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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公共政策與公民參與/第六章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本文主要關於水資源政策和政策制定,而不是水文、灌溉、地理、實施、具體水利專案的管理或水法|水權的購買、所有權和轉讓。這些政策問題可以透過多種方式進行細分,但通常與水供應或汙染有關。用途包括生活、工業、採礦和農業設施。[1]

人們普遍認為,水政策正在進入一個或多或少永久性危機時期,至少在一些地區是這樣,而且未來某個時刻世界範圍內的危機[2]的陰雲籠罩著。鑑於國際法、國家主權和預測的水資源短缺的複雜性,人們越來越關注解決這一複雜問題的各種方法[3]。全球水政策專案等組織應運而生,旨在提高人們的意識,並促使政府和非政府組織更加重視這些問題。[4] 從國際到小型水務區的各個層級,各種司法管轄區都對水資源進行監管,以保護飲用水和農業免受水汙染。發達工業化國家通常會制定嚴格的規則,並透過援助機構和聯合國各部門等國際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傳播這些規則。在發達國家內部,一些地方由於普遍的社會和意識形態關切,或對特定(通常是問題性的)水質問題的熟悉,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水資源監管政策分析、制定和實施機構。

全球水資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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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被視為防止可能發生的政治或軍事衝突的一種手段,以及解決水資源本身的迫切需求的一種手段。[5]

在2002 年地球峰會上,各國政府制定了到 2015 年改善安全飲用水獲取的目標。[6] 在各個級別的國家中,城市和農業用水之間的衝突預計將加劇,造成政策制定挑戰的複雜性不斷提高。

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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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年馬德普拉塔聯合國水資源大會是第一個政府間水資源大會,導致聯合國大會於 1980 年宣佈國際飲用水供應和環境衛生十年。[7]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是水資源政策制定機構和在全球範圍內傳播最佳實踐的重要機構。這項活動在全球、區域和國家層面開展。這一角色得到了里程碑式的政策指令的加強

  • 聯合國大會第 3436 (XXX) 號決議 21 世紀議程
  • 1997 年內羅畢關於環境署作用和任務的宣言,以及
  • 2000 年在第一個全球環境部長級論壇上透過的馬爾默部長級宣言。

[8]

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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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之間的條約可以列明權利和責任。例如,波蘭和德國之間的條約,“關於建立水資源管理合作的協議”,規定

  • 提供優質飲用水,
  • 保護地表水,
  • 農業用水供應,
  • 防治水汙染。 [9]

國際法院裁決國家之間的爭端,包括水權訴訟。 [10]

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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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組織可能在聯合國享有諮商地位。世界水理事會就是這樣一個非政府組織,它是一個“國際多利益攸關方平臺”,成立於 1996 年,旨在“在所有層級,包括最高決策層級……[在]保護、發展、規劃、管理和使用所有方面的水資源……為了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利益。”它是 1992 年聯合國在都柏林舉辦的國際環境與發展大會和里約熱內盧地球峰會的產物。理事會本身現在位於馬賽市。 [11] 他們的網站解釋了其多利益攸關方的基礎,因為“管理世界淡水資源的權力分散在世界各國、數十萬個地方政府以及無數的非政府組織和私人組織以及眾多國際機構手中。”隨後,1994 年,國際水資源協會 (IWRA) 在 1994 年 11 月在開羅舉行的第八屆世界水資源大會上組織了關於該主題的特別會議,從而導致了世界水理事會的建立。 [12]

汙染型別和監管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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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此類監管機構涵蓋指定的區域[13],並監管管道廢水排放到地表水,包括河岸和海洋生態系統。這些審查機構系統對於維持健康的含水層以用於飲用水和農業,以及該州的瀕危漁業至關重要。另一個監管重點(可能與同一個監管結構無關)包括雨水排放,雨水排放往往會攜帶來自家畜和野生動物的肥料殘留物和細菌汙染。 [14] 他們有權釋出對私人行為者(如跨國公司)有約束力的命令[15],並且毫不猶豫地行使州的警察權力。水務機構有法定授權,在許多司法管轄區,該授權能夠抵禦選民和立法者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有時會不顧農業利益的強烈反對而堅持自己的立場[16]另一方面,委員會得到了來自綠色和平組織、保護海洋組織和渠道守護者等環境組織的堅定支援。[17]

政策制定和執行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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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發達國家的典型缺水省份中,僅在省級層面,水監管機構的數量就相當可觀,這還不包括縣、市和特別區。

  • 環境保護署 (州/EPA)
  • 海岸委員會
  • 海岸保護局
  • 漁業和野生動物部
  • 水資源部
  • 環境資源評估系統 (CERES)
  • 海洋和沿海環境准入網路 (OCEAN)
  • 資源署溼地資訊系統
  • 州水資源控制委員會

[18]

監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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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區可能存在鹽水、淡水或兩者兼而有之的問題。

地表水和地下水通常被視為獨立的資源進行研究和管理,儘管它們之間存在相互聯絡。[19] 地下水有三種公認的分類,司法管轄區可能會區分這些分類:地下河流、地表水的下滲和滲透地下水。[20]

政策制定者關注的區域包括

  • 住宅
  • 建築
  • 工業
  • 市政活動
  • 灌溉農業的排放;
  • 疏浚和填埋活動;
  • 與國家法規的一致性
  • 以及其他一些可能降低水質的活動。

除了其他問題外,來自船舶的壓載水、燃油/油洩漏和垃圾正在成為水汙染方面的日益嚴重的問題。特別令人擔憂的是

  • 遊輪
  • 油輪
  • 散貨船

壓載水可能含有毒素、入侵植物、動物、病毒和細菌。



計劃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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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機構將他們的工作分為以下計劃或類似計劃。

  • 生物固體
  • 疏浚/填埋溼地
  • 灌溉土地
  • 土地處置 (垃圾填埋場、廢物堆放場等)
  • 國家汙染物排放消除系統 (NPDES) (地表水)
  • 再生水
  • 汙水管道溢流 (SSO)
  • 雨水
  • 木材採伐
  • 河岸和遠洋船舶汙染

關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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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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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徑流是指大雨無法滲透土壤時流動的水;來自雨水、融水或其他來源的過量水流過土地。這是水迴圈的主要組成部分。[21][22] 在到達河道之前發生在地表的徑流也被稱為非點源。此類來源通常包含人為汙染物,徑流被稱為非點源汙染。當徑流沿著地面流動時,它會拾取土壤汙染物,包括但不限於石油、殺蟲劑或化肥,這些汙染物會變成排放或非點源汙染。[23][24]

廢水是指人類使用後排放的水;“受人為影響而受到不利影響的水”。[25] 主要來源是以下來源的排放

  • 民用住宅
  • 商業用房
  • 工業
  • 農業

潛在汙染物的存在濃度各不相同,並且不斷有新的汙染物被發現。[[需要引用]] 汙水在技術上是指被糞便和其他類似動物廢物副產品汙染的廢水,但它經常被用作廢水的同義詞。起源包括化糞池和汙水排放管道,其中一些沒有許可證。[[需要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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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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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www.ecolex.org/ecolex/ledge/view/RecordDetails;document_Law%20on%20Water%20Resources%20Development%20(Law%20No.%2011%20of%201974)..html?DIDPFDSIjsessionid=7DA28E1500FB24F295BD6F41E7070924?id=LEX-FAOC001336&index=documents
  2. http://www.voanews.com/english/news/usa/arts/Fight-for-Water-Hits-Crisis-Levels-Worldwide-118423974.html
  3. http://www.cabdirect.org/abstracts/20023193561.html
  4. [http://www.globalwaterpolicy.org/
  5. 脫水衝突 由 Sandra L. Postel 和 Aaron T. Wolf 撰寫,2001 年 9 月 18 日。來自 全球政策論壇
  6. http://www.who.int/water_sanitation_health/monitoring/globalassess/en/ 2000 年全球供水和衛生評估報告
  7. http://www.worldwatercouncil.org/index.php?id=92
  8. http://www.unep.org/law/
  9. http://www.ecolex.org/ecolex/ledge/view/RecordDetails;document_Agreement%20between%20the%20Federal%20Republic%20of%20Germany%20and%20the%20Republic%20of%20Poland%20on%20cooperation%20on%20water%20resource%20management.html?DIDPFDSIjsessionid=7DA28E1500FB24F295BD6F41E7070924?id=TRE-151959&index=treaties
  10. http://www.ecolex.org/ecolex/ledge/view/SearchResults;DIDPFDSIjsessionid=7DA28E1500FB24F295BD6F41E7070924?index=courtdecisions&indexHitsParam=treaties%3A406&indexHitsParam=documents%3A9769&indexHitsParam=courtdecisions%3A256&indexHitsParam=literature%3A2486&query=water&sortField=score
  11. http://www.worldwatercouncil.org/index.php?id=92
  12. 同上
  13. http://www.swrcb.ca.gov/waterboards_map.shtml
  14. http://www.swrcb.ca.gov/water_issues/programs/ciwqs/who_is_regulated.shtml
  15. http://www.dailybreeze.com/news/ci_17612147
  16. http://www.montereyherald.com/local/ci_18314090?nclick_check=1
  17. https://#/notes/heal-the-ocean/hilary-spoke-to-regional-water-quality-control-board-today/10150089482817928
  18. http://www.megalaw.com/ca/top/cawater.php
  19. 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丹佛,科羅拉多州。 "地下水和地表水:一個單一的資源." USGS 環報 1139。1998 年。
  20. http://www.blm.gov/nstc/WaterLaws/california.html
  21. 羅伯特·E·霍頓,《霍頓論文》(1933 年)
  22. 基思·貝文,《羅伯特·E·霍頓的滲透過程感知模型》,水文過程,威立間科學 DOI 10:1002 hyp 5740(2004 年)
  23. L. 戴維斯·麥肯齊和蘇珊·J·馬斯騰,《環境工程與科學原理》ISBN 0-07-235053-9
  24. 本節改編自此處引用的開放原始碼 CCL 2.0 主要文章: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rmwater
  25. 本節改編自維基百科主要主題文章:http://en.wikipedia.org/wiki/Wastewater CCL 2.0 原始編輯器 TakuyaMur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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