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馬太福音/第 18 章
作者:Faith Stewart
馬太福音通常被分為五個部分或講章。第四篇講章側重於教會和社群的秩序,以及紀律(Hagner 514)。烏爾裡希·盧茨將第四篇講章稱為“社群講章”(Luz 422)。第十八章的頂點是馬太對社群承諾的表達。這個主題似乎指向社群內部的人際交往;從犯罪到赦免罪孽,從等級制度到謙卑。與耶穌的許多教誨一樣,矛盾透過溝通方式傳達出來。馬太透過擁抱教誨的相互關聯性來捕捉社群的語境。它暗示了一種模式或自然的順序,即犯罪與兄弟之間的犯罪。這個語境被社群所包圍。
馬太福音第四篇講章的目的幾乎是制定一種社群生活的準則。Hagner 同意第四篇講章是關於基督教社群的;但它遠非一本手冊(Hagner 514)。馬太不僅僅想表達規則,而是表達如何和諧地生活,以及如何和諧地愛。第十八章開始探索馬太理解耶穌話語時,真正體現社群意味著什麼。這種難以捉摸的“指南”是第一世紀基督徒的榜樣,並且預示著千百年來對社群的持續需求。關於解決衝突的系統,馬太的寫作有一些實際應用。在字面應用中,透過比喻的表達,描繪出共同生活所蘊含的潛力,存在著隱喻的應用。恩典和謙卑的畫面以寬闊的筆觸繪製,體現了教誨的深度和所說言語的自由。以恩典對待彼此是一項教訓,儘管我們通常認為我們理解,但學習它需要時間。馬太指出了恩典的本質,以及透過耶穌賜予的恩典在基督的新婦中繼續存在的必要性。
- 耶穌事工的高潮 (16:21–28:20)
- 關注即將到來的死亡和復活 (16:21–18:35)
- 對門徒的意義:糾正誤解 (16:21–17:27)
- 關於基督之死的第一段對話 (16:21–28)
- 耶穌的預言 (16:21)
- 彼得和耶穌的斥責 (16:22–23)
- 耶穌關於自我否定的進一步教導 (16:24–28)
- 預示未來的榮耀 (17:1–21)
- 耶穌的變像 (17:1–9)
- 關於以利亞的討論 (17:10–13)
- 其餘門徒的無信 (17:14–21)
- 關於基督之死的第二次對話 (17:22–27)
- 耶穌的預言 (17:22–23)
- 關於聖殿稅的討論 (17:24–27)
- 關於基督之死的第一段對話 (16:21–28)
- 對門徒的意義:糾正誤解 (16:21–17:27)
- 關注即將到來的死亡和復活 (16:21–18:35)
- 對教會的意義:謙卑和饒恕 (18:1–35)
- 關於謙卑 (18:1–14)
- 門徒的謙卑 (18:1–9)
- 積極例證:對神的孩童般的依賴 (18:1–5)
- 消極例證:導致罪惡有滅亡的風險 (18:6–9)
- 神的謙卑 (18:10–14)
- 門徒的謙卑 (18:1–9)
- 關於饒恕 (18:15–35)
- 沒有悔改的饒恕 (18:15–20)
- 面對的步驟 (18:15–17)
- 批准的步驟 (18:18–20)
- 悔改後無限的饒恕 (18:21–35)
- 積極例證 (18:21–22)
- 消極例證 (18:23–35)
- 沒有悔改的饒恕 (18:15–20)
- 關於謙卑 (18:1–14)
- 對教會的意義:謙卑和饒恕 (18:1–35)
- 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對以色列即將到來的審判 (19:1–25:46)
- 真正的門徒與對猶太領袖更嚴厲的譴責 (19:1–22:46)
- 前往猶太 (19:1–20:34)
- 基於外部人士提出的擔憂而對門徒的進一步指示 (19:1–20:16)
- 法利賽人和離婚 (19:1–12)
- 門徒和孩子 (19:13–15)
- 富人與永生 (19:16–20:16)
- 爭議 (19:16–22)
- 與門徒的對話 (19:23–30)
- 葡萄園工人的比喻 (20:1–16)
- 進一步關注耶穌的受難,以及聽眾對他的回應 (20:17–34)
- 第三次受難預言 (20:17–19)
- 不合適的回應:雅各和約翰尋求地位 (20:20–28)
- 合適的回應:兩個瞎子尋求憐憫 (20:29–34)
- 基於外部人士提出的擔憂而對門徒的進一步指示 (19:1–20:16)
- 對耶路撒冷聖殿的審判 (21:1–22:46)
- 審判的行為 (21:1–22)
- 進入耶路撒冷 (21:1–11)
- 透過潔淨對聖殿的審判 (21:12–17)
- 透過威脅毀滅對聖殿的審判 (21:18–22)
- 與猶太領袖的爭議 (21:23–22:46)
- 聖殿當局詢問耶穌的權柄 (21:23–22:14)
- 爭議 (21:23–27)
- 兩個兒子的比喻 (21:28–32)
- 惡佃戶的比喻 (21:33–46)
- 婚宴的比喻 (22:1–14)
-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詢問稅款 (22:15–22)
- 撒都該人詢問復活 (22:23–33)
- 律法師詢問最大的誡命 (22:34–40)
- 耶穌詢問彌賽亞 (22:41–46)
- 聖殿當局詢問耶穌的權柄 (21:23–22:14)
- 審判的行為 (21:1–22)
- 前往猶太 (19:1–20:34)
- 真正的門徒與對猶太領袖更嚴厲的譴責 (19:1–22:46)
- 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對以色列即將到來的審判 (19:1–25:46)
C. Blomberg 257 & 286
馬太福音大量借鑑了馬可福音;然而,馬太福音的敘事風格不同,而且“馬太福音中的事件似乎嚴格按時間順序排列,並且聯絡更為緊密”(布隆伯格,272)。四福音之間存在直接的聯絡,雖然馬太福音的解釋可能並非原創,但它也與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一致。當將這三部福音放在一起,並將其編織在一起,以尋找整體意義時,這幅畫面就會在更佳的光線下展現出來。
1- 那時,門徒到耶穌跟前,問他說:“在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呢?” 2- 耶穌叫一個孩子來,叫他站在他們中間,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斷不能進天國。 4- 凡是自卑像這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1- 門徒帶著問題來到他們的拉比面前,問:“誰在天國里居首呢?” 2- 耶穌於是示意一個孩子加入他們。 3- 耶穌說:“聽好了,這是簡單的真理,記住你像孩子一樣的時光,如果沒有這種單純,你就無法領會天國。” 4- 凡是謙卑地領會這些真理的人,就是天國中領袖。 5- 那些以我的名義邀請像這樣的孩子的,也邀請了我。 6- 相反,如果有人讓像這樣相信我名義的孩子陷入衝突,他們可能最好戴著腳踝上的重物,這樣他們就會沉入深淵。
- 悔改,變成像小孩子一樣,這是進入天國的途徑(3節)
- 謙卑像小孩子一樣,謙卑的人將在天國裡偉大(4節)
- 以耶穌的名義接待一個像這樣的孩子,就是接待耶穌(5節)
- (戴維斯,754)
- 關於偉大的問題(1節)
- 用具體例子來回答拉比的問題(2節)
- 需要變得像孩子一樣(2-3節)
- 將偉大定義為謙卑(4節)
- (哈格納,517)
馬太福音以來自馬可福音9:34-35以及路加福音9:46-47的詞語和概念開啟第十八章,並省略了馬可福音9:33(哈格納,516)。這種偏差改變了門徒提出這個問題的背景。馬可福音在前往迦百農的路上,在一個對話的陰影下寫下這段話,而馬太福音則從門徒提出的一個問題開始。這對讀者來說,極大地改變了背景,“結果是,馬太福音使得門徒看起來不像馬可福音中那樣有罪”(哈格納,516)。馬太福音在借鑑更多素材時,繼續保持著非原創的風格。馬太福音借鑑了馬可福音中的兩個格言,試圖整理馬可福音的記錄(盧茨,425)。結果是得到了一個警句(盧茨,424)。背景中的其他內容也被省略,例如門徒之間的爭論,以及耶穌擁抱孩子(哈格納,516)。馬太福音包含了門徒的問題,而馬可福音假設這個問題已經被問過。路加福音也在第九章48節中提到了進入天國的問題(盧茨,425)。路加福音更接近馬可福音中的討論和爭論。
除了馬可福音中的文字變化之外,馬太福音“利用了不同的來源,以一種新鮮而令人振奮的方式將它們拼湊在一起,主要目的是為了整篇文章的教導價值”(哈格納,516)。哈格納還聲稱,各種來源的混合,導致了教會中看似毫無關聯的例子和指南(515)。馬可福音10:43-44也證明了這段經文總體主題的解釋的來源,並更詳細地闡述了在今生進入天國所要面臨的困難(盧茨,425,參見腳註6)。戴維斯堅持認為馬太福音使用了所謂的“Q”作為來源,並聲稱馬太福音使用馬可福音的證據並不充分(戴維斯,753)。有趣的是,戴維斯注意到“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並置”,這是由於馬可福音和Q的重疊造成的(戴維斯,753)。並置的觀察取決於對馬太福音所使用參考文獻和來源的理解,以及原文希臘語的翻譯。
v.1 - 馬可福音將這個問題放在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即將被釘十字架之後(Hagner, 517)。如果理解這一點是背景,那麼馬太福音幾乎沒有提供幫助,這句話Ἐν ἐκείνῃ τῇ ὥρᾳ 則根據翻譯進一步改變了語境;美國標準版使用“在那時”,而新美國標準版使用“在那時候”。這僅僅指的是一個特定的時間點,或者預示著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刻”(Hagner, 517)。在“時刻”的語境下,Hagner 繼續指出“門徒們對偉大的執著是一種諷刺,因為就在不久前耶穌還談到了自己的苦難和死亡”(517)。也許這在馬太福音的寫作中不算是諷刺,但耶穌的回答表達了對門徒缺乏對天國的理解的沮喪,即使在不斷地解釋之後也是如此。他們對天國的理解不足,進一步突顯在他們對天國中的等級地位的提問中。耶穌大部分事工都是見證“低微”的人,解放那些永遠不會被認為是最偉大的人。我們都希望相信我們比門徒更優秀,我們理解語境,我們會更明智,在與彌賽亞交談時避免提出這樣的問題,特別是我們已經看到了故事的結局。我們的視角不同,因為我們知道結局。然而,門徒只有他們文化和社會的參考。我們都希望相信我們比門徒更優秀,因為我們知道“但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新美標本,馬太福音 19:30)。但我們真的明白那意味著什麼嗎?我們有多少次把注意力轉向自我,而忽略了重點?這個問題有幾個原因。有一種觀點認為,門徒真誠地關心自己在天國中的地位和教會的結構(Hagner, 517)。他們的擔憂,就像這個問題一樣,源於多個方面。問題的一部分是文化性的,“門徒提出的問題與猶太人經常討論各種生活領域中的等級制度非常吻合”(Blomberg, 272)。考慮到大多數門徒的出身,這似乎對門徒有點過分假設。他們可能出於真心地好奇,想知道他們的社會地位和他們自己在教會中的地位是如何因為“拿起他們的十字架”而改變的(新美標本,馬太福音 16:24)。然而,這進一步背叛了門徒對“低微”和耶穌事工的理解,以及他們對自己的理解。在這段對話之前,耶穌暗示彼得是最偉大的,“17耶穌回答說:‘西門,約拿的兒子,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人啟示你的,而是我天上的父啟示你的。18我告訴你,你是彼得,在這塊石頭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它。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捆綁的,在天國也必捆綁;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在天國也必釋放。’20於是,他警告門徒,不要對任何人說他是基督”(新美標本,馬太福音 16:17-20)。等級地位的問題既指他們個人地位,也指彼得被區別對待的地位,以及彼得、雅各布和約翰在變像中參與的地位(Blomberg, 272, 273)。雖然這個問題有一個非常個人主義的方面,但烏爾裡希·盧茨指出,馬太福音並沒有試圖揭露門徒的慾望,而是這個問題也可以被看作是一個普遍的問題(Luz, 426)。鑑於第十八章是關於群體的論述,這個問題很可能是以群體為基礎的;此外,馬太福音傾向於“儘可能避免只針對少數人的專門指示”(Davies, 754)。關於誰最大的問題體現了現在的天國,而不是遙遠的未來天國,並且確定了教會和天國在彼此之間的作用。
v.2 – 門徒的問題最初是透過一個比喻來回答的(Blomberg, 273)。這意味著耶穌和門徒在他們的談話中並不孤單(Davies, 756)。耶穌再次沒有按照預期的回應門徒的問題。這進一步表達了天國既是矛盾的,也是對先前理解的文化和精神上的顛覆。想象一下門徒的困惑,當他們焦急地等待著他們拉比的回答,耶穌卻叫來了“這些人中最小的一個”(新美標本,馬太福音 25:40)。門徒的困惑進一步加深,不僅在於非傳統的回答,還在於“社會地位的低下,如果不是孩子天真無邪的無意識,那正是門徒對權力和偉大的興趣的反面”(Hagner, 517)。耶穌幾乎是不經意地指出了門徒所提出的問題的深度,透過實際地向門徒揭示了天國的矛盾。
v.3-4 – 在教導中提到孩子是一個複雜的現象,反映了與天國的生活方式共處意味著什麼。這不僅僅是一套規則或行為方式,而是要求深刻理解“變得低微”意味著什麼(新美標本,馬太福音 23:12)。門徒可能對耶穌用比喻來回答感到措手不及。你會認為到目前為止,門徒應該已經準備好聽到任何不尋常的東西,而不是門徒說出來的話。關於誰最大的問題暫時被擱置一邊,因為耶穌將門徒的問題變成了個人問題(Luz, 427)。像孩子一樣意味著什麼?在我們的精神理解方面,童年意味著什麼?被告知自己“像孩子一樣”從來不被認為是一種讚美。耶穌的回答有點難以捉摸。它進一步被對孩子的模糊定義所複雜化,“毫不奇怪,每個時代都在很大程度上將自己對孩子的理解讀入了文字”(Luz, 427)。像孩子一樣真正意味著什麼,不僅僅是過上我們對孩子般的狀態的預先設想,“在很大程度上,詮釋者不問孩子是什麼樣的;相反,他們問孩子應該是什麼樣的”(Luz, 427)。我們經常把像孩子一樣謙卑的呼召變成對成為上帝甜美、順從、無辜的孩子。雖然這本身並沒有錯;然而,這不是,也不可能是全部。這些話與天國之間有著更深層的聯絡,而不是僅僅在謙卑中保持孩子般的完美。除了謙卑,孩子們還有著不顧一切的精神和對地位的美麗漠視。他們不擔心未來會發生什麼,而是懷著偉大的夢想,希望得到超越常規的東西,並且相信他們不尋常的現實確實是現實。他們帶著開啟的想象力去愛和生活。這在神學上有著深刻的含義。因為耶穌要求門徒看到天國存在的現實,而不是問它是否可能存在。一個孩子可能不知道製造一臺能夠發射花生醬和果凍三明治的機器需要哪些工程細節,但他們相信這是一種非常真實的可能性。耶穌當然不是在告訴門徒相信一臺能發射花生醬和果凍三明治的機器,而是在要求門徒帶著開啟的想象力愛和生活,以至於他們對天國。布隆伯格完美地表達了這一點,“這段經文應該讓我們感到不舒服”(273)。這就是悖論的意義,不舒服和重新思考世界的方式。就好像耶穌在說:‘天國就在這裡,你為什麼擔心地位?難道你不知道天國比你自己的理解更大嗎?(繼續使用隱喻)難道你不知道我有一個可以發射花生醬和果凍三明治的機器人嗎?[1] 我是上帝的兒子,沒有什麼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你們是我的教會,你們還需要更高的地位嗎?”耶穌正在為他們準備天國並非屬於這個世界。
v.5 – 第五節標誌著對話語氣的變化。孩子一直是謙卑的象徵,但在接受孩子的例證中,它被用作謙卑行為的例證(Davies, 759)。關於第五節中提到的“孩子”究竟是真實的孩子,還是指門徒是天國的孩子,存在爭議。無論哪種方式,結果都是呼籲對天國的“孩子們”進行謙卑,無論是字面上的還是比喻性的,“門徒們不僅要謙卑自己,他們還必須歡迎所有那些以信徒的身份謙卑自己的人”(Blomberg, 273)。歡迎社會中的低微者是天國的呼召,包含了所有的悖論。“這是一個團結和愛的呼召,”烏爾裡希·盧茨寫道(429)。馬太福音關於群體生活的論述進一步得到擴充套件,因為馬太福音繼續表達了成為一個群體以及接受他人的意義,無論他們的狀態或地位如何。接受一個人,無論是門徒、信徒、謙卑者還是孩子,都是接受耶穌自己(Davies, 760)。在印地語中,Namaste 這個詞是一個常見的問候和告別語;它的意思是,我看到了你內在的聖潔。這並不是說馬太福音建議我們尊重每個人都有上帝自己,而是我們要承認他們內心聖潔的本質,因為他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
- ↑ 一個奇怪的類比。
“使人跌倒” 18:6-9
[edit | edit source]新美國標準版
[edit | edit source]6 但凡使這小子中信我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拿一塊大磨石拴他的頸項,沉在海里。7 禍哉,世人!因為使人跌倒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使人跌倒的人有禍了! 8 你的手或你的腳使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一隻腳進永生,強如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丟在永火裡。 9 你的眼使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釋義
[edit | edit source]6- 相反,如果有人讓相信我名號的孩子產生分歧,他們最好帶著重物游泳,有意沉入深淵。 7- 這個世界上充滿了破碎,儘管破碎觸及一切,但禍哉,因誰而破碎。 8- 如果你身體的任何部分在王國中造成破碎,就把那部分拿掉,丟棄它。 讓它離開,進入光明。 丟掉它比讓它丟掉你更好。 9- 剷除所有導致與愛的王國分離和偏離的東西,即使這意味著剜出自己的眼睛。
提綱
[edit | edit source]- 警告不要引起冒犯(第 6 節)
- 絆腳石(第 7 節)
- 防止那些引起冒犯的人(第 8-9 節)
戴維斯(760)
- 不要讓門徒跌倒
- 對那些導致門徒跌倒的人的審判(第 6 節)
- 不可避免的跌倒和那些導致跌倒的人(第 7 節)
- 對那些導致門徒跌倒的人的審判(第 6 節)
- 不要讓自己跌倒
- 手和腳(第 8 節)
- 眼睛(第 9 節)
哈格納(521
背景
[edit | edit source]這段話的第二部分以對話的轉變為標誌。討論不再集中於進入天國的意義。這段話的基調從承諾變成了警告(戴維斯,760)。簡單地說,如果第 1-5 節表達了“做什麼”,那麼第 6-9 節,更確切地說第 6-7 節,表達了“不做什麼”。第 8 和 9 節描述了當一個人跌倒時應該採取的行動。這段話的流程被看似不同的部分,第 6-7 節和第 8-9 節,所抵消(盧茲,432)。哈格納繼續認為,“小人物”標誌著從 παιδίον 3813“幼童”到 μικρός“最小” 3398 的轉變(520)。這種轉變很重要,因為它將“孩子”的推測定義變成了與卑微的直接聯絡。神學意義如下:對那些導致一個真正孩子跌倒的人感到憤怒到足以致死的程度很容易,但對那些導致社會邊緣群體跌倒的人感到憤怒到足以致死的程度並不容易。馬太將對話從比喻狀態帶到了現實中。這一主張的嚴厲程度表明了社群應該如何把握這些話。第 8 和 9 節轉向了修辭性和內省性的陳述。我們再次看到馬太將馬可的解釋(9:38-50)平滑化,並從其他可能的來源新增資訊(哈格納,521)。馬太用第 8 和 9 節的結構平行主義為這段話增添了一絲優雅(哈格納,521)。這與正在說出的尖刻話語形成了有趣的矛盾,並延續了王國在追求自我否定時的美麗悖論。
註釋
[edit | edit source]第 6 節 - 這部分的主要重點體現在詞語 σκανδαλίσῃ 4624 上,意思是設下陷阱或導致跌倒(盧茲,432)。“陷阱”一詞在舊約中很常見,“馬太喜歡這個詞根的含義,因為它使他的語言聽起來像聖經”(盧茲,432)。在新約中,這個詞與 πέτρα,4073,意思是岩石,聯絡在一起;“它指的是破壞神之百姓人生命的事物”(盧茲,432)。警告不要做任何對人類造成褻瀆的事情。“小人物”在第 6 節中被稱為關注,“門徒,雖然可能特別關注那些最被剝奪權利或被認為微不足道的人”(布隆伯格,274)。
磨石象徵著如果導致其中一個孩子跌倒,將會被放在審判的天平上的重量,與你的恩典相反。磨石用於研磨小麥,通常由驢子繞圈圈拉動,將下面的穀物壓碎(布隆伯格,274)。磨石雖然通常由驢子拉動,但也有一段被奴隸拉動的歷史(盧茲,433)。這延續了低微的主題,因為壓迫人的工具被淹沒在海洋深處。雖然磨石不會導致“小人物”跌倒,但它是他們社會地位的象徵。“更有可能的是,這節經文是對那些把自己理解為小人物的讀者的一種安慰,”烏爾裡希·盧茲寫道(434)。磨石帶來的溺水是不可避免的,並且與不可避免的審判有關。溺水比審判更令人愉快,“對於那些導致他人跌倒的人來說,生命突然結束比成為毀滅他人的手段更令人愉快,”無論“他人”多麼渺小(哈格納,522)。
同意殺死一個導致真正孩子跌倒的人很容易,甚至對某些人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是否也很快地摒棄了導致卑微者跌倒的人呢?答案通常是,“好吧,那個人很卑微,這就是他們跌倒的原因”。在當今的背景下,我們一直都在這樣做,我們認為酗酒者不值得為他們挺身而出。我們假設,無論我們是否承認,他們作為人的吸引力在我們的眼中總比一個“正常人”的吸引力要小。當然,這不僅僅侷限於酗酒者,但正如馬太明確指出的那樣,任何被認為是“低下”的人都是如此。我們在當今背景下犯的下一個錯誤是假設低下的人會被教會社群接受。馬太在他的社群話語中提醒我們,雖然稅吏壓迫普通人,但稅吏也被壓迫,因此需要在社群中找到接納。這不是非黑即白的,手指無法輕易地指向導致低下者跌倒的東西。在任何時候,任何人都可能是導致他人跌倒的原因,但馬太對耶穌話語的解釋,“他沒有暗示邪惡的行為會導致受咒詛,而是以導致他人犯罪為特徵的生活方式與真正的門徒身份不相容”(布隆伯格,274)。雖然這是可以用磨石來懲罰的,但在耶穌很快以迷失的羊的比喻作為救贖的故事來補充之前,這個教導是不完整的。
第 7 節 - 對 οὐαί,3759,禍哉,的使用強度表達了警告的嚴重性,並且不僅僅使用一次,而是兩次(哈格納,522)。馬太最常警告的人是被認為是假先知,正如馬太福音第 7 章 15-23 節所解釋的那樣(盧茲,434)。馬太接著表達了絆腳石的必然性。這裡使用的希臘語是 οὐαί,318,“必要性和約束或困境”。只出現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暗示絆腳石不僅會發生,而且是必要的(哈格納,522)。有些人,比如哈格納,認為絆腳石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人類的墮落,並且它們是對門徒的考驗(522)。可以這麼說,絆腳石是由於門徒生活的破碎世界而產生的,而禍哉,那些沒有參與基督生命之光的人呢?關於絆腳石是對門徒的考驗,耶穌可能指的是精煉所必需的精神成長的過程。教會的希望在基督裡,“基督裡的上帝提供了一種擺脫這種無望境地的途徑”(布隆伯格,275)。馬太指出了跌倒的必然性,後來指出了恩典的必然性。
第 8-9 節 - 再次呼籲行動,因為手、腳和眼睛都遇到了嚴重的麻煩。這裡的文學結構,即使在英語翻譯之後,儘管內容很可怕,但也很美。正如“禍哉”在第 7 節中表達了嚴重性一樣,迅速減少的身體部位在第 8 和 9 節中表達了嚴重性。“第 8-9 節中的祈使句要求一個人擺脫自身任何導致罪惡的東西:對來自自己肢體的誘惑的反應必須迅速、確定、果斷”(戴維斯,765)。在一個社群中,相互聯絡如此緊密,以至於可能會導致一個人跌倒的東西,有非常真實的機會導致其他人跌倒,或者以這樣的方式透過這個人起作用,使他們成為另一個人的絆腳石(戴維斯,765;哈格納,523)。這是一種“徹底拒絕任何會導致他們走向邪惡”的呼籲(布隆伯格,275)。馬太在 5:29-30 節中討論了這些行動與性不潔有關,但這個參考是全面的(哈格納,523)。戴維斯對長期影響的描述非常精彩,“現在與罪惡的戰爭決定了一個人的最終命運。所有阻礙‘生命’的障礙都必須消除,無論個人付出多少代價。除了王國的寶藏,什麼都不重要……沒有哪種犧牲是太大的”(767)。與黑暗分離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可能需要一生來完成。馬太並沒有將“生命”置於無法觸及的範圍,而是表達了在社群中,生命從個人開始。社群的完整性是由個人的完整性帶來的。雖然西方社會可能會將此留給個人層面,但馬太也可能暗示,個人如果沒有社群,就無足輕重,因此個人導致社群跌倒的嚴重性。此外,如果一個人的手需要被砍掉,社群將在你的要求下為你做到。這段話在個人的影響及其與整體的相互聯絡中找到了安息。
“迷失的羊” 18:10-14
[edit | edit source]新美國標準版
[edit | edit source]10“你們要謹慎,不可輕看這小孩子們中一個,因為我告訴你們,他們在天上的天使常常看見我天上的父的面。 11 [“因為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12“你們怎樣想呢?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失了,他豈不把九十九隻撇在山上去尋找那隻走失的嗎? 13 “如果他找到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那隻找到的羊歡喜,比為那九十九隻沒有走失的羊歡喜還要大。 14“你們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孩子們中有一個失喪。”
10- 不要輕視那些最小的,卑微的,渺小的人。事實是他們用父的眼睛去看,他們的天使注視著父的面容。 11-(因為失喪的將在人子的到來中被找到。) 12- 現在,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呢?如果有一隻羊,即使它是百隻羊中的一隻,走失了,它的主人豈不把另外九十九隻撇在山坡上,到山谷裡去找那隻走失的嗎? 13- 如果主人找到了那隻羊,找到的那隻羊帶給主人的喜悅豈不比那九十九隻從未離開過的羊帶給他的喜悅還要大? 14- 就像主人一樣,父絕不會讓任何這些渺小的人走失。
- 那些渺小的人
- 不要看不起他們 (v.10a)
- 他們在天國中的重要性證據 (v.10b)
- 迷失的羊
- 走失 (v.12)
- 找回和恢復 (v.13)
- 父對渺小者的愛 (v.14)
Hagner (526)
為了契合“最小的”或“渺小的人”這一主題,他們在天國中的角色被擴大,轉向了他們如何被天上的父所看。他們被父視為重要,因此他們被如何對待對父來說很重要 (Hagner, 525)。之前這段經文一直關注被引導走失的人,然後是引導走失的人,現在則關注走失的人本身。本段的關鍵詞是πλανάω 4150,在這一段中出現了三次 (Luz, 437)。πλανάω 4150 的意思是導致迷路,或以欺騙的方式讓人走失,或偏離意義和真理。這個比喻也出現在路加福音 15:3-7 中,但引言和結論有所修改 (Davies, 768)。路加福音繼續講了迷失的硬幣的比喻,馬太福音只留下了迷失的羊的比喻。人們認為這有兩種原因;馬太認為迷失的硬幣不適用於教會,或者馬太和路加都從口頭形式中得到這個比喻,並獨立地記錄下來 (Luz, 439)。然而,Ulrich Luz 解釋說,第一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Luz, 438)。這兩個文字在描述中還有一些主要差異。馬太認為羊走失的責任比牧人疏忽的責任更大 (Hagner, 525)。故事被講述的語境也不同。在路加福音中,耶穌是在向法利賽人辯解他與卑微者共處的時間 (Davies, 768)。在馬太福音中,這個比喻是講給門徒聽的,作為天國的一課。
這個比喻本身有深刻的歷史背景。羊通常代表上帝的子民以色列,而牧人則代表領袖,無論是政治領袖還是宗教領袖 (Luz, 439)。這個比喻與以西結書 34:1-16 有關聯,那裡上帝是牧人,在尋找以色列的失散者 (Luz, 429)。耶穌正在承擔那個角色 (Luz, 440)。哪裡有失散者,他就會去尋找。這也將恩典帶入畫面。之前這段經文討論了那些導致他人跌倒或自己跌倒的人的毀滅,但透過這個體現,我們看到了被定罪的人被尋求的恩典。這也引出了關於卑微者和罪人的討論,涉及到教會與天國的關係。他們應該如何被對待?他們的角色是什麼?耶穌似乎是在透過馬太的解釋說,他們不應該被區別對待。如果他們迷失了,耶穌會撇下九十九隻去尋找那一隻,門徒也應該效仿。
v.10 – 馬太在第 10 節中的措辭略微含糊。10b 中對天使的提及進一步使事情變得複雜。在 NASB 中,“輕視”或蔑視,表示“既包含一種輕蔑的態度,也包含源於這種態度的傷害行為”(Davies, 770)。這些渺小的人仍然被認為是最小的,或卑微的,信徒,門徒,以及為了天國而謙卑自己的人。‘你們要謹慎,不可輕看這小孩子們中一個’,意味著,“所有門徒,所有社群成員,都擁有不可估量的價值和意義”(Hagner, 526)。即使一個人被輕視,這個數字也太多。這對社群有重大意義。本段的開篇就表明,門徒對天國的等級制度提出了質疑 (v.1)。教導的分解如下:(1)誰是最偉大的?最小的。(2) 不要導致他人跌倒。後果是失去“生命”。(3) 重視卑微者,因為他們是最大的。這與他們通常理解的社群截然相反,但在門徒與耶穌的社群中找到了安息,馬太希望,在信徒的社群中也是如此。卑微者應該被平等對待的證據是,“他們的天使總是仰望天上的父的面容。人們認為,地上渺小者的價值體現在他們擁有天上的無形代表”(Davies, 770)。猶太民眾理解天使的概念的語境與當今讀者所理解的截然不同。他們的起源來自不同的傳統,“一個更普遍的想法是,天使在上帝的寶座前代表‘渺小者’,”也許是因為他們在世界上沒有發言權,他們在天國中獲得了發言權,或者,“僅僅是為了強調後者對上帝的重要性”(Hagner, 527)。
v.11 – 這一節通常被省略,因為早期的抄本中沒有這一節 (Blomberg, 276)。
v. 12-13 – 這個比喻中發生的事情不僅僅是一個門徒慢慢地走失了,還有一些更深層次的恩典主題被描繪出來。‘你們怎樣想呢?’的開篇問題是一個修辭問題,它是一種擴充套件的、個人的邀請,讓聽眾透過重溫故事來參與其中 (Luz, 443)。透過生活加入故事的邀請,是呼籲人們在社群中親自動手。這個比喻與以西結書 34:1-16 有關聯,馬太對這個比喻的進一步追溯對牧人和羊做了公正的描述 (Blomberg, 277)。那些走失的人並不總是走失,除非他們選擇遠離,“走失的羊是信徒——‘這小孩子們中一個’——他遠離了親密和持續的”(Blomberg, 277)。馬太討論了卑微者,給了卑微者發言權,並警告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將卑微者視為卑微者。這裡馬太表達了,卑微者可能不僅僅是邊緣人,門徒,或者實際的孩子,他們可能是任何跌倒的人,或者任何應該被掛上磨盤的人。卑微者可能不僅僅是世界上的卑微者,而是教會中的卑微者,那些不配受恩典的人。即使他們也無法逃脫父的恩典。正如牧人尋找走失的羊一樣,門徒也被呼召去尋找那些在社群中走失的人。同樣,那些相信的人也有可能完全背離牧人,“那九十九隻指的是耶穌的忠實追隨者,他們不再需要悔改,因為他們沒有偏離他”(Blomberg, 277)。那隻羊可能從未打算走失,但這並不意味著,尤其是考慮到之前在 v.7 中提到的跌倒的必然性,他們永遠不會需要多次呼求恩典。第 14 節中對恢復的喜悅不是為了貶低那九十九隻羊的作用,而是象徵著,“羊在牧人眼中的重要性”(Hagner, 527)
v. 14 – 上帝不願讓任何一隻羊走失,而不先去尋找它們。無論是透過先發制人的恩典,還是透過社群呼喚失散者,結局都是恩典和接納的解決,就像生活和愛的規則一樣。“這種最終的毀滅或滅亡本身就是人們在與他人相處時應該謹慎行事的另一個警醒理由。因此,門徒,社群成員,應該被他們的信仰弟兄姐妹接納和歡迎,以及為什麼一個人應該謹慎,不要使他們跌倒;‘這小孩子們中一個’在上帝眼中都是寶貴的,上帝的天使都在尋求他們的福祉,上帝的旨意是,他們沒有一個失喪”(Hagner, 528)。
15“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就去弟兄私下勸他。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若不聽,再帶一兩個人同去,叫一切事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證。 17 “若還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還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無論求什麼,只要彼此同心,我的天父必為你們成就。 20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釋義
[edit | edit source]15- 如果你的弟兄對你造成了傷害,私下找到他,解釋你的感受;如果他聽了你的話,真正聽了,那麼你便又得到了你的弟兄。 16- 但如果他並沒有真正聽你的話,從教會中帶一兩個人,這樣就會有兩個人或三個人作證你說的話和涉及的指控。 17- 如果你的話仍然石沉大海,就去教會;如果他還是捂著耳朵,就把他看作稅吏,甚至像外邦人一樣。 18- 事實上,你在塵世中持守的,在天堂也會得到持守;你在塵世中放手的,在天堂也會得到放手。 19- 再次強調,在塵世中,如果有兩個人或三個人對任何影響他們要求的事達成一致,那麼父神會滿足他們的要求。 20- 只要有群體存在,哪怕只有兩個人或三個人,那裡就會有我的存在。
提綱
[edit | edit source]- 處理冒犯的流程 (v.15a)
- 一對一 (v.15 b-d)
- 小組 (v.16)
- 教會團體 (v.17)
- 權威 (v.18)
- 禱告的應答 (v.19)
- 耶穌的同在 (v.20)
Hagner (530)
背景
[edit | edit source]在此之前,絆腳石和群體生活都以一些概括性的主題展開,而現在馬太福音開始進入非常具體的指令 (Hagner, 530)。在路加福音第 17 章 3 節中也存在類似的內容,儘管上下文不同,但本質相同。馬太福音的上下文,“可能源於一個仍然把自己視為以色列一部分的猶太基督教社群,還沒有接受外邦人的使命。”對他們來說,“外邦人和稅吏”仍然指的是他們不願交往的人 (Luz, 449)。馬太寫給教會,但耶穌是在對門徒說話。但是耶穌的教導反映了他對稅吏和外邦人的愛;最終的責任步驟隱藏在矛盾或諷刺中。馬太寫給當時的教會,但耶穌是在對馬太那個時代之後的教會,對復活之後建立的教會說話嗎 (Hagner, 531)?
註釋
[edit | edit source]v. 15 – 當社群成員關係如此緊密時,我們再次看到,導致一個人絆倒的東西可能會導致整個社群絆倒,“每一種罪都影響著整個教會”(Luz, 451)。當有人得罪了你,你應該去他那裡,ἔλεγξον 1651;揭露、定罪或指責那個弟兄。這是一種責任和醫治的尺度,因為被指責的人正在被自由地給予恩典。正如本章前面所討論的,絆腳石的人 (v.v.6-7) 會受到嚴厲的對待。雖然一個人可能尋求對傷害或罪孽的醫治,但也有一個元素,即被傷害的人深深地關心那個放置絆腳石的人。他們如此關心,以至於他們不希望那個絆倒的人受到如此嚴厲的對待。“如果這個人…做出適當的回應,可能包括悔改和尋求寬恕,那麼就會實現恢復,”這是與你的弟兄談論不滿的最終目標和目的 (Hagner, 531)。這樣做是為了讓一方獲得公正,另一方感到悔恨,但最終目的是為了給這對人和整個教會帶來真正的醫治。身體的每個成員都至關重要,“冒犯者就像上一段中走失的羊,必須被帶回羊圈。只有這樣,社群才能保持完整”(Hagner, 531)。
v. 16 - 當在一對一的基礎上無法實現恢復時,弟兄就會被一小群人找到。我們通常稱之為干預(儘管馬太描述的遠非任何現實節目)。這是這個過程的第二步,它也在申命記 19 章 15 節中出現 (Blomberg, 279)。第二步有暗示和暗示最終步驟,“只有被多個證人警告的人,才能在之後被合法定罪”(Luz, 452)。希望仍然是醫治和完整。
v. 17 – 當你的話仍然石沉大海時,解決方案是在社群內找到一個更響亮的聲音。許多學者認為,這是要求從教會中驅逐的呼籲。將他們視為稅吏和外邦人,意味著他們不再是這個群體的一部分。這與耶穌剛剛講過的關於牧人為了拯救一隻羊而付出的巨大努力的比喻相矛盾。雖然對社群成員來說,內心變得冷酷會有一些非常嚴重的社群意義,但這部分經文與其他部分保持一致,因為那個絆倒的人並沒有永遠失去。透過責任階段擴充套件的恩典並沒有因此而停止存在。第 22 節講述了恩典的程度。然而,如果這種驅逐行為是出於希望那個迷失的人能重新加入九十九個,那麼事情就不同了,因為那是唯一能夠突破的方式。考慮到所有這些,驅逐是否符合耶穌的其他教導?恩典的機會總是存在,“但在這時,人們覺得已經給予了足夠的悔改機會,如果這個人沒有做出適當的回應,那麼剩下的唯一行動就是從社群中孤立他”(Hagner, 532)。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由於我們自身社會缺乏可感知性,這種社群概念難以理解 (Blomberg, 280)。
至於把他們當作稅吏和外邦人對待,這些都是驅逐的意圖,似乎與教會逐出相比,並沒有那麼貶低。在整個福音書中,耶穌都站在邊緣人的一邊,無論以何種方式。事實上,他反覆受到質疑,原因是他與教會中的低微者和被遺棄者為伍。似乎很難理解這一點,而沒有一絲諷刺的意味。如果耶穌對低微者、稅吏和外邦人的角色的立場還不夠,那麼這種諷刺意味就更深了,因為馬太本人以前就是稅吏。從社群中驅逐的行動是極端的,但耶穌要求我們愛的這種愛,愛低微者、稅吏、外邦人,是激進的。事實上,這種愛是如此激進,以至於世界不知道該如何對待以悖論作為實踐的國度。因此,雖然他們應該把他們當作稅吏和外邦人對待,但這兩種群體都已在國度中找到了美好的歸宿。
v. 18 – 這節經文也出現在馬太福音 16 章 19b 節;彼得被賦予了捆綁和釋放的權力 (Blomberg,279)。在這節經文中,耶穌正在將這種權力賦予社群中的其他門徒和領袖 (Hagner, 532)。這節經文賦予教會的力量是極大的,無法克服 (Luz, 454)。只有上帝才能被賦予超越教會的權力。如果脫離上下文被過度解讀,這節經文可能會非常危險,正如許多世代的經歷一樣。
v. 19-20 – 禱告的重要性在第 19 節中得到強調,因為那個迷失的人正被帶到上帝面前。它也與第 13 節中的牧人教會有關。他們正在尋求父神的幫助,希望能恢復那個迷失的人。這節經文,以及第 18 節,如果脫離上下文會被誤解,會造成有害的混合。“神通常不會履行像第 19 節那樣的承諾,如果它被解釋為他對任何請求的回應,”儘管我們試圖為了我們自己控制和舒適的嘗試,將其解釋成這樣。以自我為中心的請求不是這節經文的重點 (Luz, 458)。這個請求,就像這部分經文中的其他一切一樣,是一個群體性的事件。當群體奉耶穌的名聚會時,耶穌也會在那裡。當他們積極尋求人子的生命和光明時,他們會找到它。也許希望是,透過這樣來做,像那“九十九個”一樣,那個迷失的人會回來。
“寬恕的深度” 18:21-22
[edit | edit source]新美國標準版
[edit | edit source]21 彼得進前來,對他說:“主啊,我弟兄若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釋義
[edit | edit source]21- 彼得問耶穌:“主啊,我弟兄的寬恕應該有怎樣的限度?大約七次可以嗎?” 22- 耶穌回答說:“七次似乎不太夠,最好是七十個七次。
v.21-22 – 彼得走上前來,問了關於寬恕的問題。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彼得很好地認識到,即使在悔改之後,絆腳石也可能導致多次跌倒。罪惡不僅僅影響我們一次,然後毫無痕跡地消失;它粘在我們身上,有時很難擺脫。雖然跌倒不是我們所希望的,但這是不可避免的(v.7),這使得“多少次才算太多”這個問題變得具體起來。這是第二次提出問題(Hagner, 537)。彼得認為寬恕七次就太多了,拉比認為三次是可以接受的,但這種想法被七七次(490或77,取決於文字)的回答徹底顛覆,並且被極端地理解(Hagner, 537)。要點是,社群不應該輕易地放棄那些反覆跌倒的人。這也表明,上帝和社群的寬恕是無限的(Hagner, 537)。
23 “因此,天國好比一個王,要清算他僕人的賬目。 24 “他開始清算的時候,有一個欠他一萬銀子的僕人帶到他面前。 25 “可是,這個僕人沒有錢償還,他的主人就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用來抵債。 26 “僕人就跪下,向他叩頭,說:‘求你寬容我,我必都還清。’ 27 “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憐憫的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但那僕人出去,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塊錢,就揪住他,掐著他的脖子說:‘快還我所欠的。’ 29 “他的同伴就跪下,求他說:‘求你寬容我,我必還你。’ 30 “他不肯,反而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把債還清。 31 “他的同伴看見這事,就很難過,去告訴他們的主人所發生的一切事。 32 “主人便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僕,我免了你一切的債,因為你求我。 33 ‘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像我憐憫你一樣嗎?’ 34 “他的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拷打的人,等他把所欠的都還清。 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23- 因此,天國就像一個王,他想要清算他與僕人之間的賬目。 24- 當清算開始時,有一個欠他一萬塔蘭特的僕人被帶到他面前。 25- 按照慣例,由於這個人無法償還,主人命令把他和他的家人賣掉,以幫助支付債務。 26- 這個人跪在地上懇求道:“請不要這樣做!請寬容我,我一定會還清我的債務!” 27- 主人聽到他的僕人的話,憐憫地看著他,釋放了他,並取消了債務。 28- 但同一個僕人出去,發現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塊錢,就抓住他的脖子說:“還我你欠我的錢。” 29- 同伴跪在地上懇求道:“請寬容我,我一定會還你。” 30- 但他拒絕寬容,就把同伴關進了監獄,直到他償還了債務。 31- 當其他僕人聽到這件事後,他們很痛苦,非常難過,就到主人那裡,描述了發生的一切。 32- 主人叫來那個人,說:“你這忘恩負義的惡人!我免了你所有的債務,因為你懇求我,而我本可以把你關進監獄,讓你一輩子都無法出來! 33- 你的同伴也像我對你一樣,懇求你憐憫他,難道你不應該報答你所得到的恩典嗎?” 34- 主人怒氣衝衝,把這個人交給刑罰者,直到他償還了一萬塔蘭特。 35- 除非你從心裡饒恕你弟兄的罪,否則你也會這樣被對待。
- 王與人民 (v.v. 23-27)
- 清算賬目 (v.23)
- 無法償還的債務 (v. 24)
- 無法償還 (v. 25)
- 懇求寬恕 (v. 26)
- 取消債務 (v. 27)
- 這個人與人民 (v.v. 28-31)
- 強迫償還 (v. 28)
- 懇求寬恕 (v. 29)
- 拒絕寬恕 (v. 30)
- 其他人的發現 (v. 31)
- 王的回答 (v.v. 32-34)
- 對抗與斥責 (v. 32-33)
- 恢復債務 (v. 34)
- 應用和含義 (v. 35)
Hagner (536-537)
這個比喻緊隨彼得關於寬恕的問題。整章的總結似乎可以歸結為社群必須採取的這些重要步驟,無論是先斥責再寬恕,還是反之。v.v. 23-35 中的重點略有不同,聲稱不寬恕就是不效法天父的行為(Davies, 41)。這個特定的比喻只出現在馬太福音中,雖然在馬太福音 25:14-30 和路加福音 19:11-27 中有類似的平行之處(Hagner, 28)。這個比喻“幾乎被普遍認為是耶穌的真實比喻”(Davies, 41)。這個比喻有點像天方夜譚,雖然它的資訊具有重要的意義(v. 35),而保羅和他的藍牛可能不會,“比喻中的一切都建立在天文尺度上。這是耶穌教導中最接近阿拉伯之夜故事的東西”(Davies, 42)。這個比喻的偉大之處和數字的極端性是它與眾不同的地方。作為一個奴隸,沒有人能夠希望償還一萬塔蘭特的債務,而一百塊錢則是另一回事。
v. 23 – 這似乎與本章開頭形成鮮明的對比,本章開頭指出,進入天國需要像孩子一樣(v. 3)。無情僕人的比喻採用了最常見的拉比形式,涉及到一個與僕人或兒子互動的王(Blomberg, 282-283)。總的來說,王的角色是上帝,兒子或僕人是上帝的人民(Blomberg, 282-283)。那些最初聽到資訊或閱讀馬太福音話語的人會很清楚這一點。雖然將王理解為上帝是一種普遍現象,但“這並不意味著王的行為與上帝的行為之間存在著一對一的對應關係,它只是‘將比喻的意圖從人際關係的領域轉移到人與神之間的關係’”(Davies, 795)。最終,上帝可能按自己的意願行事,這個比喻中的王是一個描繪,而不是一個鐵定的例子。
v. 24-25 – 僕人被要求償還一筆永遠無法償還的款項。一萬塔蘭特的數額表明馬太在比喻中增加了數字,以增強效果,因為一萬是計算中使用的最大數字,而塔蘭特是整個近東地區最高的貨幣單位(Davies, 798)。數字的膨脹可能具有神學意義,例如,我們永遠無法償還牧羊人找到我們的債務。當僕人,雖然有人認為這個人可能是一位富有的總督,無法償還欠王的債務時,王的憤怒導致了他的家人必須被賣掉(Blomberg, 283)。這對於僕人所欠的數十億美元來說,幾乎無濟於事(Hagner, 538)。
v. 26 – 奴隸俯伏在主人面前, προσκυνέω 4352,向王表示敬拜(Hagner, 538)。這個人正在全力以赴,此時他正在向王投降,如果被視為他在乞求,他對自己與尊嚴關係的看法可能會改變。等待王的回應絕不會令人愉快。
v. 27 - 然而,形勢發生了逆轉,耶穌的聽眾會震驚地看到,不僅債務被免除了,而且它被抹去了,這個人可以擺脫沉重的負擔,自由地生活(Blomberg, 283)。債務的取消可能不是完全取消,而可能是一段時間的允許,可以看作是一筆貸款(Hagner, 539)。然而,如果它是一筆貸款,主人很清楚,即使是一年時間也無法收回這筆錢。那麼這意味著主人要麼已經取消了債務,要麼仍然願意寬恕債務,也許可以寬恕 77 或 490 次。
第 28 節 - 僕人似乎不明白他所蒙的恩典。一個人如果不體現並報答恩典,怎麼能明白呢?“表明僕人有意硬著心腸”(布隆伯格,284)。這位僕人欠他的同伴的債遠遠少於他本人被赦免的債務。一個德納裡大約相當於工人的平均日工資,因此他向他的同伴索要 100 天的工資(戴維斯,46)。這個人不僅沒有領會恩典的意義,而且還失去了紳士風度,他勒死了那個人,試圖讓他還錢(哈格納,539)。
第 29 節 - 僕人在第 29 節中懇求的內容與同伴在第 26 節中的懇求完全一樣,這表明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也暴露了那個被赦免之人的殘酷。僕人懇求憐憫和耐心,就像那個人所做的那樣;然而,僕人所欠的債務實際上是可以償還的(戴維斯,801)。
第 30 節 - 這位同伴未能償還債務的後果是坐牢。這令人震驚,“不是因為這是不合法的,而是因為它揭露了虛偽”(戴維斯,801)。他剛剛被赦免了更大的債務,那些聆聽或閱讀的人希望他們能支援他繼續回報所蒙受的恩典。然而,情況恰恰相反,主所賜的恩典,儘管令人震驚,但情節卻發生了第二次轉變,那個人“違反了 7:12 的‘黃金法則’,以他不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對待他人”(戴維斯,801)。透過將他的同伴投入監獄,那個人要求他的同伴的親人償還債務(哈格納,539)。
第 31 節 - 其他僕人非常生氣,因為他們明白這個人的虛偽(戴維斯,801)。他們為他們的同伴感到悲傷,因為他們目睹了這種情況的不公。我們對社會中的不公正現象感到憤怒的頻率有多高?在教會中呢?我們是否願意承認教會內部的不公正現象,或者我們是否甘願讓一隻羊迷失?
第 32-34 節 - 主對那個利用他同伴的人大發雷霆。賜予憐憫的人將獲得憐憫,正如馬太福音 5:7 中所述(哈格納,540)。這個人沒有施予憐憫,所以他將不會得到憐憫。在主的怒火中,這個人被交給獄卒折磨,直到他償還債務為止。這是最初的判決,不包括對無情僕人應得的酷刑。如果真正的憐憫和愛要體現出來,就必須反覆出現(戴維斯,801)。判決加重了折磨直到還清債務的條款,而且考慮到 10,000 塔蘭特的金額,判決實際上是無期徒刑(布隆伯格,284)。
第 35 節 - 這句最後的話語將段落帶回家。門徒聽到了關於社群生活、寬恕和恩典的話語,他們應該效仿這些話語。這個最後的比喻,尤其是最後一句,傳達瞭如果他們沒有以這種方式生活,或者如果他們像無情僕人一樣硬著心腸,父親將如何嚴厲地對待他們。這個呼召對於門徒們活出這種生活和教導他人活出這種生活一樣重要,“福音既是禮物,也是要求”(戴維斯,802)。這個禮物必須不斷地給予,否則不公正將受到父親的審判。儘管這句話提到了審判,但我們也需要將其置於迷失的羊的比喻的背景下。儘管最後一句話很嚴厲,但耶穌在整段話中明確表示,父親和教會都會尋找迷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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