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加利福尼亞公共政策與公民參與/第七章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後,人們對迪亞布羅峽谷(核)發電廠和聖奧諾弗核電站的擔憂加劇。由於聯邦政府的先發制人,關於迪亞布羅峽谷(核)發電廠和 SONGS 的大部分決策都在聯邦一級進行。本書重點關注加州州立監管機構及其公眾准入;更全面的方法可以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找到,地址為 迪亞布羅峽谷核電站:華夏公益教科書

加利福尼亞州的環境政策主要由加州自然資源部管理。加州能源部監管州能源政策,因此,與美國核監管委員會就迪亞布羅峽谷和聖奧諾弗核電站進行互動。州和縣一級的其他機構也參與其中,特別是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在 2011 年 6 月舉行公開聽證會。加州海岸委員會實施海岸法案,並監督與海岸相鄰的財產的海岸開發許可證。

福島第一號機組核反應堆在氫爆炸前後。

任何居住在核電站下風處的人,都應該認真考慮可能產生的後果。根據對核能事件歷史的現實評估,獲得一個視角很有幫助。請記住,您研究的區域的核電站——無論是 DCPP< SONGS 還是北加州設施——在工程、地質和對生物圈的潛在影響方面都有其自身特定的問題。

地震危害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迪亞布羅建在多個重要地震斷層附近。它已經過廣泛的改造,但福島事件再次引起了公眾對該問題的關注。重新頒發許可證正在被擱置,等待 3D 地震研究的返回,這些研究已經下令進行。

公眾認知問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當人們發現某些藍圖被誤解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導致一些冷卻系統安裝在錯誤的位置和/或配置。此外,有報道稱緊急冷卻系統的閥門已經失靈很長一段時間。此外,一些團體一直在就安全問題(特別是“和平母親”、核責任聯盟)和環境問題(塞拉俱樂部)進行鼓動,導致了高度爭議的公眾辯論。

核安全問題的背景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到目前為止,最嚴重的核事故是 1986 年的切爾諾貝利災難。其他嚴重的核事故包括福島第一核電站|福島第一事故、三里島事故、溫德斯凱爾火災、馬雅克事故和 SL-1 事故。在 2007 年之前,核電站發生了 63 起重大核事故。其中 29 起發生在切爾諾貝利災難之後,71% 的所有核事故(63 起中的 45 起)發生在美國。[1][2]

福島引發公眾擔憂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發生了 9.0 級毀滅性的 2011 年仙台地震和海嘯。[3]

在福島第一和第二核電站,海嘯波越過海堤,摧毀了柴油備用電源系統,導致了嚴重問題,包括福島第一核電站兩次大爆炸和放射性物質洩漏。超過 20 萬人被疏散。[4] 在六個經評估的核電站設施中,地震記錄顯示這些電站暴露於 0.037–0.383 g峰值地面加速度和 6.18–52.62 cm/sec 的峰值地面速度[5]

切爾諾貝利災難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切爾諾貝利災難是 1986 年 4 月 26 日發生在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一起重大事故,該事故導致該電站發生爆炸,並導致周圍地區發生放射性汙染。迄今為止,這是核能史上最嚴重的核事故。一股核塵埃|放射性塵埃飄過蘇聯西部、東歐|東歐和西歐、斯堪的納維亞半島、英國、愛爾蘭和北美東部。烏克蘭、白俄羅斯和俄羅斯的大片地區遭到嚴重破壞,迫使負責人疏散和重新安置了 336,000 多人。根據官方蘇聯後資料,大約 60% 的放射性塵埃落在了白俄羅斯。[6]

事故使許多人擔心蘇聯核電行業的安全性。因此,更多核電站的計劃被擱置,而蘇聯政府由於對其資料不公開,不得不公開更多資料。如今獨立的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必須花費大量資金和時間來進行切爾諾貝利事故的淨化和醫療保健費用。沒有人知道有多少人死於這場事故。這是因為蘇聯掩蓋了資訊,沒有完整地完成名單,也沒有讓醫生將“輻射”列為一些人死亡的原因。大多數預期的長期死亡,如癌症死亡,尚未發生,很難說切爾諾貝利是他們死亡的全部原因。

在福島第一和第二核電站,海嘯波越過海堤,摧毀了柴油備用電源系統,導致了嚴重問題,包括福島第一核電站兩次大爆炸和放射性物質洩漏。[7]

三里島事故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三里島核電站包含兩個壓水堆反應堆,每個反應堆都在其自身的安全殼內,並與冷卻塔相連。TMI-2 在背景中。

1979 年 3 月 28 日,賓夕法尼亞州哈里斯堡附近的達芬縣三里島核電站[核電站](TMI-2)的 2 號機組發生了部分堆芯熔燬。

三里島事故是美國商業核電站歷史上最嚴重的事故,儘管它沒有導致電站工作人員或附近社群居民死亡或受傷。[8]

這起事故在緊張的五天時間裡逐步展開,當地、州和聯邦政府的多個機構試圖診斷問題,並決定是否需要對人口進行全面緊急疏散。事故的全部細節直到後來才被發現。最終,反應堆得到了控制。儘管事故發生時大約有 25,000 人居住在該島五英里範圍內,[9] 但沒有發生可識別的輻射造成的傷害,政府報告得出結論:“預計事故造成的超額致命癌症數量約為 1 個”。但事故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和公共關係後果,清理過程緩慢且成本高昂。它也促進了公眾對核能支援率的重大下降,體現了許多人對核技術的最大恐懼,直到七年後的切爾諾貝利災難,它一直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嚴重的民用核事故。

戴維斯-貝塞反應堆堆頂檢查。

戴維斯-貝塞

[edit | edit source]

戴維斯-貝塞核電站位於俄亥俄州奧克港附近伊利湖西南岸,只有一座反應堆。根據美國核監管委員會的說法,自 1979 年以來,戴維斯-貝塞造成了美國五大最危險核事故中的兩起。 [10]

SL-1 事故

[edit | edit source]

SL-1,即固定低功率反應堆一號,是美國陸軍的一座實驗性核反應堆,於 1961 年 1 月發生蒸汽爆炸和熔燬事故,造成其三名操作人員死亡。直接原因是維修團隊錯誤地撤回了一根反應堆控制棒。該事件是美國唯一發生的已知反應堆致死事故。 [11] [12]

溫德斯凱爾火災

[edit | edit source]

1957 年 10 月 10 日,英國坎布里亞郡溫德斯凱爾核反應堆的石墨堆芯起火,向周圍地區釋放了大量的放射性汙染。該事件被稱為溫德斯凱爾火災,直到 1979 年的三哩島事故,它一直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嚴重的核事故。

據估計,火災本身向附近鄉村釋放了 20,000 居里 -(700 貝克勒爾/太貝克勒爾) 的放射性物質。特別令人擔憂的是放射性同位素碘-131,它的半衰期只有 8 天,但會被人體吸收並儲存在甲狀腺中。因此,攝入碘-131 通常會導致甲狀腺癌。

周圍地區沒有人員撤離,但人們擔心牛奶可能被嚴重汙染。來自附近鄉村約 500 平方公里的牛奶被銷燬(稀釋一千倍並傾倒入愛爾蘭海)大約一個月。

馬雅克事故

[edit | edit source]

馬雅克是俄羅斯車里雅賓斯克西北部 150 公里處的一座核燃料後處理廠的名稱。馬雅克的工作條件導致嚴重的健康危害和許多事故,[13] 其中 1957 年發生了一起嚴重事故。

1957 年的克什特姆災難發生在儲存數萬噸溶解核廢料的罐體冷卻系統失效時,導致了一次非核爆炸,其威力估計約為 75 噸三硝基甲苯|TNT(310 焦耳|吉焦耳),釋放了約 20 MCi(740 拍貝克勒爾)的輻射。 [14] 隨後,至少有 200 人死於輻射病,10,000 人從家中撤離,470,000 人受到輻射照射。

註釋

[edit | edit source]

本章的貢獻者列在 連結中。

  1. Benjamin K. Sovacool。基礎設施失效的成本 Energybiz,2008 年 9 月/10 月,第 32-33 頁。
  2. Benjamin K. Sovacool。失效的成本:對 1907 年至 2007 年重大能源事故的初步評估,能源政策 36(2008 年),第 1802-1820 頁。
  3. "日本地震:疏散令下達,核電站輻射洩漏擔憂加劇;News.com.au". News. AU. 2011. Retrieved 13 March 2011. 據產業省稱,日本歷史上最強烈地震發生後,女川核電站、福島第一和第二核電站以及東海第二核電站的 11 座核反應堆自動停堆
  4. "日本核洩漏擔憂在兩個福島核電站加劇". 英國衛報. 2011 年 3 月 13 日.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1/mar/13/japan-nuclear-plants-fukushima-earthquake. Retrieved 13 March 2011. 
  5. "震動播報摘要,M 8.9 - 日本本州東海岸附近". ShakeCast2. 國際原子能機構. Retrieved 14 March 2011.
  6. "放射性汙染的地理位置和範圍". 瑞士發展與合作署. {{cite web}}: Cite has empty unknown parameter: |1= (help) (引用“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後果問題委員會:切爾諾貝利災難 15 年後”,明斯克,2001 年,第 5/6 頁等,以及“切爾諾貝利資訊機構,基輔和”,以及“切爾諾貝利委員會:關於反應堆事故的官方資料郵件表”)
  7. 國際原子能機構關於日本地震的最新訊息
  8. 美國核監管委員會關於三哩島事故的事實說明。可在 http://www.nrc.gov/reading-rm/doc-collections/fact-sheets/3mile-isle.html/ 獲取
  9. 總統三哩島事故委員會,變革的需要,三哩島的遺產:總統三哩島事故委員會報告(華盛頓特區:委員會,1979 年)。[又稱“凱梅尼委員會報告”。] 可在 http://www.threemileisland.org/ 獲取。
  10. 核監管委員會(2004-09-16)。"戴維斯-貝斯事故序列先兆分析" (PDF). 檢索於 2006-06-14. 以及 核監管委員會(2004-09-20)。"NRC 釋出戴維斯-貝斯綜合安全問題初步風險分析". 檢索於 2006-06-14. {{cite web}}: 請檢查日期值:|date= (幫助)
  11. Stacy, Susan. 驗證原理 (PDF). {{cite book}}: 引用包含空未知引數:|coauthors= (幫助)
  12. "SL-1 反應堆事故". {{cite web}}: 引用包含空未知引數:|coauthors= (幫助)
  13. [1]
  14. [2]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