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聖經研究/新約註釋/加拉太書/第 5 章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加拉太書 5 章 (NASB)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馬太福音 6 章: (NASB)

憑著聖靈而行

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轄制。

2我保羅告訴你們,如果你們受了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3我再證實,凡受割禮的人,都負有遵守全律法的責任。4你們這些靠律法求稱義的人,已經與基督分離,從恩典中墜落了。

5因為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義的盼望。6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與未受割禮都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憑著愛而行的信心。

7你們起初跑得很好,是誰攔阻你們,不聽從真理呢?8這勸說不是出於那呼召你們的主。9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面發起來。

10我在主裡向你們有信心,你們決不會有別的想法;但那擾亂你們的人,無論是誰,都要受審判。11弟兄們,如果我仍然傳講割禮,我為什麼仍然受逼迫呢?這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消滅了。12但願那些擾亂你們的人,甚至願意自割其體。

13弟兄們,你們蒙召得自由,只要你們不要把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要用愛心彼此服事。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這一句話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15如果你彼此咬噬吞吃,當心你們不要彼此毀滅。

16我說,你們當憑著聖靈而行,這樣,你們就不放縱肉體的私慾。17因為肉體的私慾與聖靈為敵,聖靈也與肉體為敵,這兩個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你們所願意做的事。18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19肉體的行為是明顯的,就是淫亂、汙穢、邪蕩、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嫉妒、惱怒、紛爭、黨派、21嫉妒、醉酒、狂歡,以及與這些類似的事。我預先告訴你們,正如我以前告訴你們一樣,行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23溫柔、節制;在這幾樣事上,沒有律法禁止。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已經把肉體連同它的情慾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25我們若靠著聖靈活著,就當憑著聖靈而行。26我們不可自高自大,彼此挑唆,彼此嫉妒。


加拉太書 5 章概述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關於自由的論述 (第 1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為了開始本章,保羅在第 1 節的開場白是關於自由與奴役的對比。這很好地銜接了上一章。保羅指出,在基督裡存在著自由,因此我們不應該回到舊有的奴役方式,這裡特別作為對下一部分的介紹,下一部分討論了從律法下的自由。

反對外邦人受割禮的教導 (第 2-12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第 2 節,保羅指出,對於那些受割禮的人來說,基督毫無益處。這是因為割禮需要遵守全部律法,或律法書(第 3 節)。割禮在基督和他使人稱義的恩典之間製造了隔閡(第 4 節)。那些在聖靈管轄之下生活的人,要滿懷期待地等待基督的希望和公義(第 5 節),並且要透過信心來實現這一點,信心透過愛而發揮作用,無論你是在基督裡,割禮與未割禮都無關緊要(第 6 節)。

在第 7 節,保羅問道,是誰妨礙了加拉太信徒跟隨真理,因為當他,保羅,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做得很好。他在第 8 節指出,這種勸說不是來自上帝,而是要遠離真理。在第 9 節,保羅使用了熟悉的比喻:酵母,一個壞點就會毀掉整個酵母。保羅在第 10 節向加拉太信徒保證,他相信他們會選擇正確的方式,但那些誤導他們的人將會受到審判。在第 11 節,保羅將割禮比作基督教生活的阻礙,並指出它使基督的犧牲毫無意義。保羅的嚴厲在第 12 節中顯現出來,他希望那些誤導加拉太信徒的人自我閹割。

在自由中行走(第 13-15 節)

[edit | edit source]

保羅指出,我們被呼召得自由,但不是要陷入肉體的道路,而是要在愛中彼此服侍(第 13 節)。第 14-15 節繼續這個主題,說所有律法都透過愛鄰舍而得以成就,而彼此不愛就會導致毀滅。

憑著聖靈而活(第 16-26 節)

[edit | edit source]

保羅在第 16 節說,憑著上帝聖靈所提供的資源而活,將使信徒能夠抵擋人類相反的慾望。“肉體”——人類依靠自身的能力——的慾望與聖靈的道路相悖(第 17 節)。在聖靈的控制下生活的基督徒,就脫離了律法(第 18 節)。在第 19-20 節,保羅列舉了肉體的行為,這些行為與聖靈的道路相矛盾。在第 21 節的列表結束時,他接著說,那些從事肉體引發的罪惡活動的人將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然後,保羅列舉了聖靈的道路,並指出那些屬於基督的人,就脫離了肉體的激情和慾望。

保羅在第 25-26 節結束這部分和整章,他在其中申明勸誡,要憑著聖靈而活和行走,與我們基督裡的兄弟姐妹和諧相處,不要自誇、挑釁或嫉妒。

大綱

[edit | edit source]
  • 保羅關於自由的宣告(5:1)
    • 在基督裡得自由(5:1)
  • 反對給外邦人行割禮的教導(5:2-12)
    • 割禮與律法(5:2-4)
    • 等待並憑著信心而活(5:5-6)
    • 是誰在阻礙你?(5:7-8)
    • 一點面酵(5:9)
    • 保羅的完全信心(5:10)
    • 十字架的冒犯(5:11)
    • 嚴厲的自閹割之語(5:12)
  • 在自由中行走(5:13-15)
    • 愛勝過肉體(5:13)
    • 一個Logos(5:14)
    • 殘酷的現實(5:15)
  • 憑著聖靈而活(5:16-26)
    • 反對(5:16-18)
    • 憑著肉體而活(第 19-21 節)
    • 憑著聖靈而活(第 22-23 節)
    • 釘死情慾(第 24-26 節)
  • 在服侍他人中得自由(6:1-10)

背景資訊

[edit | edit source]

作者身份

[edit | edit source]

保羅是《加拉太書》的作者,這一點幾乎沒有爭議。人們普遍認為,他是這卷書的作者。與保羅的其他書信和著作相比,《加拉太書》的寫作風格和獨特的語言使用方式有著明顯的相似之處,這使得他的作者身份無可爭議(貝茨 1)。

然而,保羅究竟將這封書信寄往加拉太的哪個地方,這一點存在爭議。書信中並沒有明確說明信件的寄出地點。但是,“根據使徒行傳中保羅的行程,學者們認為是位於以弗所、馬其頓或哥林多,”這些地方都有可能是信件的起源地。但這並非保羅寫《加拉太書》時所在位置的全部可能性(貝茨 12)。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很可能是在公元 53 年的春天寫成的,但這也有爭議(墨菲·奧康納 185)。

保羅在第一次訪問加拉太時,幾乎沒有選擇權,只能去那裡傳教。因為他當時生病了(見加拉太書 4:13),他不得不停下來。他可能更傾向於找到一個城市地區。在這種環境中,他可能會感到最舒適、最有效率,並且能夠獲得他需要的醫療保健(墨菲·奧康納 192)。

給加拉太人的書信

[edit | edit source]

作者保羅借鑑了自己過去的經歷,寫下了我們稱之為《加拉太書》的書。它實際上是一封寫給居住在小亞細亞中部地區(今天的土耳其)的基督教信徒的信,這個地區被稱為加拉太。這封信一定是一封痛苦的信,因為它涉及保羅的過去和外邦人的猶太化。

這封信一定在保羅的思想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墨菲·奧康納 209-10)。關於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信,墨菲·奧康納寫道:“對律法所施加的約束的思考,使他想起社會壓力的存在,並迫使他更清楚地界定世界生活和基督教教會生活之間的區別。他第一次明白了真正自由的本質”(墨菲·奧康納 210)。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在很大程度上是保羅成長和學習的一個契機。

保羅將《加拉太書》寄給“加拉太的教會”。許多解釋者認為,他是寫給一個“相當有限的區域”內的一群家庭教會型別的教會(墨菲·奧康納 191)。

歷史背景

[edit | edit source]

那些經常被稱為加拉太人的是“居住在佩西努斯(現代的巴拉希薩爾)地區的凱爾特部落的成員”(墨菲·奧康納 185)。這些人來自一個複雜的民族背景。古典資料將“加拉太”和“凱爾特”這兩個名字作為同義詞使用,指的是這些人,主要是由家庭組成,包括妻子、孩子和老人,而不是當時常見的遊牧部落的戰士/僱傭兵,他們在公元前 278 年左右遷入小亞細亞地區,尋找一個地方定居,稱之為自己的家園(墨菲·奧康納 185)。他們在公元前 164 年左右定居下來,帶來了他們古老的凱爾特傳統(墨菲·奧康納 186-188)。

關於加拉太人,一個有趣的事實是,他們的主要收入和財富來源是由他們墓碑上的標記決定的(墨菲·奧康納 190)。關於這個主題的更多資訊:“釀酒業很重要的暗示,可以透過葡萄藤或葡萄串的圖示來確認。葡萄酒可能讓那個荒涼地區的生命更易忍受,但它不太可能像穀物種植那樣對經濟產生貢獻……穀物維持了該省的生命,木材帶來了財富”(墨菲·奧康納 191)。

加拉太人並沒有免受羅馬統治,他們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破壞,特別是在遊牧狀態下。他們也淪為了羅馬化。在地域方面,“'加拉太'可以指代小亞細亞的兩個相鄰地區,”但“加拉太的教會更有可能位於安納托利亞中部”(貝茨 4-5)。

然而,“保羅的信中沒有任何內容指向加拉太人的凱爾特血統”(貝茨 2)。目前尚不清楚保羅是寫給那些是遊牧加拉太凱爾特人的直系後裔,還是寫給那些代表“大多數希臘化-羅馬城鎮中發現的民族融合”(貝茨 2)。這種混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我們對保羅寫信給的這些教會的瞭解很少。然而,很明顯,保羅寫給這些人的信“寫得很好,從修辭和神學角度來說都很精妙。”這使得一些學者相信,保羅在加拉太建立的教會“不是窮人和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而是希臘化和羅馬化的城市居民”(貝茨 2)。

文學背景

[edit | edit source]

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是一封給某一特定地區的教會群體的書信,或稱使徒書信。在這封信中,尤其是在加拉太書 5 章 2-12 節等部分,可以看出缺乏流暢的結構(Cousar 112)。這是因為信中很大一部分內容是“個人懇求”這些教會群體中的人們(Cousar 112)。這封信似乎與其他許多保羅書信相比,有著不同的重點(Riches 121)。保羅在撰寫加拉太書時,使用了典型的強烈的語言(Cole 151)。這封信寫得很好,既有文學性又有神學深度,面向更復雜、更有可能受過教育的讀者(Betz 2)。保羅採用了一種過渡性的寫作形式(Betz 255)。這使得這封信的表達更加自然流暢,更像一封書信,與其他許多型別的聖經著作形成對比,似乎是保羅的風格特點。保羅還使用了公式化的語言,比如“絆腳石的十字架”,這與他了解猶太人的程式和儀式有關(Betz 269)。

加拉太書信的影響是驚人的,尤其是在基督教文學界。它被認為是“新約中最富有成果的著作之一”。(Riches 115)。它成為“宗教改革的奠基性檔案”,並且在“整個教會史”中也發揮了重要的影響。(Riches 115)。“在 4 世紀末和 5 世紀初,當基督教開始在官方認可下擴充套件時,金口約翰、傑羅姆和奧古斯丁都在彼此相隔幾十裡的地方寫了對它的評論。”(Riches 115)。


加拉太書 5 章的評論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加拉太書 5 章 1-12 節的釋義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為了自由,基督使我們自由,要站在這種自由中,不要再回到奴役的軛下。2- 聽著!我,保羅,不得不提醒你,如果你指望割禮,指望律法來救你,那麼基督對你來說就毫無價值。3- 我要再次告訴你,一個接受割禮的人就必須遵守整個律法。4- 你在尋求律法上的公義時,已經與基督分離了,你已經墮落了,忘記了恩典。5- 透過聖靈和信心,我們等待著,希望在公義和恩典中得到稱義。6- 當我們對基督有信心的時候,割禮與否就不重要了。割禮在透過愛表現出來的信心中黯然失色。7- 你們以前跑得又快又好。是誰阻止你們奔向真理?8- 這種偏離正道不是來自那位呼喚你們的名字的人。9- 少許酵母就能使整個麵糰發酵。10- 我相信,主會指引你們看到事情的真相,並且你們會堅定地遵守我所傳授的教義;但是那些阻撓你們、使你們困擾的人,必將受到應有的審判。11- 弟兄們,我還是贊成割禮,那麼為什麼我會受到迫害呢?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十字架的絆腳石就被挪去了。12- 我甚至希望那些迫害你們的人,能自願自殘。

基督裡的自由(第 1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信,體現了他對讀者的極度關懷和同情;這在第 5 章中可以明顯看出。保羅關心加拉太人的生活。他不想讓他們陷入律法的陷阱,也不想讓他們在已經透過基督獲得自由的情況下,再回到律法的遵守之中(Riches 115)。

給“加拉太人的信,向我們展示了基督教存在的天賦的鮮明說法,這種天賦不是依靠人的努力,而是依靠對上帝在基督裡恩典的感恩和信心,一種與基督聯合的生活”(Riches 122)。當加拉太人開始考慮接受割禮時,這種聯合受到了威脅。保羅擔心加拉太人會回到類似於他們基督教前奴隸制的狀態。

“‘奴役的軛’這個短語可能反映了一種常見的拉比表達‘律法的軛’,用於描述歸信者,因為他們承擔了猶太教的責任,但保羅理解為一種沉重的負擔。”(Cousar 111)。“猶太人說‘承擔律法的軛’;而且很有可能,無論是來自教會內部還是外部的猶太化者,都在加拉太地區使用了這種語言。對保羅來說,這是一個奴隸的軛,他直截了當地說出來。但他可能記起了基督的一句話,其中將這種沉重的負擔與跟隨他的‘輕省的軛’形成對比(見馬太福音 11:30)”(Cole 136)。

每個問題都有兩面,也有兩種不同的視角。第 1 節是一個“對基督教自由的響亮宣言”,也是對加拉太人的一個警告,不要陷入猶太律法的陷阱(Longenecker 235)。自由的概念對保羅來說並不新鮮,但他現在使用了它,並將它“著重放在倫理勸誡部分的開頭,因此是論點的核心”(Betz 255)。

割禮與律法(第 2-4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這一部分的經文是在針對那些正在面臨和考慮是否接受割禮的加拉太人(Cousar 112)。“毫無疑問,前法利賽人保羅告訴外邦基督徒接受猶太人割禮儀式的含義,帶著某種諷刺意味”(Betz 257)。保羅瞭解割禮的習俗,以及它作為猶太文化中身份標記的重要性,是那些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的標誌(Cousar 113)。

保羅對割禮的看法與普通猶太人不同。保羅認為,割禮是亞伯拉罕對信心的印證,是“對他已經因信心而有的公義的保證”(Cole 141)。保羅時代的猶太人認為,割禮標誌著猶太人遵守他們生活中的每一條律法。這讓他們可以在上帝面前蒙恩,因此與西奈山的摩西直接相關,而不是與亞伯拉罕的盟約相關(Cole 141)。

在保羅看來,“當一個外邦人接受割禮時,他就宣稱自己根據律法來定義自己的身份;‘他必須遵守整個律法’”(Cousar 113)。保羅認為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因為外邦人並沒有被呼召在律法之下。他們是在基督帶來的自由之下。割禮與基督的受死和復活直接矛盾。

然而,“保羅並不天真地認為,終身習以為常的習慣會因悔改行為而徹底消除”(Murphy-O'Connor 209)。他並不是說猶太人應該徹底拋棄他們的觀點,而是說他們古老的習俗不應該強加於外邦人,因為他們已經透過基督的恩典得救了。兩者就像水火不相容。

在保羅看來,只有透過恩典才能稱義。尋求任何其他解決辦法,就是與基督犧牲帶來的拯救恩典分離。油和水無法混合,就像割禮與僅僅透過恩典得救無法混合。簡而言之,“根本不可能將割禮附加到恩典的福音上”(Cousar 113)。

保羅在寫這封信的時候,在加拉太地區看到了兩個不同的問題。第一個是,“是接受猶太人的名義主義作為外邦基督徒的生活方式,這實際上讓人回到了一個基本問題,即公義是透過‘律法的行為’獲得,還是透過對‘耶穌基督的信實’的信心回應獲得(見加拉太書 2:16);第二個是基督教生活因依靠‘肉體’而不是依靠聖靈而敗壞”,這是第 7-11 節中所展現的主題(Longenecker 235)。

儘管過去經歷過一些問題,但“保羅從來都不是反猶太人,即使在他最具爭議的情緒中……然而,即使像保羅這樣愛國的猶太人,也清楚地認識到,割禮的重要性是相對的”(Cole 139)。

保羅認為,這個問題顯而易見:為了接受割禮,加拉太人必須將它視為得救的必要行動,這意味著他們對基督是他們唯一拯救者的信任,不是完全的信任(Cole 140)。他們相信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基督的行為,會拯救他們。然而,有了恩典,就是全有或全無。你要麼在裡面,要麼在外面。你不能同時身處兩艘船上,而不期望掉入下面的溫水之中,那裡面可能會有鯊魚,但誰願意冒這個險呢?

憑信心等待和活出(第5-6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這裡,保羅談論了“在基督裡等待上帝計劃完成的基督徒(“我們”)的處境,因此他們發現割禮與未割禮的區別無關緊要”(Cousar 112)。他明確地闡述了他關於單靠信心稱義的資訊。

同樣地,聖靈的工作使我們相信,我們無法透過自己的行為(無論是遵守猶太律法,在猶太人看來,還是遵守良心的命令,在外邦人看來)來取悅上帝。此外,聖靈的工作使我們看到基督是我們的救主。(Cole 194)

透過使用“我們”這個詞,保羅把自己與“那些期待未來上帝的公義,不再疑惑割禮重要性的人”聯絡在一起,這種觀點傾向於認為保羅在這裡是從個人經驗中說話(Cousar 112)。保羅非常瞭解透過律法稱義的論據,但他全部拒絕了它們。

在本節中,保羅還指出:

然而,真正有價值的成就,是上帝的成就。他所期盼的公義不能透過人類的行為來強求,彷彿它只是許多善行累積的結果。上帝會採取行動,使世界恢復秩序,並確認他對他的子民的有利判斷,但這一切將會在他自己的時機到來時發生。(Cousar 116)

在所有這些事情中,保羅並沒有認為這個問題是單方面的。保羅

同樣承認未割禮也是毫無價值的——這一點經常被那些充滿改革熱忱的人所遺忘,正如許多外邦基督徒所遺忘的那樣。他[保羅]不會允許外邦人自誇他們的未割禮狀態,就像他不會允許猶太人自誇“立約的記號”一樣。在基督裡,這兩種狀態現在都無關緊要了。(Cole 143)

誰在阻礙你?(第7-8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讓我們直截了當地說,是誰這樣對你?”一個現代的保羅可能會對加拉太人說。加拉太人對真理的偏離並非上帝的工作,保羅想知道是誰對他那些忠實的追隨者做了這樣的事,那些他留下的追隨者。猶太人引導加拉太人走上歧途的行為已經讓“加拉太人遠離了福音的真諦,無論他們是否知道”(Cole 143)。

在本節中,

保羅談論了人們可能知道真理,但由於無法解釋的原因,他們決定反對真理的非理性現象。這件事可能源於諺語,但保羅把它與“福音的真理”聯絡在一起。無論如何,當一個人知道真理而不順服它,就是愚蠢的表現,因為我們不能反對真理,只能順服真理(見哥林多後書 13:8)。(Betz 265)

在那個時候,正如第8節所見,加拉太人在他們的神學信仰上還不夠堅定,保羅認為這是一個機會,可以引導他們走向基督和福音的真理(Betz 265)。

一點面酵(第9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少許酵母會影響整個麵糰(見哥林多前書 5:16),而這些煽動者所主張的,有可能改變整個加拉太基督教社群的面貌。”(Cousar 114)。然而,加拉太煽動者對思想的重塑並沒有讓保羅放棄加拉太人。這節經文裡包含著很多歷史。其中一些歷史,解釋如下:

這樣的諺語在以色列人中尤其受歡迎,因為他們被禁止在祭祀中使用“面酵”或“酵”。…不僅如此,在一些儀式場合,例如無酵節(緊隨逾越節之後),從家裡清除所有酵母已經成為一項莊重的儀式… …雖然這可能出於衛生目的,以確保所有面包製作過程至少每年都要重新開始(透過從天然來源中製作新鮮“酵母”),但對猶太人來說,這象徵著罪的消除。禁止在祭祀中使用酵母的原因可能是來自於酵母“發酵”活動使麵包“膨脹”的比喻,以及腐敗的自然過程。(Cole 147)

麵包製作是當時人們熟知的技藝,尤其是加拉太人,他們大量種植穀物,因為穀物是他們的主要農業產出之一。“一點面酵”的概念在新約中隨處可見,也是保羅著作中反覆出現的思想。一點面酵會使整個麵糰變質,這基本上是麵包製作中的原則,即如果有一點酵母殘留,麵包就無法使用,與麵包師所期望的理想產品相差甚遠。然後,麵包師必須從頭開始製作一個全新的麵糰。這個比喻適用於個人和集體領域。在個人層面上,一個罪可以影響一個人的整個生活,在集體層面上,一個壞人會毀掉整個群體。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意思是“去掉最薄弱的環節”。保羅是在針對那些煽動加拉太人的群體,把他們比作需要扔掉的有害酵母。

保羅的充分信心(第10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藉此機會告訴加拉太的基督徒,他對他們有信心,他們“最終會抵擋煽動者的接近”(Cousar 112)。加拉太人在兩個信仰體系之間徘徊。他們處於蹺蹺板的中間,來回搖擺。保羅覺得有必要在第10節中指出這一點。不過,保羅並沒有放棄希望。

“[加拉太基督徒]已經從他們的保羅派立場中被充分地轉移出來,但他們還沒有最終下定決心,還沒有完全關閉通往保羅的大門。不過,人們不禁要問,保羅的樂觀有多少是出於習俗,有多少是出於現實。忽略了加拉太人可能已經採取了另一種觀點,他的希望只能是,在讀了這封信後,他們可能會再次改變主意”(Betz 267)。

保羅看到加拉太人可能已經決定支援另一方,但他拒絕放棄他為他們而戰的決心,讓他們遵循基督的真理。

十字架的絆腳石(第11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在他的生命中曾作為掃羅,主張那些敦促割禮的人的立場。這使他擁有了充分的知識,讓他在現階段作為保羅,反對割禮,並“說明這個立場與福音是多麼不相容”。(Cousar 113)。保羅,一個皈依的猶太人,並沒有像普通猶太人那樣看待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認為那是一種矛盾,而是把它看作是基督能力的證明,以及整個釘十字架事件的激進本質的證明(Cousar 118)。“幾乎不能說保羅在他早期的福音佈道中,在他的福音中為猶太律法及其規條找到了更大的位置,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保羅布道的路線很早就固化了。”(Cole 150)。第11節的主題是十字架的絆腳石,這是保羅著作中經常出現的主題。保羅並沒有把基督的死看作是恥辱,而是看作是消除了其他所有事物的存在。基督的死和復活沒有為任何其他規條留出空間,包括割禮,並消除了除了恩典之外的所有救恩方式(Cole 151)。保羅指出,“無論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不可避免地會發現它[基督的死與復活;神聖的救恩恩典]是一個‘絆腳石’;因為它不是人類的救恩方式,而是神聖的救恩方式。因此,‘自然人’會發現上帝的救恩方式‘令人震驚’,超越了他們自然理解和接受的能力。”(Cole 151)

自宮的尖刻言辭(第12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在這裡表達了他明確的願望,希望那些引導加拉太人走上歧途的人受到審判。在他的話語中,保羅並非完全想尖刻,而是以一種略帶諷刺的方式來表達這個問題,同時仍然讓加拉太聽眾感受到他對煽動者的厭惡。“[...] 律法中提到閹割是導致開除會籍的原因(申命記 23:1)。保羅可能是在用一種對割禮擁護者具有指向性的方式表達他的厭惡。與其確保被納入上帝的子民,不如讓他們繼續傳播他們的資訊,並徹底被排除在外。”(Cousar 114)。對於男性群體來說,閹割是一件大事(至少我聽說過)。在這個關於割禮的最後部分,保羅以一種最終的姿態,談論猶太人對割肉的狂熱(事實上,割禮就是割肉),彷彿它可以與“完全”相提並論,即小亞細亞地區閹割祭司進行的一種儀式,他們以此來表達對“奇異的、野蠻的上帝”的敬意。(Cole 151)。曾經,上帝確實使用這種割肉行為作為他與以色列立約的記號,但他不再使用它,從那時起,它應該被視為過去的一種儀式習俗,而不是現在的一種救恩替代方案。保羅在這節經文中的語言可能被認為是尖刻的,但這是一個必要的策略,向外邦人展示割禮是一種奇怪的切割習俗(Cole 151)。

關於加拉太書 5:13-26 的評註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第 13-26 節被認為是保羅關於自由的寫作的第二部分。他從關於透過基督獲得的律法自由的討論開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頓言語上的毒打。第二部分側重於透過在聖靈中的生命和愛獲得的肉體的自由。這裡保羅反駁了他在本章前半部分的論點。他在 1-12 節中說過,人們可以從律法中獲得自由,但在 13-26 節中,保羅提醒說,雖然人們可以從律法中獲得自由,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保羅發現有必要反駁放縱主義對基督教自由的濫用以及律法主義對基督教自由的壓制(喬治 375)”。我們的行為會影響周圍的人,保羅說,我們應該透過愛周圍的人來實踐自由。從律法中獲得自由並不是為任何行為辯護的理由,道德仍然適用。他警告加拉太教會,受律法奴役會對個人和教會產生什麼影響,同時也提醒他們完全無視愛的律法會產生什麼影響。保羅談到了人對“肉體”的奴役。“肉體”這個詞有幾個不同的含義,可以指身體、塵世或人性。保羅要求加拉太人和所有基督的追隨者,努力透過聖靈生活,而不是透過肉體生活。本章的其餘部分用來定義和加深對聖靈中的生命和肉體中的生命的理解。保羅舉了肉體中的生命和聖靈中的生命的具體例子。本章開頭部分幾乎是斥責,並帶有諷刺意味,而本章後半部分似乎以對加拉太信徒以及所有信徒的真誠關懷結束。這裡有一個微妙的平衡,沒有愛和恩典的規則和教義不允許自由;然而,沒有道德和對他人的關懷的自由是肉體的奴役。

加拉太書 5:13-16 的釋義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3- 你被呼召是為了獲得自由,我的兄弟姐妹們。不要讓你們的自由成為肉體的機會,而是要把它與彼此相愛的服務結合起來。14- 整個律法都總結在“愛人如己”這一個 logos 中。15- 但是,如果你彼此撕咬和抓撓;當心,你會互相吞噬。16- 在聖靈中生活,在愛中行走,肉體的慾望就無法控制你。17- 因為聖靈和肉體是相互對立的,這使得難以按照聖靈生活和實踐聖靈的愛。18- 但如果你在聖靈中行走和生活,你就不再受律法的約束。19- 透過肉體生活的人會沉迷於淫亂、不潔、縱慾、20- 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吵、嫉妒、憤怒和暴怒、私慾、紛爭、異端、21- 嫉妒、醉酒、放蕩,以及我之前警告過你們的類似事情,那些實踐這些事情的人不會帶來國度。22- 但那些靠聖靈生活的人會專注於愛、喜樂、合一、和平、忍耐、溫柔、正直、良善、信實、23- 溫和、節制,沒有任何律法反對這些事情。24- 屬於基督的人已經自願地將自己的肉體和慾望釘在十字架上。25- 如果我們要靠聖靈生活,讓我們也靠聖靈行走。26- 讓我們在愛中行事,抵擋一切傲慢、嫉妒和挑釁的行為。

愛勝於肉體 (v. 13)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第十三節可以分為三部分:呼召自由、放縱的誘惑以及愛的服務(喬治 376)。保羅提醒加拉太教會,他們在耶穌基督裡已經獲得自由,他們不再受律法的約束,但他們仍然需要理解完全不受約束的自由的影響。他們應該放棄律法主義,“在 5:1 中,基督裡的自由受到了再次陷入律法主義的威脅,因此使徒警告不要承擔奴役的軛。然而,這裡在 5:13 中,基督教自由正受到濫用上帝的恩典,導致放縱的生活,從而導致道德混亂的威脅”(喬治 376)。道德混亂對於個人來說可能是一個過於強烈的詞語,但對於信徒群體來說,如果他們選擇完全放縱,它當然適用。對於個人來說,結果可能是內心衝突,缺乏和平和決心,或者說是定罪。這對加拉太人的影響比他們意識到的要深遠;影響就是與群體分離以及與聖靈分離。選擇肉體,選擇崎嶇和自私的個人道路,會導致共同遠離基督的恩典,走向追求沒有愛的自我。保羅提醒加拉太人,道德行為的規則仍然適用,並且這些規則是在兄弟之愛的光線下被看待的。這裡使用“兄弟”或“弟兄”一詞意味著對別人的愛比簡單的禮貌更深。Douleuó 是指如何為他人服務,這意味著進入奴役和提供服務。沿著這條思路是,如果一個人關心肉體,他如何才能完全地為他的兄弟服務?正如保羅在後面更深入地解釋的那樣,肉體中的生命並不關心他人,也不關心聖靈,而是以自我為中心。

一個 logos (v. 14)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將整個律法簡化為一條命令,就像耶穌一樣,那就是愛人如己。這對一個群體有著深刻的意義,比我們意識到的還要深刻。我們中有多少人可以說我們真正地愛人如己;或者,或許更好的說法是,我們是否比愛我們自私的慾望更愛他人。如果沒有這個 logos,群體就無法運作。這似乎很簡單,特別是在申命記和利未記的背景下,但從肉體中脫離出來並不像聽起來那樣容易或理想化。那些靠聖靈生活的人需要每天屈服,有時需要時時刻刻屈服。愛他人需要聖靈的力量。就像基督應驗了彌賽亞的預言一樣,愛也應驗了整個律法。整個律法都在對兄弟的愛中得到滿足,但這節經文字身並不是一條命令(朗格尼克 243)。所有規則和儀式都歸結為這一點。正如保羅在段落的第一部分中強烈論證的那樣,基督透過十字架的愛成就了律法;如果我們要效法基督,讓我們不斷地用對兄弟的犧牲性之愛來成就律法。

殘酷的現實 (v. 15)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的語言很尖刻,但它傳達了要點。之前,保羅似乎很樂意讓群體在 12 節中自取滅亡,因為他透過憤怒表達了他的關懷和擔憂。在 15 節中,語氣發生了轉變,保羅以一種嚴肅的真理本質表達了他的擔憂,它是一個非常切實的現實,沒有誇大其詞,只有誠實的事實。如果整個會眾都放縱地進入肉體的行為,愛的基礎就會喪失,因為自私的慾望將會佔上風。還有一種可能性,雖然擔憂是真誠的,但也有一層諷刺意味,就像蛋糕上的糖霜一樣,假設加拉太教會已經發生了這種情況;稱他們為為死而戰的野獸,並像他斥責猶太化者一樣斥責他們,因為他們自己的“本土和無愛的放縱態度”(朗格尼克 244)。

對立 (vv. 16-18)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警告說,避免肉體的方式是靠聖靈活著。我們並非僅僅為了避免肉體而靠聖靈活著,而是透過避免肉體來追求與社群的正確關係。在第 17 節中明確指出,肉體和聖靈是相對立的,這使第 16 節中的陳述更加深刻。第 17 節的後半部分表達了這樣一個觀點,即人應該剋制自己的慾望,而讓聖靈改變他們的慾望。保羅從這個角度談論聖靈,彷彿它是一種預防措施,但僅僅將其停留在這個層面上是對聖靈的不公正。靠聖靈行事意味著與聖靈合作。並非聖靈會神奇地消除肉體所有的慾望,而是聖靈不斷地與我們同行,向著拒絕肉體前進。將聖靈僅僅看作一種糾正的聲音和運動存在真正的危險,“但信徒從哪裡獲得這種得勝的基督教生活的資源?現代宗教教育提供了許多答案:迷人的個性,天賦,神學教育的高階學位,關於更高基督教生活的特別研討會,社會行動主義,精神心理治療等等。保羅的答案是聖靈”(喬治 386)。與聖靈同行並不意味著有一個自動的解決方案,也不承諾所有慾望都會消失,只是肉體的慾望不會被執行。隨著對聖靈與肉體對立的表達,保羅在處理生命時幾乎是二元論的,這意味著聖靈與肉體之間持續的鬥爭。存在一個分歧,即“保羅看到了兩種試圖控制一個人思想和活動的道德力量”(Longenecker 245)。雖然不是最初的意圖,但我們也可以從中獲得一些奧古斯丁神學的味道,從第 17 節的後半部分來看,要麼指的是人類天生就是邪惡的,要麼是他們渴望行善,卻被自己的選擇所偏離。保羅隨後回到了他之前關於從律法中獲得自由的話題。就好像他又一次提醒人們,律法可以簡化為愛。保羅似乎在透過反覆討論他所感到沮喪和警告的事情來闡明自己的觀點。

靠肉體行事(第 19-21 節)

[edit | edit source]

肉體有 15 個屬性,可以分為四個部分:感官的激情,在屬靈事上不法行為,違反兄弟之愛,放縱過度(喬治 392)。美德和惡習的概念借鑑了希臘的倫理教義和“兩條道路”傳統(Longenecker 251)。保羅在第 16-18 節中回應了“兩條道路”,並指出了行善戰勝邪惡的鬥爭及其對立面。

  • 淫亂、汙穢、邪蕩

保羅反對那些導致與神失和的性行為。對於保羅寫信給的某些教會來說,這比其他教會更具挑戰性。“並非因為這些罪本身比其他罪更可惡,而是因為它們更直觀地表現出自我中心和反抗神的規範,而所有其他罪也同樣標誌著這一點”(喬治 392)。保羅認為,這些行為會導致與神失和,因為它們源於感官的激情。

  • 拜偶像、邪術

保羅談到了參與異教習俗的問題。在沒有經歷過一世紀教會經常經歷的重生的情況下,這些儀式的入侵會帶來分裂。閱讀這段經文的語境要求與世俗完全分離。

  • 仇恨、爭吵、嫉妒、暴怒、私慾、分爭、黨派

這些被列為肉體的一部分,它們會讓人與弟兄分離。它們破壞社群,是國度的破壞者,因為它們為了個人對生命以外的追求而無視愛。

  • 貪婪、醉酒、狂歡

這些是貪婪的問題,因為個人對某件事物的渴望過於強烈,以至於它從社群中的其他人那裡奪走了東西。過度的貪婪和過度的慾望導致人們去尋求或實現這種貪婪。

靠聖靈行事(第 22-23 節)

[edit | edit source]

與靠肉體行事的 15 個描述形成對比的是,保羅列出了聖靈的 9 種“果子”,以三聯的方式(喬治 399)。它們並不侷限於這 9 種,也不應該將聖靈視為一棵果樹,讓人們從樹上摘取想要的品質並體現出來。它們是與聖靈同行之旅的產物,並非要擁有的財產,而是要活出來的國度現實。

  • 愛、喜樂、和平

我們要像父愛我們一樣愛人。我們要像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一樣愛人。我們要像聖靈指引我們行走一樣愛人。喜樂是指不是因為環境而歡欣,而是因為生命本身而歡欣。和平是一個概念,我們中很多人希望擁有和理解它。它更多的是一種在神中安息和信靠,而不是一種讓我們平靜下來的感覺。這些果子在聖經中被反覆闡釋,展示了它們對所有世代的深遠價值和意義,不僅僅是對加拉太的教會。

  • 忍耐、恩慈、良善

這些抵制了針對兄弟或違反兄弟的行為。它們是聖靈的甜蜜精華。然而,不要認為一個並非總是友善的人就沒有與聖靈同行,或者他們屬於肉體。忍耐是一種信靠的行為,恩慈是一種愛,良善是一種豐富。

  • 信實、溫柔、節制

我們被呼召忠誠,說出和踐行真理。保羅提醒我們,考慮到本章的語言,我們有點虛偽地提醒我們,我們要用愛和謙卑對待彼此,過上溫柔人的祝福生活。也許最大的對肉體的反駁是節制,即瞭解你的慾望並轉向另一邊。這似乎強化了關於避免肉體和與聖靈同行這一主題。


釘死肉體的私慾(第 24-26 節)

[edit | edit source]

這一最後宣告作為本章的結論。保羅對基督追隨者在愛的自由中的倫理道德給出了明確的概述。與聖靈同行需要一種犧牲,一種每天對自我進行的死亡,在每一刻做出選擇,在愛的自由中生活。第 24 節表達了保羅呼召加拉太教會的強烈程度。他將與聖靈同行的生活比作十字架上的生命。從破碎中產生的美麗需要順服,“每天向肉體死,並獲得生命,透過聖靈的新生命不斷成長”(喬治 404-405)。在第 25 節中,保羅展示了與聖靈同行與在聖靈中生活之間的緊密聯絡,“他沒有暗示,在不這樣做的情況下,有可能做到前者”(布魯斯 257)。它們彼此至關重要,正如在聖靈中的生命對愛的生命至關重要一樣。保羅的最後宣告提醒人們,不活出完整性的樣子是什麼。在討論了在聖靈中生活的美麗之後,保羅提醒加拉太教會肉體的樣子。他並沒有表現出憤怒或諷刺,而是真實地提醒著人們。


詞語研究

[edit | edit source]

割禮

[edit | edit source]

希臘語詞根:περιτομή, ῆς, ἡ (鮑爾)


**割禮**:割禮的行為,尤其指:在猶太宗教社群中對男性嬰兒執行的猶太儀式,作為融入社群的標誌;割禮的狀態(梅里亞姆-韋伯斯特詞典)


在加拉太書 6 章中,**割禮**出現的章節:加 5:2 對你們說,若你們受了割禮,

加 5:3 再說,凡受割禮的人,

加 5:6 受割禮與不受割禮都沒有什麼,

加 5:11 若我仍舊傳割禮,為什麼我還要

(來自 Logos 3.0)


**割禮**:“割除男性生殖器包皮的行為。在希伯來人中,割禮是在出生後的第八天進行的一種宗教儀式,作為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立約的標誌(創世記 17:10-14)。不僅以色列的兒童要受割禮,而且以色列人擁有的奴隸也要受割禮,無論他們是買來的還是生來就是奴隸的;此外,任何希望守逾越節的外邦人必須受割禮(出埃及記 12:48-49)。 […] 割禮在新約時代對基督教來說是一個尖銳的爭論焦點。施洗約翰和耶穌都受了割禮(路加福音 1:59;2:21)。那些早期的猶太基督徒無疑都受過割禮,但當基督教傳播到外邦人中,尤其是在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一個問題出現了,即外邦人是否必須受割禮才能成為基督徒。一些猶太基督徒教導說,割禮是必須的。使徒行傳 15 章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召開的;最終的決定是,割禮對基督徒來說不是必須的。”(Buttrick 629-630)


以弗所書提綱

[edit | edit source]
  • 個人:保羅的使徒權威(1-2)
    • 問候和引言(1:1-9)
    • 使徒憑據(1:10-24)
    • 使徒讚賞(2:1-10)
    • 使徒信心(2:11-21)
  • 教義: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藉著基督(3-4)
    • 經驗印證(3:1-5)
    • 聖經證實(3:6-4:31)
  • 實踐:活出基督徒的自由(5-6)

(麥克阿瑟,第十二頁)

逐節講解

[edit | edit source]

在基督裡的自由:第 1-15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第 1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許多評論將第五章的第一節與第四章的最後幾節歸在一起。有些人說這是一個過渡,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宣告基督拯救我們的目的,第二部分是對這一目的的呼籲(Boice,486)。

第 2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在這裡斷言自己作為使徒的權威,作為以前的猶太人和法利賽人。他從個人經歷中說話,割禮不是讓你得救的功勞。他的意圖不是完全否定割禮,而是把它從文化中徹底排除:上帝的本意是割禮代表從一個人的生活中剔除罪惡,並作為他工作的物理提醒。保羅反對割禮所變成的合法主義目標。

第 3&4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在這裡很清楚:那些選擇律法的人不能選擇一半。如果一個人要選擇律法而不是恩典,他們就要完全遵守律法。馬卡瑟在他的評論中明確指出,律法和恩典根本不混在一起。他寫道:“將律法與恩典混為一談,就是抹殺恩典。對於一個信徒來說,再次開始在律法下生活以贏得救恩,實際上就是拒絕了恩典的救恩(135)。”

第 5&6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這裡,保羅從專門對加拉太人的談話轉向對全體基督徒的談話;他從使用代詞“你”轉變為使用代詞“我們”。就好像他在說,我們作為基督徒,同樣不應該選擇合法主義,而是堅持透過基督帶來的公義,並在他的恩典中找到救恩(解經家,488)。他繼續寫道,不是律法,而是信心表達了愛。這是保羅在這封信中第一次提到重要的詞語“愛”(agape)(燈塔,86)。在這兩節經文中,5&6 節,“信…盼望…和愛”這三個偉大的詞語一起出現(解經家,489)。

第 7&8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使用了自己非常喜歡的馬拉松比喻(他也曾在羅馬書 9 章、哥林多前書 9 章和加拉太書 2 章中使用)。保羅已經明確了屬靈的敵人是誰,因此他“誰幹擾了你”的問題是修辭性的。他繼續澄清,合法主義不是來自上帝(呼召你的人),因為上帝是恩典而不是律法(馬卡瑟,140)。

第 9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聖經中,酵母通常直接代表罪惡(注意馬太福音 16 章)。這節經文簡單地說,少量的謬誤會腐蝕一大群人(馬卡瑟 140)。《解經家聖經註釋》對錯誤的教導寫道:“它具有滲透性、陰險性,因此很危險(490)。”

第 10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重申他對加拉太人的信心,以及他對主至高無上的信心。保羅在思想和著作中確信,那些傳講錯誤教導的人最終會向擁有全權的主付出應得的報應。

第 11&12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那些指責保羅的人說他在傳講割禮,這種謠言源於保羅給提摩太行了割禮。保羅這樣做是因為提摩太是半猶太人,他行割禮是為了吸引猶太人,更好地服事他們。保羅在加拉太書 2 章中澄清了自己的立場,說傳講割禮會使上帝的恩典無效。保羅似乎在信中表達了沮喪,並表達了希望那些指責者不僅繼續行割禮,而且完全割掉自己的生殖器官(馬卡瑟 139-140;解經家 490)。

第 13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這節經文開頭的“你”在希臘語中被強調,暗示了這封信中一個重要的新的部分。似乎這種自由與第一節中談論的自由相同。這節經文中的諷刺之處在於,在要求擺脫律法的奴役之後,呼籲彼此為奴。這是一個悖論,因為它形成了一種新的自由形式,這種自由形式是奴役的形式——儘管這種奴役與這節經文中早些時候提到的關於律法的奴役不同(解經家,492)。燈塔聖經註釋寫道,新的奴役可以透過希臘語 agape 的形式的愛而實現。“上下文揭示了 agape 的意義是明顯的仁愛,對他人的福祉的渴望,導致為他們做出努力(90)。”

第 14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這節經文澄清了成為基督門徒的含義。雖然我們不應該屈服於律法的統治,特別是法利賽人的律法,但我們應該屈服於愛的律法。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鄰居就像愛我們自己一樣,那麼我們不會做任何傷害鄰居的事,我們也不再需要“不要偷竊,不要殺人,不要說謊,不要貪婪”等等的律法。

第 15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最後說了一句警告。馬卡瑟寫道,看到他的信徒互相攻擊而不是彼此相愛,會讓他心碎(142)。他寫信給那些仍然按律法生活,還沒有接受和學習按愛生活的人——說他們會互相摧毀,互相拆毀。

第 16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解經家聖經註釋》做了一個對理解這節經文至關重要的註釋,“聖靈在人墮落的狀態下不是自然存在的(494)。”這句話清楚地解釋了為什麼人性和他的肉體之間存在如此激烈的鬥爭,以及順從(或行走)在主的靈中。我們必須記住,聖靈是聖靈三一一體中領導聖潔化的主要成員;正是這種聖潔化潔淨了靈魂中罪惡的慾望(馬卡瑟,151)。

第 17 & 18 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強調了靈和肉體之間的區別。麥克阿瑟註釋對肉體做了一些明確的註釋和觀察:從神學意義上說,肉體指的是人的墮落,他未得救的罪惡的自我;此外,保羅也使用這個詞來指代“未得救的人性”,即“人得救後‘舊人’的殘餘(154-155)”。最後,保羅總結了他之前的幾句話:“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

第19-21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列出的第一個清單(他很快就會列出相反的清單)是罪性本性。他寫道,它們是“顯而易見的”;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在公眾面前都是可見的(有些是,有些不是),而是它們都清楚地起源於罪性本性,並非出於神(釋經家,496)。這些經文的結尾,“凡行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使一些人懷疑自己的救恩;它讓人不禁要問,“誰沒有做過其中一件事”。麥克阿瑟寫道,保羅警告中的關鍵詞是“實踐”——希臘語指出,它是持續不斷地進行這些事情(162)。

第22-23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麥克阿瑟指出,聖靈的果子是內在救恩的外在標誌(164)。重要的是要注意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之間的複數差異。當涉及肉體時,會有許多結果,然而當在聖靈中活著時,只有一個結果:這些就是那個結果(麥克阿瑟,163-4)。“愛”是第一個開始這個清單,這是非常合適的,因為神就是愛(釋經家,498)。

作為對之前清單的總結,保羅發表了一個大膽的宣告,他對此感觸頗深:釘死肉體。釘十字架是一種處決方式,他的意思是,用最戲劇性的方式(麥克阿瑟 170-1);我們應該完全摧毀產生罪性本性的東西,把自己浸泡在正義中。

第25-26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保羅在給加拉太人的信中,結束了他這部分的內容:“我們若憑著聖靈活著,就當憑著聖靈行事。”這節經文的意思是,雖然我們認識聖靈,並在神里面找到我們的義,但我們也應該在我們的旅程中繼續傾聽和順服聖靈(燈塔,112)。最後一句,第26節,關於它是否屬於第25節,還是更適合第六章,存在爭議;它幾乎是兩章之間的過渡(釋經家,500)。

歷史背景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加拉太”這個名稱起源於野蠻的高盧人或凱爾特人。他們在幾個世紀掠奪希臘和羅馬帝國之後,定居在小亞細亞。在保羅的時代,加拉太這個名稱既用於最初較小的區域,也用於省份。當保羅在加拉太時,他差點喪命。他被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一直跟隨他到路司得的敵對的猶太領袖用石頭打死,被留在了那裡。(麥克阿瑟,xi-xii)

參考文獻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Bauer, Walter. 新約及其他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英雙語詞典, 第 3 版 (BDAG)。由 Frederick William Danker 翻譯和編輯。第 3 版。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2000 年。(Logos 聖經軟體版本)


Betz, Hans Dieter. 加拉太書: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的註釋。費城:堡壘,1979 年。印刷。赫美尼亞。


Bruce, F. F. 給加拉太人的書信:希臘文字的註釋。包括索引。(257)。密歇根州大急流城:W. B. Eerdmans 出版公司,1982 年。


Buttrick, George Arthur. "割禮." 第 1 卷第 629-30 頁,聖經釋經詞典。納什維爾:阿賓登,1962 年。


Cole, R. A. 保羅致加拉太人的書信:導論及註釋。第 1 版。泰恩代爾新約註釋。大急流城:泰恩代爾,1965 年。


Cousar, C. B. 加拉太書。釋經,一本用於教學和佈道的聖經註釋。亞特蘭大:約翰·諾克斯出版社,1982 年。


"加拉太書 5 NASB." 線上聖經。網路。2010 年 4 月 27 日。<http://nasb.scripturetext.com/galatians/5.htm>.


George, Timothy. 第 30 卷:加拉太書。新美國註釋 30。納什維爾:布羅德曼和霍爾曼出版社,1994 年(電子版,2001 年)。


Longenecker, R. N. 加拉太書。詞語聖經註釋 41。達拉斯:詞語公司,2002 年。


Merriam-Webster, I. 梅里亞姆-韋伯斯特大學詞典。第十一版。斯普林菲爾德:梅里亞姆-韋伯斯特,2003 年。


Murphy-O'Conner, Jerome. 保羅:批判性生平。牛津:克拉倫登,1996 年。


Riches, John K. "加拉太書." 第 115-23 頁,新約的神學解讀:一本按書的調查。由 Kevin J. VanHoozer 編輯。大急流城:貝克學術出版社,2008 年。


Gaebelein, Frank. 羅馬書至加拉太書。密歇根州大急流城:宗德文,1977 年。印刷


Macarthur, John. 加拉太書:新約註釋(麥克阿瑟新約註釋系列)。芝加哥:穆迪出版社,1987 年。印刷。


Taylor, R. E.;, Willard; Knight, John; Nielson, John; Airhart, Arnold; Gould, and J. Glenn Howard. 燈塔聖經註釋 9 加拉太書至腓利門書。堪薩斯城:燈塔山出版社,1965 年。印刷。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