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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究/新約註釋/約翰福音/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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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樹的比喻(15:1-17)

葡萄樹、枝子、果子、父的比喻非常完美,清晰地向我們展示了我們與父的關係。農夫是高階的存在。樹幹、枝子、果子與農夫不在同一個級別。他是人,它們是植物和果實。沒有人認為植物與農夫是平等的。

父是神,樹幹和枝子只是人。枝子比樹幹低階,因為它們與樹幹聯合而剝奪了生命。如果我們脫離耶穌,我們就會枯萎,進入火中。

父以充滿愛的關懷照料葡萄樹,使它儘可能多產。他除去不結果子的枝子,修剪結果子的枝子,使它們更加結果子。然而,這種修剪是一個痛苦的過程。耶穌用這個比喻來聯絡上帝。 “我是真葡萄樹,我的父是栽培的人。” (15:2)。

生命從葡萄樹流向枝子。生命透過耶穌的話語來到信徒身上。他說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的話就是真理。我擔心基督徒被誤導,認為生命和真理來自整本聖經。聖經的每一本作者都是一顆葡萄樹,但只有耶穌的葡萄樹才能給予生命。閱讀整本聖經很好,但我們必須只在唯一一顆葡萄樹上建立我們的神學。我們不能試圖從 66 棵葡萄樹中汲取養分。耶穌說,作為那顆葡萄樹的一部分,所有人都會結果子。這是一個非常迴圈的比喻,透過讀者到耶穌,並始終回到父。最好的例子是第 8 節,“你們多結果子,作我的門徒,這就使我父得榮耀”。同樣,耶穌將比喻與愛的主題聯絡起來。“父愛我,我也照樣愛你們,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15:9)。“愛”是耶穌葡萄樹比喻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任何有自尊心的葡萄園的“栽培者”都必須非常小心地照料葡萄樹及其枝子。時間、精力、意志投入都是與任何葡萄樹的看護相關的因素。這也暗示了葡萄樹的比喻。父,即“栽培者”,將愛他的葡萄樹及其枝子,並保護它們。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耶穌被稱作“真”葡萄樹。這種說法可能僅僅是對傳達的屬靈比喻的參考——屬靈的葡萄樹比真實的葡萄樹更真實——但也可能是在指一種葡萄樹,也許相當於假先知。


約翰福音中的葡萄樹與福音書中其他部分有一些相似之處。首先,在馬太福音 26 章、馬可福音 14 章、路加福音 22 章中,耶穌討論了“在最後的晚餐上喝葡萄汁”(Smith 280)。耶穌在馬太福音 21 章、馬可福音 12 章、路加福音 20 章中也有關於葡萄園的比喻。雖然這些平行之處由於語言的相似性(兩者都使用“葡萄樹”和“葡萄園”)相當明顯,但在馬太福音 7 章和路加福音 6 章中的登山寶訓/平原寶訓可能與約翰福音 15 章的葡萄樹的比喻最為相似。在這些福音書的故事中,使用了“樹”一詞,同樣強調樹的果實,就像約翰強調葡萄樹的果實一樣。馬太福音說“砍掉不結果子的樹,燒掉它”(Smith 281),這與約翰福音 15:6 相似,該節說,“凡不常在我裡面的,就像枝子被丟棄枯乾了;人把它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福音書似乎暗示“‘果實’代表透過順服上帝或……順服耶穌的話而做出的好事”(Smith 281)。可以以類似的方式閱讀約翰福音 15 章的葡萄樹的故事。(Smith)

約翰福音 15:7-17 - 常住在基督裡的結果

在第 7-17 節中,常住在基督裡帶來了許多結果。首先,常住意味著我們可以求我們所要的,神會成全我們。如果一個人真正常住在基督裡,基督也常住在他的/她的裡面,那麼請求將與基督的旨意沒有區別。第 8 節說,父神因彼此常住而得榮耀。當門徒成就他的旨意,繼續基督的工作時,神就獲得了最大的榮耀。這種彼此常住使門徒結果子——這是基督化的果子。如果門徒變得像基督,他/她就會愛其他門徒。因此,第 8 節最後部分關於成為真門徒的想法,在第 9 節中引出了父、子、門徒之間相互愛的討論。彼此常住的另一個結果是喜樂。耶穌因與父的聯合而喜樂。耶穌呼召他的門徒的愛與順服,以及他們與他的聯合,將是他們喜樂的源泉。門徒訓練計劃是神在基督裡啟示的旨意(R. Hahn,2007)。

第 16 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

第 16 節的第一部分很有意思,因為它似乎帶有一種預定論的意味,即耶穌從一開始就揀選了我們跟隨他,我們對此沒有任何發言權。或者,他的意思是,總體上我們被揀選來跟隨他,但我們認為是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讓我們到達了那裡?就好像兩者都有。例如,我們的自由意志可能引導我們做出預先註定與耶穌同行的選擇。這將在本質上解釋了該節的第一部分,即耶穌揀選了我們,而不是反過來。這樣說有道理嗎?

第 24 節“他們無故地恨我”。

這節經文說,“我若沒有到他們那裡去,對他們說話,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無辭可答,他們的罪是顯明的。”這節經文與約翰福音 9:41 的資訊非常相似,耶穌說,“你們若是瞎眼的,就沒有罪;但如今你們說‘我們看見了’,你們的罪就仍在。”耶穌在 15:24 和 9:41 中談論的“罪”可能是令人困惑的。然而,在 15:20 中,耶穌提到了迫害他和他的僕人的人。然後,在 15:25 中,耶穌提到了那些“無故地恨我”的人。考慮到 15:24 的上下文,耶穌很可能是在說那些已經看到他話語和神蹟的人沒有理由不相信他。耶穌可能也在說,沒有人有理由迫害跟隨他的人。耶穌還暗示人們不想拋棄他們罪惡的生活。這些人已經看到耶穌的作為,但太害怕過公義的生活。因此,耶穌說這些人不僅向他顯出他們的恨,而且也向他的父顯出他們的恨。


這節經文是針對一種特定的罪——無故地恨耶穌,而不是針對一般的罪,這可以用聖經中的其他經文來支援。然而,首先我們應該回顧約翰福音 16:24 來開始理解這節經文,它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了別人所沒有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看見了,並且恨惡了我,也恨惡了我的父。”(NAS)這節經文自然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這節經文的意義不在於這些犯罪的人已經看到律法,沒有理由不相信他,而在於這些人被使用“...為了使他們律法上所記載的話應驗,說:‘他們無故地恨我。’”(NAS)不是說他的人民不相信他,因為第 27 節說;“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初就與我同在。”(NAS)而更多是說,這些人即使認識了耶穌,看到了他的作為,也無故地恨他,為了使這句話應驗。這句話要應驗的是耶穌即將面臨的死亡和復活。這種信念在聖經的其他幾本書中得到支援。例如,馬太福音 26:24 :54-56 16:21;路加福音 9:22&44 18:31-34 24:25-27 & 44-46 這些都提到了要應驗的這條律法,這不僅僅是為了宣稱這些人沒有理由不相信他。

沒有責罰的基督

在整本約翰福音中,基督一邊傳授智慧,一邊發出微妙的警告(例如,對井旁的女人說“去,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然而,在第 15 章中,他發表了一次超凡脫俗的鼓舞人心的講話,其中沒有他通常的要求/責備:“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恨我以先恨了你們。你們若屬世人,世人必愛自己的;但你們不屬世人,乃是我從世間揀選了你們。”(第 18-9 節)。他在為他的門徒準備即將在他死後到來的困惑、憤怒、懷疑和迫害的浪潮。他在第 17 節中的最大誡命,也是一次將門徒團結在一起的嘗試,因為只有愛才能經受住已經埋下的分裂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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