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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究/基督教/基督教神學/靈感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靈感確立了聖經是神聖的產物。換句話說,聖經是神聖的,因為上帝積極地參與了這個過程,並參與了聖經將要說的結果。受感召的聖經只是書面啟示。“聖經不僅是人的話語,而且是,同樣是神的話語,從人的嘴唇說出或用人的筆寫下”(J.I. Packer,《聖經的起源》,第 31 頁)。

這個詞來自拉丁語和英語對提摩太後書 3:16 中的希臘語 theopneustos 的翻譯。KJV 將其譯為“靈感”,而 RSV 則使用“上帝的靈感”。然而,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上帝的呼吸”。

聖經中的重要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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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後書 1:19-21 (ESV)

  • 我們有更確切的預言話語,你們當留意,如同燈照在黑暗之處,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升起,知道這一點,首先要明白,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一句是出於自己解釋的,因為預言從來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提摩太後書 3:16 (ESV)

  •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責備、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靈感不是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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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個想法不是機械的口述、自動寫作,或任何涉及暫停人類作者思維行動的過程。這些關於靈感的概念可以在《塔木德》、《菲洛》和《教父》中找到,但在聖經中卻沒有。神聖的引導和控制在聖經作者寫作時,並不是一種物理或心理力量,它並沒有削弱,而是增強了他們寫作的自由、自發性和創造性。

2) 事實上,上帝在靈感中並沒有抹去他筆者的個性、風格、觀點和文化條件,這並不意味著他對他他們的控制是不完美的,或者他們在寫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扭曲了他們被告知要傳達的真理。B.B. Warfield 溫柔地嘲笑這種觀點,即當上帝想要寫下保羅的信時,

他不得不來到地球上,痛苦地審查他發現的人,焦急地尋找一個最適合他目的的人;然後暴力地強迫他想要表達的材料透過他,違揹他的本性,並儘可能減少來自他固執特點的損失。當然,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上帝想要讓他的子民得到一系列像保羅的信一樣的信,他就會準備一個保羅來寫它們,而他帶到這個任務的保羅是一個會自發地寫下這樣信的保羅(《聖經的靈感和權威》)。3) 靈感並不是一種附加在文字傳遞過程中出現的腐敗的品質,而只是附加在最初由受感召的作者製作的文字上。因此,對聖經靈感的承認使細緻的文字批評的任務更加緊迫,以便消除這些腐敗並確定原始文字是什麼。

4) 聖經寫作的靈感不能等同於偉大文學的靈感,即使(通常情況下)聖經寫作實際上是偉大文學。聖經中對靈感的理解與所寫內容的文學質量無關,而是與它作為書面神聖啟示的性質有關。

以上四點摘自 J.I. Packer 的《聖經的起源》,第 35-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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