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約翰福音/第 9 章
約翰福音第 9 章將透過一個瞎子故事來揭示更多關於耶穌的資訊。醫治瞎子被呈現為精神啟蒙的比喻。由於世界真光的到來,許多以前在黑暗中的人得到了啟蒙。第 1 到 12 節詳細描述了這個人的奇蹟般的醫治。
當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旅行時,他們遇到一個天生失明的人。耶穌的門徒問,這個人的失明是上帝對這個人或他父母的罪的懲罰嗎?然而,耶穌解釋說,這個人的失明有一個更高的目的;為了在他的一生中展示上帝的榮耀。這時,耶穌宣佈自己是世界的光,並用泥土和唾液醫治了那個人。現在能看見的人,對自己的醫治感到驚訝,開始告訴認出他的人關於耶穌。然而,正如約翰福音的前幾章所述,耶穌在奇蹟之後無處可尋,這再次表明,他的工作可能不那麼是為了他自己的形象,而更多地是為了見證、討論和理解的後續影響。儘管這個人已經痊癒了,但猶太人仍然不信服地騷擾他。儘管耶穌將這個人的失明歸因於上帝的榮耀,而不是罪惡,但法利賽人仍然將這個人貼上罪人的標籤。我們知道當我們看到 3-5 節時,這對上帝來說是榮耀的。起初,門徒感到困惑,問上帝是誰犯了罪:他的父母還是瞎子,使他成為這樣。然後,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耶穌提供了更多資訊,說兩者都不是。這個人失明的原因是為了“使上帝的作為在他身上顯明”(NAS v.3)(參考約翰福音 11:4、10:38、11:40)。耶穌即將到來的死亡、復活和昇天是約翰福音的主要主題之一。此外,在第 4 節中,耶穌說:“我們必須趁著白日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沒有人能做工。” (NAS)(參考約翰福音 7:33)這也是約翰福音中將白天和黑夜或光明和黑暗進行比較的一個流行主題的另一個參考。當耶穌居住在這個世界時,他是光明,當他離開時,這個世界將充滿罪惡的黑暗。(約翰福音序言)然後在第 5 節,我們有更多關於這一點的證據,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NAS)
醫治一個瞎子是第三章主題的延續,上帝是愛人類的上帝。門徒認為,這個人的失明是由於他父母犯的罪造成的。耶穌告訴他們,這個人不是因為懲罰才失明,而是作為上帝榮耀和愛的榜樣。然後耶穌開始做了一些泥土,讓那個人恢復了視力。
法利賽人一心想要證明這個人是錯的,他們把他的父母叫到現場,也審問了他們。儘管他們承認這個人是他們的兒子,但他們猶豫不決地進一步介入,因為害怕被趕出聖殿。這個家庭顯然很窮,因為他們的兒子必須在聖殿外乞討才能生存。如果這個人和他的家人被趕出聖殿,他就不能在聖殿外乞討;事實上,人們可能會因為這件事而避開他。這個家庭非常努力地置身事外,說他們的兒子已經成年,可以為自己說話。然而,這個計劃並沒有奏效,因為這個兒子還是被趕出了聖殿。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法利賽人明顯地目睹了奇蹟之後,卻無視了他們似乎無法理解的東西,說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從哪裡來”(第 29 節)。這與 6:41-42 的經文相矛盾,經文清楚地表明,領導人“知道他的父親和母親”(因為那些領導人來自靠近耶穌家鄉的地區)。在第 7 章 27 節中,人們再次說:“但我們知道這個人是從哪裡來的。”“猶太人”言辭中的這種矛盾很可能是作者有意為之。第 9 章的全部內容展示了曾經失明的人如何在肉體和精神上都能看見。然後,法利賽人就是那些失明、處在黑暗中的人的例子。因此,“猶太人”先前所說的話與他們的言辭相矛盾,很可能是作者試圖將法利賽人描繪成那些精神上失明、抓住任何論點來反對光明的人。責任可能歸咎於法利賽人,這些宗教領袖聲稱他們能看見,但實際上是精神上的失明——他們如此自欺欺人,以至於對光明視而不見。如果他們承認自己的精神失明,並允許耶穌消除它,那麼他們就會得到祝福,並且可以得到啟蒙。
耶穌談論了精神失明的原則。雖然他只是以一種似是而非的隱晦方式解釋了這個原則,但它似乎意味著,如果你是一個真正的信徒,你不會聲稱自己擁有所有的答案,或者完全理解。你會盡管不知道也繼續跟隨。聲稱自己知道所有的事情就像一個瞎子聲稱自己理解顏色。一個人無法完全表達他們無法看到的東西。他告訴法利賽人,既然他們聲稱自己能看見,實際上他們仍然有罪,而且根本沒有看見。
然而,經文繼續說:“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這與 9:29 中的法利賽人完全吻合。然而,實際上,儘管他反覆聲稱自己來自“父”,但這些領袖中沒有一個人知道耶穌最初來自哪裡。
本章以被醫治的人被趕出去,耶穌回到他身邊而結束。耶穌問他是否相信人子,那個人說沒有,但問他是誰,以便他可以相信。然後耶穌向那個人顯明瞭自己,說在審判日,瞎子,在這種情況下是精神上的瞎子,將得不到拯救,但那些能看見的人將得救。正如那些接受耶穌的人最終將得救一樣。那些說他們能看見,卻在欺騙自己的人,最終將仍然受到他們罪惡的折磨。
當瞎子被質問時,他的回答變成了諺語:“我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第 25 節)。對這個人的解釋相當諷刺。“他還沒有對耶穌做出神學判斷,但他確切地知道他以前的情況以及情況如何發生了決定性的改變。”(史密斯 197)。當這個人繼續受到質問時,審問者開始無視這件事是否真的發生了。那個人已經描述了發生的事情,當他繼續諷刺地回答時,法利賽人(可能是審問者)辱罵了他。“他們的言辭有力,發人深省,無疑反映瞭如今會堂和約翰福音的基督徒之間的情況。”(史密斯 197)。
耶穌被描繪成吐在地上做泥來醫治瞎子,這很不尋常。約翰加入了這個細節,儘管這似乎表明耶穌沒有這種秘密藥劑就無法醫治瞎子。有趣的是,在這個故事的前身馬可福音第 8 章中,據說耶穌用同樣的泥土方法治療,但他不得不嘗試治療兩次,因為第一次沒有完全奏效。在第一次嘗試之後,那個人說:“我看見人,但他們像樹一樣行走。”(馬可福音 8:24)。約翰省略了這一部分,似乎是因為它強調耶穌第一次(即使用泥土)也沒有足夠的力量醫治那個人。然而,約翰保留了泥土本身。這可能是因為他在為猶太人寫作,而泥土的加入可能被認為是三次違反安息日:耶穌捏泥,這是禁止的;然後用它做成可能的建築材料,這是禁止的;然後治癒了那個人的視力,這也是禁止的。
在這章中,耶穌事工的第六個徵兆被揭示,那就是醫治一個瞎子。“他的失明是因為他自己的罪,還是他父母的罪?”門徒問道。耶穌回答說,這個案子是為了透過聖靈的能力來榮耀上帝。問題不在於導致這個人失明的原因,而在於它在上帝的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作用是聖靈和神的話語的力量,使基督被認識為父神所差派的人,使他恢復視力。這是人心中的神聖教導。基督,作為一個男人,觸控我們。我們絕對是瞎子,我們什麼也看不見。上帝的靈在行動,基督就在我們眼前;然後我們就能清晰地看到(J. 達比,1996)。
根據史密斯的說法,第 9 章總結了約翰關於啟示和罪的觀點。他說,耶穌的到來揭示了人們是誰,以及我們實際上都處在黑暗中。我們需要賜予光明和視力的人,而那些承認自己需要的人會接受耶穌作為啟示者和光明與視力的賜予者。那些堅持自己已經能看見的人,實際上並不能看見,而且他們因罪而遠離上帝。
第九章中的“猶太人”和約翰福音整體 約翰福音是一本經常被用來攻擊猶太人並宣稱他們不如基督徒的書。因此,質疑約翰福音本身是否反猶太教很重要。這個爭論有很多不同的方面。一方面,福音書總體上對猶太人描繪了一個相當強烈的諷刺形象,尤其是在這一章中。猶太人可以被視為天真、無知,甚至“愚蠢”。在第 18 節和第 19 節中,猶太人想要證據證明被治好的人確實天生失明。他們把這個人的父母叫來。猶太人因為這樣做被認為不講道理,而父母的反應源於他們害怕猶太人的“怒火”,基本上是害怕他們會對那些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做什麼。如果這段歷史中的猶太人真正理解了耶穌所說的話和盲人事件,並根據他們認為是真實的做了有意識的、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不跟隨耶穌,會怎麼樣?另一方面,約翰福音中“猶太人”和那些跟隨耶穌的人之間可能帶有輕蔑意味的語言在耶穌的時代以及約翰的敘述者寫作的時代並不罕見。很有可能敘述者認為他是在公正地描述實際發生的事情。無論約翰的敘述者是否意圖讓這篇文字具有反猶太教的意味,甚至被解讀為反猶太教,對於這本特定福音的讀者來說,重要的是要意識到,如果它被用來以報復的方式攻擊猶太人或其他非基督徒,它會對社會構成潛在的危險。
正如上面提出的問題所暗示的那樣,約翰一直被指責在他的福音書中灌輸了後來被認為是反猶太教的語言。雖然在現代語境下閱讀這些段落時,我們理解它們是反猶太教的,主要是因為我們理解約翰使用“猶太人”這個綽號的方式。然而,這很有可能是一個錯誤。正如我們一直所說,閱讀古代文字時,務必不要將現代理解與古代文字作者或受眾的理解混淆。雖然我們對約翰寫作的環境或他寫作的動機知之甚少,但一個明顯的可能性是,約翰在寫他的福音書時有特定的目的,針對特定的受眾,在這種情況下,“猶太人”這個詞將具有與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完全不同的含義。人們一直在想約翰是否在諷刺地使用這個詞,也許在翻譯這個詞時使用引號是合適的。考慮到福音書中絕大多數角色實際上都是猶太人,無論是英雄還是反派,認為約翰可能是在嘲諷那些將早期基督教群體中的猶太成員逐出猶太會堂的人,因為他們不夠“猶太”,這並不完全是無稽之談。無論如何,我們對他意圖或這個詞對他追隨者的意義知之甚少,不足以得出結論說他是或不是“反猶太教的”。
約翰福音第九章的倫理 基督在第九章中治好了一個天生失明的人。這是他的奇蹟之一,而這個人本人也完全認同基督是一個先知的觀點。但是基督關於治癒的話語呢?他說:“這人生來就瞎了,並不是因為他本人或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祂身上顯出神的作為。”(第 3 節)這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這個人和他父母都沒有犯罪,或者說,沒有犯下足以招致嚴厲懲罰的罪孽,為什麼這個人必須忍受如此深重的無助?換句話說,基督本人宣稱的是什麼樣的道德觀?公義的人受到獎賞,作惡的人受到懲罰,還是苦難更平等地甚至隨機地分配?當然,考慮一下這個人只是為了讓基督治癒他而忍受了多年的失明,這確實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