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約翰福音/第二章
本章包含兩個故事。第一個是耶穌在婚禮上把水變成酒,第二個是他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怒氣衝衝地推翻了兌換錢幣者的桌子。這兩個事件都在許多人面前發生,用來確立耶穌的神聖本質。正是這些事件鞏固了他的門徒對他的信心以及對他的能力的信心,並使許多人相信他和他能力。
忠實的信徒和學者們都對基督在約翰福音第二章第四節中對他母親瑪麗亞使用的語言進行了辯論。一些譯本,比如新國際版,甚至在“女人”前面插入了一個“親愛的”(希臘語中沒有)來,我們姑且這麼說吧,減輕了語氣。然而,只有對耶穌言論的表面理解才會將他描繪成對父母“不基督徒”。耶穌在拒絕他兄弟關於推動他事工的建議時也表現出同樣的粗魯(史密斯 84)。事實上,耶穌主要使用這種方式是因為他渴望實現聖經的預言。換句話說,“他的時刻,或者時間,還沒有到來”(史密斯 84)。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語言代表了基督與他人溝通他本人神秘本質的方式——沒有人,包括他自己的母親,能知道或理解他行動的理由(或不行動的理由,就像在迦拿“責備”的情況下),除非他自己願意明確傳達這種知識。對母親使用這種直接的稱呼表明了她對他的服從。耶穌雖然尊敬他的母親,但他卻是上帝的兒子,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凌駕於他,包括他自己的母親。
瑪麗亞親自採取行動的事實表明,她實際上可能參與了婚禮的安排。僕人們對她表示了充分的尊重,這也表明她在這次活動中的影響力。耶穌擔心要成就聖經的預言——等待以適當的方式展開,並希望按照上帝的計劃來成就。這是第一個神蹟。那麼瑪麗亞怎麼會知道耶穌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呢?是她激發了耶穌的潛能。儘管耶穌擔心他父親的時機,但瑪麗亞憑信心知道他會行動。瑪麗亞然後告訴僕人們聽從並遵循耶穌告訴他們做的一切。耶穌相信她的判斷,並進行了第一個神蹟。然而,耶穌的時機還沒有到來,神蹟是以低調的方式完成的。首先,沒有人真正知道水何時變成酒。罈子裡裝滿了水(第 7 節),到主人嘗水的時候,水已經變成了酒。容器裡的物質可能是在倒入水的時候,從罈子裡取出的時候,僕人搬運的時候,甚至是在主人品嚐的時候發生變化的。更重要的是,關於這個神蹟被公眾目睹的記錄很少。我們知道只有僕人們看到了神蹟,這表明耶穌是人民的僕人。
約翰福音是唯一一本記錄了耶穌母親在他事工開始和去世時都在場的書。即使沒有記錄耶穌的出生,耶穌的母親在約翰福音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史密斯,83)。史密斯說,耶穌和母親之間的交流展現了在約翰福音中處處可見的景象。耶穌周圍的人,包括他自己的家人,都不理解他在地上的目的(史密斯,83-84)。他母親對耶穌的服從不僅體現在耶穌在婚禮上如何稱呼她,也體現在約翰福音中如何稱呼她。福音書始終稱她為“耶穌的母親”,而不是像《四福音書》中那樣稱她為“瑪麗亞”。
迦拿的婚禮是隻有在約翰福音中才能找到的故事。把水變成酒的“神蹟”或記號被認為是約翰福音中描述的“更偉大的事”的第一個例子。關於葡萄酒的象徵意義是一個高度爭議的問題。有人質疑這種引用是否是一種故意的暗喻。“然而,約翰福音含蓄地含糊不清,因為福音書通常不會將這種暗示發揮出來,也不會明確表達出來。”(史密斯 87)。耶穌有能力完成這項偉業證明了他的力量。在約翰福音2:1-11 中,耶穌行了第一個神蹟。他在迦拿的婚禮上把水變成了酒,這彰顯了他的榮耀,也讓他的門徒相信了他。當他這樣做的時候,重要的是要考慮到水被放在哪裡——在石壇裡。[1] 據說石頭象徵著純潔,因為石頭不會傳遞雜質。[2] 這就是為什麼它們被用於“猶太人的淨化儀式,這些儀式在事情發展時變得很重要”(史密斯,84)。此外,儘管“耶穌是超越舊啟示的新啟示,但他知道猶太人的救恩(4:22)”(史密斯,84-5)。因此,石頭的純潔是一個重要的概念。然而,這段經文裡有一些問題,至今還是歷史學家和初學者們難以解開的謎團。耶穌究竟何時將水變成了酒,尚不清楚。有些人甚至推測耶穌是新郎。
這段經文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發展是耶穌在第 3 節中回應他母親關於酒不夠的報告時對她的稱呼。耶穌在第 4 節中回答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彷彿現在做任何事情都會讓百姓承受不了。耶穌知道自己不能“破壞”任何事,但他仍然行動,並繼續把水變成酒。看起來耶穌知道自己必須為即將發生的事情做好準備,幾乎就像他認為百姓還沒有準備好一樣。
正如序言已經讓我們注意到的那樣,迦拿婚禮上的仁慈彰顯了耶穌的榮耀(1:14)。為了滿足一個簡單的請求,耶穌提供了豐富的酒。上帝兒子的慷慨和榮耀在這個記號中得到了體現。此外,這段經文在其他福音書中沒有對應記載。此外,我們可能稱把水變成酒為神蹟,但作者稱之為“記號”,因為它的主要目的是引導讀者相信耶穌是“真葡萄樹”(約翰福音 15)。葡萄樹從土壤中吸取水分並結果實。當耶穌受洗時,聖靈像鴿子一樣降在他身上,他反過來把聖靈活水賜給所有祈求的人(約翰福音 4,約翰福音 7:37-39),如果我們願意做他的門徒,聖靈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結出屬靈的果實。這個屬靈的真理在婚禮上把水變成酒的事件中得到了物理上的體現。
需要討論的重要話題包括
- 聖殿事件的記述在耶穌事工的早期就被記載下來,這是約翰福音和《四福音書》之間關係的一個歷史問題。
- 關於聖殿被毀和重建的說法,這是約翰福音、《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以及《托馬斯福音》之間另一個聯絡點。
- 耶穌行動的象徵意義:它象徵著聖殿的潔淨、它的毀滅,還是其他什麼?
在約翰福音2:13-22 中,潔淨聖殿象徵著耶穌復活後重建聖殿。與約翰福音相比,《四福音書》將潔淨聖殿事件放在了耶穌生平記述的末尾,在他最後一次訪問耶路撒冷的背景下,作為導致他不久後被釘十字架的事件之一。通常認為有三種可能的解釋來協調這些差異。首先,耶穌可能兩次潔淨了聖殿,一次是在他事工初期(如約翰福音中所記載),一次是在他臨死前(如《四福音書》中所記載)。其次,約翰福音的時間順序可能是正確的,而《四福音書》的作者將潔淨聖殿事件放在最後,因為這是耶穌在耶路撒冷的敘述中唯一的地方。最後,《四福音書》的時間順序可能是正確的。支援最後一種觀點的理由是,約翰福音中的事件順序經常是由神學原因而不是時間順序資料決定的(史密斯,1984)。在約翰福音2:19 中,耶穌說“拆毀這聖殿,三天後我會把它重建起來”。這象徵著他的復活。馬克福音和馬太福音中討論了似乎是相同的說法,也引用了釘十字架時旁觀者的說法。
約翰福音記錄的耶穌公開事工幾乎完全發生在耶路撒冷;這與《聖經》中描述耶穌大部分事工發生在迦百農的《福音書》形成對比。此外,《福音書》只描述了一次耶路撒冷之行,而約翰福音則描述了三次。這可能是導致清聖殿事件時間線不一致的原因。這也為我們提供了對作者本身視角的線索。事件和耶穌教導的順序和時間線似乎並非作者關心的問題;而是資訊本身才是主要目標。
耶穌清掃聖殿的原因是這個敘述中經常被談論的一個方面。從閱讀這個敘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憤怒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們正在利用聖殿來為自己謀取經濟利益。約翰明確提到了“牛、羊和鴿子”的出售。(約翰福音 2:14) 後來約翰說,“他對那些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都搬出去!不要把我家變成市場!’” (約翰福音 2:16) 從這段話中可以明顯看出,耶穌反對在聖殿裡出售動物。這令人好奇的是,動物祭祀是猶太人崇拜的重要組成部分。耶穌可能不是反對動物祭祀本身,而是反對在聖殿裡出售動物,這可能被視為一種褻瀆。還有一種可能是存在類似現代壟斷的剝削行為。
清掃聖殿的行為可能被一世紀的基督徒視為預言的應驗。在清掃聖殿的過程中,《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引用以賽亞書 56:7 和耶利米書 7:11;但在約翰福音中,他的門徒只是後來才想起詩篇 69:9 (v.17) 的經文 (史密斯 89)。從不同來源給出三種不同的經文來解釋同一事件,這意味著早期基督徒正在尋找耶穌行為的意義和彌賽亞的理由,而當事件真正發生時,他們並沒有完全意識到耶穌清掃聖殿的彌賽亞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