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經濟學動物志/獨裁者博弈

獨裁者博弈是一個經濟博弈,旨在質疑標準的經濟假設,即個人將完全出於自身利益行事。[1] 這是透過展示原本理性的人的行為與經濟假設的預測相矛盾的現實資料來實現的。[2]
獨裁者博弈通常包括兩個人,其中一個人得到一定數量的錢。第二個個人一無所有。得到錢的參與者,在實驗中被稱為“獨裁者”,被告知他必須向第二個參與者提供一定數量的錢,即使這個數量是零。獨裁者向第二個參與者提供的任何數量都必須被接受。第二個參與者,如果他覺得這個數量不令人滿意,就不能以任何方式懲罰獨裁者。[3]

標準經濟理論假設所有個人都完全出於自身利益行事。[4] 在這種假設下,獨裁者博弈的預測結果是“獨裁者應該保留 100% 的蛋糕,而不給另一個玩家任何東西。”[5] 這實際上將獨裁者與第二個玩家分享的內容的價值分配為零。

然而,這個遊戲的實際結果與預測結果有很大差異(儘管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遊戲的具體設定)。對於“標準”的獨裁者博弈設定,“只有 40% 的扮演獨裁者角色的實驗物件保留了全部金額。”[6] Forsythe 等人發現,在這些標準條件下,平均給予的金額大約為分配金額的 20%。[7] 無論如何,在大多數這些博弈試驗中,獨裁者都給第二個玩家分配了一個非零金額。
隨著獨裁者博弈的實驗引數發生改變,實際結果開始出現廣泛差異,但它們仍然不符合自身利益假設所預測的結果。在雙盲條件下,獨裁者與第二個參與者之間的隔離最大化,大多數獨裁者會保留所有金錢,幾乎所有獨裁者至少會保留 80% 的金錢。[8][9] 在另一個極端,Mittone 和 Ploner 設計了一個實驗,其中兩個參與者都之前都參加了一個測驗才能參加,但只有獨裁者直接得到獎勵(透過初始分配)。[10] 在這種設計下,“高達 80% 的獨裁者”會給第二個玩家一定數量的錢。[11] 再次,由於標準經濟理論預測沒有任何獨裁者會給第二個玩家任何東西,無論多麼小,這兩個結果仍然對自身利益行動的假設構成問題。
從獨裁者博弈的結果中得出的最明確結論是,除了自身利益之外,還存在著人類行為的一些動機。[12] Guala 提出了兩種這樣的替代動機:人們關心他人的福利(利他主義)或者人們厭惡特別不公平的分配(他們渴望公平)。[13] 但是,獨裁者博弈結果的極端變化,取決於實驗設定的細微變化,使得任何關於獨裁者博弈結果的結論都變得不確定。經濟學家僅僅被排除在“從清晰地解釋[獨裁者博弈]資料來支援或反駁標準理論”之外。[14]
與其給出解釋獨裁者博弈反常結果的解釋,試圖證明或反駁標準經濟理論,獨裁者博弈本身可以被指責為存在缺陷。這種想法是,“獨裁者博弈本身可能過於不同尋常,過於抽象,無法觸發任何現實生活中的規範行為。”[15] 鑑於該遊戲的非現實性質(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類似的情況),獨裁者博弈根本沒有從其參與者那裡引發基於單一社會規範的反應(無論是理性自私還是其他東西)。[16] 根本沒有規範被髮展出來以匹配在現實中不太可能發生的情況。考慮到這一點,結果的巨大差異可以被視為不同社會規範(每種規範都由獨裁者博弈的各種設定啟用)決定結果的症狀。[17] 例如,在 Cherry 等人的獨裁者博弈實驗中,只有獨裁者在獲得初始資金之前被要求參加測驗,獨裁者對分配資金的分享程度非常低。[18] Guala 認為這種設定會引發一種社會規範,即應該允許人們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19] 獨裁者必須透過參加測驗來獲得他的分配,因此他可能覺得他不應該與第二個參與者分享他的“收入”,後者沒有參加測驗來玩遊戲。由於這些解釋在不同遊戲的設定之間有所不同,因此獨裁者博弈可能只是不夠詳細或不夠現實,無法對任何規範得出任何直接結論,即使是理性自私,也沒有令人困惑的解釋。
- ↑ Guala, Francesco, Luigi Mittone. “典範實驗:獨裁者博弈。” 社會經濟學雜誌 39 (2010): 578, 57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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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ffman, Elizabeth, Kevin McCabe, Vernon Smith. “終極博弈和獨裁者博弈中的互惠:簡介。” 實驗經濟學結果手冊 1, (2008): 412, 411-416. DOI: 10.1016/S1574-0722(07)00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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