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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究/基督教/羅馬天主教/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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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種聖禮是:洗禮、懺悔/和解、聖體聖事、堅振禮、婚姻、聖職和臨終傅油/病傅。

洗禮是在“奉父、子、聖神的名”下進行的。洗禮只進行一次,而且是永久性的;即使一個人後來“離開”天主教會,他/她仍然是教會的成員,如果這個人悔改並回到教會,就不需要重新洗禮。如果一個人是否接受過洗禮存在疑問,則會進行“有條件的洗禮”(“如果你還沒有受洗,我奉……的名為你施洗。”)。

所有正式受洗的人,即使那些與羅馬教皇沒有完全共融的人,都是基督教會的成員,可以被合法地稱為“基督徒”和“基督裡的兄弟”。[1] 洗禮使一個人永久成為基督徒,不可撤銷,也不需要第二次施洗。 [2] 儘管一個人可能墮入異端或分裂,甚至完全拒絕基督教並背叛信仰,但他/她永遠無法不再是基督徒。 雖然天主教會可能會使用懲罰[3] 和譴責[4] 來試圖改造一個人或儘量減少這個人可能造成的傷害,但它沒有權力撤銷洗禮或將一個人逐出教會。

懺悔/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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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罪者在“奉父、子、聖神的名”下得到赦免。所有致命罪都必須得到懺悔,而且鼓勵懺悔輕罪。天主教徒被要求每年至少懺悔一次致命罪。這個聖禮可以無限制地施予悔罪者。

聖體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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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彌撒的祭獻中,麵包和酒被轉化為基督的身體和血。聖餐通常在彌撒中領受;然而,聖餐也可以在聖餐禮(以及某些情況下在聖餐禮之外)領受?天主教徒被要求在復活期內至少領受一次聖餐。天主教徒必須處於恩寵狀態才能領受聖餐。目前,一個人可以一天領受兩次聖餐,但第二次必須在受領者參加的完整彌撒中進行。

堅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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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振禮在一個人一生中只施予一次,也是永久性的。如果一個人後來“離開”天主教會,後來悔改並回到教會,就不需要重新堅振。

婚姻聖事,只要在沒有障礙的情況下正式舉行並完成,就具有永久性,直到兩任配偶中的一人去世。如果婚姻沒有正式舉行或存在障礙,則會頒發廢除婚姻的判決,這表明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如果婚姻沒有完成,則可以獲得所謂的教會離婚。婚姻只在一人一女之間有效。

聖職是將候選人晉升為神父的聖事。這個聖事只施予一次,而且是永久性的;如果一個神父後來“離開”天主教會,他/她仍然是神父,如果這個神父悔改並回到教會,就不需要重新晉升。即使一個神父被還俗,他仍然可以為臨終的人進行最後的儀式。一般來說,那些被晉升為神父的人必須是單身。對某些改宗天主教的基督教牧師會做出例外。

臨終傅油/病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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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聖事在生病、臨終或年老的情況下進行。它通常只在每次場合施予一次,但如果疾病持續時間較長,則經常會接受多次。在進行這個聖事時,通常會與懺悔和聖體聖事一起進行;這些聖事的領受通常被稱為最後的儀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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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主教教理問答》,§1271
  2. 《天主教教理問答》,§1272
  3. 《教會法典》,第1336-1338條
  4. 《教會法典》,第1331-133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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