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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究/新約註釋/馬太福音/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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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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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1-42(新國際版)

耶穌差遣十二使徒

1耶穌召集他的十二個門徒,給他們權柄,趕逐汙鬼,醫治各樣的疾病和病症。

2這十二個使徒的名字是:首先是西門,就是稱為彼得的,還有他的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還有他的兄弟約翰;3腓力,巴多羅買;多馬,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4奮銳黨的西門,加略人猶大,就是後來賣了他的人。

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吩咐他們說:“你們不要往外邦人那裡去,也不要進撒瑪利亞人的城裡去;6只要往以色列人中失散的羊那裡去。7你們去的時候,要宣講說:‘天國近了。’8要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潔淨長大麻瘋的人,趕逐鬼魔。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9你們不要帶金銀銅錢在腰帶上;10不要帶路上的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外衣,鞋子,柺杖;因為做工的人配得吃喝。”

11“你們進了任何城或村莊,要打聽那裡有沒有配得的人,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開。12你們進了那家,要向他們問安。13那家配得,你們的平安就必臨到他們;那家不配得,你們的平安就必回到你們身上。14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從身上抖掉。15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孽,比那城的人的罪孽還要輕。16我差遣你們如同羊進入狼群之中。所以你們要像蛇那樣狡猾,像鴿子那樣無辜。”

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18你們因我的緣故,要被帶到總督和君王面前,作為他們和外邦人的見證。19他們逮捕你們的時候,不要擔心該說什麼,或者怎樣說;因為到那時候,你們當說的話,會賜給你們。20因為不是你們說話,而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面說話。”

21“弟兄要將弟兄,父親要將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反對父母,把他們置於死地。22你們為我的緣故,必遭眾人恨惡,但忍耐到底的,必得救。23你們在一個地方受到迫害,就逃到另一個地方去。我實在告訴你們,在人子到來之前,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城邑,就已經結束了。”

24“門徒不能勝過老師,僕人不能勝過主人。25門徒只要像老師,僕人只要像主人就行了。如果家裡的主人被稱為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26“所以,不要害怕他們。掩蓋的事沒有一樣不被揭露,隱藏的事沒有一樣不被顯明。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話,你們要在光亮中說出來;在你們耳邊私下說的話,你們要從屋頂上宣告出來。28不要害怕殺害身體卻不能殺害靈魂的人,倒要害怕那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那位。29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分錢嗎?然而,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30甚至你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掉下來。31所以,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

32“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承認他。33凡在人面前否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否認他。”

34“不要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來不是要帶來和平,而是要帶來刀劍。35因為我來是要使

“‘人與父親為敵,
女兒與母親為敵,
兒媳與婆婆為敵。’
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37“愛父親或母親勝過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子或女兒勝過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38不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9得著生命的,必失去生命;為我的緣故失去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40“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41凡奉先知的名稱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賞賜;凡奉義人的名稱接待義人,必得義人的賞賜。42凡因我門徒的身份,給這小子中任何一個喝一杯涼水,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能失掉他的賞賜。”


作者

考慮到作者所包含的內容很大一部分來自馬可,而馬可並非目擊者,所以不太可能由使徒馬太所寫。在過去,作者是猶太基督徒的觀點非常流行。然而,這種思維方式存在許多問題。主要問題是作者在希伯來經文和猶太教派及其信仰方面犯了錯誤。例如,作者提到耶穌騎著兩隻動物進入耶路撒冷,這是引自撒迦利亞書的引言,它描繪了對先知同義平行式的過度字面化應驗。除了堅持預言被字面應驗之外,這沒有任何神學目的。因此,近年來,許多學者更傾向於作者是外邦人的可能性。

時間和地點

根據雙源理論,該理論認為作者使用了馬可福音和一個名為 Q 的未知來源,它很可能是在公元 70 年之後,大約公元 80-90 年寫的。在仔細觀察之後,當時大多數地方都不符合可能候選者的條件。當時最有可能的寫作地點是安提阿;它將猶太和外邦思想的融合與這福音書的思想相一致。

教會

這是一個教會過渡時期,因為它開始脫離最初對猶太人的強調。耶路撒冷教會在公元 70 年被毀,此時大多數猶太人已經拒絕了基督教福音,而外邦人越來越多地接受了基督教。教會不得不解決其根源在於猶太教,而其追隨者日益非猶太人的問題。

文學型別

本章完全是講道。它圍繞著對使徒傳教工作的指示展開。

馬太福音 10 章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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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 1 節中,我們對本章進行了總結,簡單地說,使徒們被賦予了與耶穌一樣的權柄,可以行神蹟。耶穌將神的道的話語的智慧傳達給他的門徒,使他們能夠自信而大膽地傳道。第 2-4 節列出了十二個門徒的名字。

本章的其餘部分包含了耶穌給這十二個人指示。在第 5 和 6 節中,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們的事工將面向猶太人,而不是外邦人撒瑪利亞人。在第 7 節中,門徒們被告知要宣講天國近了。第 8 節重申了第 1 節中的內容,耶穌告訴門徒要行神蹟。第 9 和 10 節是耶穌告訴門徒在旅行時不要帶任何錢或其他用品。

第 11-13 節中,耶穌指示門徒們在他們進入的城鎮中尋找住處,如果住處配得,就讓他們的平安臨到那裡,如果住處不配得,就讓他們的平安回到他們身上。在第 14 節中,門徒們被指示在離開不歡迎他們的城鎮時要把腳上的塵土從身上抖掉,第 15 節告訴讀者,那些不歡迎門徒的城鎮將比被判刑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城鎮更糟糕。在第 16 節中,門徒們被指示要小心,不要捲入世俗的道路。

第 17 節告訴門徒們要小心周圍的人,因為他們會把門徒交給公會,並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他們。第 18 節接著說,門徒們將在他們那個時代的領導人和外邦人面前作見證。在第 19 和 20 節中,耶穌告訴門徒們不要擔心,因為聖靈會賜給他們需要說的話。

第 21 節說家人會互相背叛,第 22 節接著說每個人都會恨門徒,但那些堅定相信他的人將會得救。在第 23 節中,耶穌告訴他們,當他們遭受迫害時,要去別的地方,並且在耶穌回來之前,他們不會走遍所有城市。在第 24 節和第 25 節中,耶穌說學生不能勝過老師,但學生像老師就足夠了,耶穌說如果他被稱為 別西卜,那麼門徒也會這樣被稱呼。

第 26-28 節中,耶穌告訴門徒不要害怕,要大膽地宣揚福音,要記住人只能毀滅身體,並要提防毀滅身體和靈魂的人。在第 29-31 節中,耶穌指出,神照顧每一隻麻雀,門徒比麻雀更有價值,所以他們不必害怕。

第 32 節和第 33 節說,那些大膽承認信仰的人將被耶穌承認,而那些否認他的人也將被耶穌否認。

第 34 節中,耶穌說他“不是來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第 35 節和第 36 節再次強調家人會互相敵對。第 37 節和第 38 節繼續強調這一點,說愛家人勝過愛耶穌,就配不上耶穌,同樣,那些不拿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的人也是如此。第 39 節說,找到生命的人會失去生命,而為了耶穌而失去生命的人會找到生命。

第 40 節重申,接受門徒的人就是接受耶穌,並且還接受了神。第 41 節說,因為先知而接受先知的人會得到先知的賞賜,因為義人而接受義人的人會得到義人的賞賜。第 42 節結束了這一章,說如果一個人因為是耶穌的門徒而給另一個人一杯水,那麼他們就不會失去他們的賞賜。

詞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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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語詞根:ειρήνη

和平、安靜、休息、重歸於好。

希臘語詞根:λαμβάνω

接受、獲得、取得、接收、拿。

希臘語詞根:άξιος

應得、可比、合適、應得的獎勵、符合。

概述

引言:第 1-4 節

本章是對前一段關於需要勞力來收割莊稼的論述的回應(Hagner 264)。它從賦予門徒權柄開始,然後列出了十二個門徒的具體身份(Hagner 264)。


使命指示:第 5-15 節

本節從概述門徒在這次使命中應專注於哪些人開始。 “你們不要往外邦人和撒瑪利亞人的城裡去,只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NIV)。 以色列迷失的羊不是指猶太人中的一部分,而是指整個以色列(Gaebelein 244, Hagner 270)。 禁止往外邦人和撒瑪利亞人那裡去的理由可能是為了避免他們試圖重複耶穌在那些民族中的成功,以及門徒可能會因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之間的緊張關係而激怒撒瑪利亞人(Gaebelein 244, Albright 119)。[1]

接下來的指示是他們在這項使命中要做什麼。 他們的主要目標是宣講天國近了。 他們也要“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潔淨長大麻瘋的,趕出鬼魔”,但這些應該是次要的(NIV, Hagner 271)。

下一部分涉及他們的供應。 在旅途中,他們不應該向人們收費,但他們的基本需求應該得到滿足(Hagner 272)。 牢記這一點,他們不應該為自己提供旅行者通常關注的東西,而是應該依靠神的供應,透過人們的款待(Gaebelein 245, Hagner 272)。

最後一段指示涉及門徒與收留他們的人打交道。 他們應該找到“在那裡一個配得的人,住在他的家裡”,直到他們離開,這意味著他們要找到一個既願意又能夠接受他們及其資訊的人(Albright 121, Gaebelein 245, Hagner 272)。 如果這個家是值得的,他們就讓他們的平安或問候留在那個家裡,如果不是,就收回它(Gaebelein 246)。 這種問候是有價值的,因為門徒與耶穌有關係,他們的離開意味著失去耶穌(Gaebelein 246)。 在門徒不被接受的地方,他們要抖掉腳上的塵土,離開,這是猶太人在離開外邦人或不潔淨的領土時所做的事情,以表明他們與等待外邦人的審判無關(Gaebelein 246, Hagner 273)。 透過這種方式,門徒實際上是在說那些猶太城鎮被視為異教徒,應受審判,這一點在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提及其中的災難性審判得到強調(Gaebelein 246, Hagner 273)。

迫害:第 16-25 節

本節從一個比喻開始,說明門徒將面臨的危險以及因此需要他們做什麼。 “我要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NIV)。 這意味著要保持謹慎和天真的平衡(Gaebelein 246-247)。 第 17 節和第 18 節描述了兩個不同的時期,門徒必須在這兩個時期內警惕那些反對他們的人。 第一個是基督教與猶太教分離之前,因為迫害的方法與 大祭司會議 有關,第二個是基督教成為一種獨立的宗教之後。 然後門徒被告知,當他們被捕時,他們不應該擔心,因為聖靈會告訴他們說什麼。 迫害進一步加劇了,因為門徒被告知,甚至他們的家人也會背叛他們。 “人人都要恨你們,因為我的名。 但那忍耐到底的,必要得救”(NIV)。 忍耐到底,不是說抵抗,而是忍受迫害(Gaebelein 250)。 忍耐到底的人將得到他們的賞賜,不一定是指他們會從身體死亡中得救(Gaebelein 250)。

第 23 節基本上告訴我們,門徒不會在耶穌來審判以色列之前完成這項使命(Gaebelein 252, Hagner 280)。

本節的最後兩節明確指出,如果耶穌被等同於別西卜,那麼他們應該期待不亞於此,因為他們的資訊是他的資訊,將他們與他等同起來(Hagner 282)。

恐懼和門徒身份:第 26-39 節

本節進入恐懼的話題。 作為耶穌的使者,門徒不應該屈服於恐懼,因此要公開地講他們被告知的話(ALbright 127)。 此外,他們不應該害怕,因為人只能殺死身體,門徒的靈魂不能被人殺死,而神可以殺死身體和靈魂(Gaebelein 254)。 最後,他們不應該害怕,因為神連最小的麻雀和他們頭上的每一根頭髮都照顧,因此,他更會照顧一個人(Gaebelein 255)。

本節的第二部分概述了門徒應該是什麼樣子。 它再次強調,門徒應該公開承認基督,這不是一個選擇,因為基督只會承認那些承認他的人(Gaebelein 256, Hagner 287)。 耶穌不是給世界帶來和平,尤其是給家庭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分裂(Albright 130, Gaebelin 257, Hagner 292)。 因此,門徒應該把對神的愛高於對家人的愛,因為如果他們沒有這樣做,他們就會背叛(Gaebelein 257)。 這種高於對家人的愛包括對神的愛,以至於願意為之而死。 如果他們遵循這一點,他們將在死後擁有生命,如果他們沒有遵循這一點,他們將在今生之後擁有死亡在等待他們(Gaebelein 257-258)。

結束語:第 40-42 節

本節回到第 5-15 節關於款待的話題。 “凡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NIV)。 接受門徒的資訊意味著接受他們的資訊,從而接受耶穌的資訊。 為了先知或義人(換句話說,門徒),沒有其他理由而對他們表示款待的人,即使這種款待行為是像給一杯水這樣的小事,也會得到賞賜(Hagner 296)。

深入探討第 26-39 節

恐懼與門徒身份的代價

第 26 節是從前幾節過渡到關於恐懼的話題(蓋伯林 254)。第 26 節似乎從最初的過渡中轉向了,但實際上它進一步引入了門徒在面對恐懼時應該怎麼做,這一點在第 27 節中明確說明。“我在黑暗中告訴你們的,要在白晝說出來;在耳邊低聲說的話,要在房頂上宣揚”(NIV)。隨著時間的推移,門徒們會在公開場合說出耶穌在私下告訴他們的話(奧爾布萊特 127)。從本質上講,他們的公開事工將比耶穌更多(蓋伯林 254)。路加福音在第 12 章第 3 節的平行段落中明顯不同:“你們在黑暗中所說的話,將在白晝被聽見;你們在內室裡低聲說的話,將在房頂上宣揚”(NIV)。他警告門徒,他們私下所說的話會公開(哈格納 284)。

第 28 節繼續討論門徒不應害怕的另一個理由。在這裡,不害怕的理由很明顯,那就是人能對他們做的最壞的事情,並不等於上帝能對他們做的最壞的事情(蓋伯林 254)。人只能殺害身體,但上帝可以殺害身體和靈魂。

第 29-31 節涵蓋了反對恐懼的第三個論點。它們提出了一個與我們通常的思維方式相反的論點,將上帝對最微小細節的關懷作為他能夠照顧更大問題的證據(蓋伯林 255)。有趣的是,這個說法極端地使用了麻雀作為衡量上帝對最微小細節或生物的關懷的尺度,因為麻雀是“最便宜的食用活物”(哈格納 286)。

門徒身份的特徵

第 32 節開始進一步概述門徒身份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雖然不一定是面對恐懼,但第 33 節繼續以“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NIV)這句話延續了這個主題。承認他意味著接受他的資訊並跟隨他成為門徒,而否認的極端意味著背教(哈格納 288)。屈服於恐懼會有後果,耶穌明確指出了這一點。公開承認基督是成為門徒的必要條件,這一點無法迴避(蓋伯林 256,哈格納 287)。

第 34 節是對當時猶太人以及今天許多人的想法的反駁,他們認為他們的救主降臨會帶來什麼結果。“我來不是要帶來平安,而是要帶來刀劍”這句話非常明確地表明,耶穌不是來帶來和平與繁榮的,這對門徒來說應該是很自然的想法(NIV,蓋伯林 256,哈格納 291)。事實上,第 35 節和第 36 節繼續說,家庭會因為耶穌而分裂。人的自由不會受到限制,因此,對他的門徒來說,爭端和分裂會增加而不是減少(奧爾布萊特 130,蓋伯林 257)。

第 37 節是第 35 節和第 36 節中分裂的直接結果。它不是說不要愛家人,而是說要愛上帝勝過家人(蓋伯林 257)。當家庭發生分裂時,即使你的家人不跟隨上帝,你也要跟隨他。第 38 節進一步用釘十字架來挑戰門徒。這不僅意味著準備好迎接死亡,還意味著願意以最羞恥的方式死去(奧爾布萊特 132,蓋伯林 257)。第 39 節實質上是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們面前有兩條道路的結果。他們可以承認他,失去他們同胞的生命,獲得永恆,或者他們可以否認他,保住他們的生命,失去永恆的賞賜(蓋伯林 257-258)。

  1. 這個解釋完全不可信。嘗試一些其他的來源來獲得更好的想法。

平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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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

藍色 = 三者皆有

黃色 = 只有馬太和馬可

紅色 = 只有馬太和路加

綠色 = 只有馬可和路加

實線 = 完全相同的措辭

虛線 = 類似的措辭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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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布萊特,W. F. "馬太福音"。聖經錨本。紐約花園城:雙日公司,1971 年。印刷版。

蓋伯林,弗蘭克。 "馬太福音"。《解經聖經註釋》卷 8。密歇根州大急流城:頌讚出版公司,1992 年。印刷版。

哈格納,唐納德。 "第二篇講道:宣教講道"。馬太福音 1-13。德克薩斯州達拉斯:文字圖書,1993 年。印刷版。

邁耶,約翰。 "馬太福音"。《聖經錨本詞典》卷 4。紐約州紐約:雙日,1992 年。印刷版。

斯特朗,詹姆斯。 《新版斯特朗聖經詞語索引》納什維爾:托馬斯·尼爾森,1990 年。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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