多的資訊被恢復和解讀,越來越清楚地表明,公元 500 年左右到公元 1500 年左右的這段時期既不未知也不不發達。事實上,自然法與古代(羅馬)法律和習俗的結合,促成了歐洲新的帝國的誕生:法蘭克帝國。從法蘭克帝國發展出我們今天所知的不同民族、國家和國家(在歐洲,後來透過殖民主義擴充套件到世界各地)。從克洛維(墨洛溫王朝)的新帝國到查理曼大帝(法蘭克人)、征服者威廉(諾曼-英語)到 16 世紀的哈布斯堡王國(西班牙-奧地利),存在著一條直接的聯絡線。
所有時代都受到嚴格法治的統治,並得到武力的支援。沒有武力 - 就沒有法律,但武力如果沒有法律地位就無法實施,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法律發展自查理曼大帝的規則。隨著統治者試圖增強自己的力量,在面對第一個弱點跡象時始終害怕失去自己的地位,許多解讀上的補充和改變被引入。然而,現在已經清楚的是,歐洲(後來是西方)社會並非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而是發展自中世紀不斷增長的力量,直接始於西羅馬帝國的滅亡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