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刑事證據/模擬考試/火災專家
外觀
消防局長或消防稽核員是消防部門的成員,接受過分析火災及其原因的培訓。
- 受僱於區域消防部門/消防局長或類似職位
- 工作年限
- 與分析火災相關的教育和培訓/獲得的學位、證書或執照
- 與分析火災相關的工作型別
- 作為專家證人的過往經驗/是否曾在過去被認定為合格
- 在 <日期>,專家參加了 <地點> 的火災現場;
- 到達時間
- 到達時現場和建築物的狀態/是否有正在發生的火災的明顯跡象
- 滅火方法
- 是否拍攝了照片/製作了圖表/作為證據提交併與證人一起審查
- 進入/檢查現場的時間(可能需要出於安全原因等待)
- 檢查的程度/檢查的區域
- 顯著的觀察
- 火災可能起源的部位
- 內部(例如地板、牆壁或天花板)或外部(例如牆壁、屋頂、鄰近建築物)的明顯燃燒模式
- 發現任何與火災相關的物品(加速劑等)/被警方查獲
要求對以下每個要點給出理由的意見
- 火災起源的位置(內部與外部、起源區域)/該區域的任何顯著特徵
- 火災原因
- 火災氧氣的來源(通常是來自外部的來源)
- 是否涉及加速劑/“剝落”(強烈燃燒濃度)的明顯跡象
- 火災蔓延的速度/火災蔓延的方式/火災蔓延的方向
- 火災是如何發生的/著火源是什麼
- 電氣故障是來源的可能性
- 由事故或疏忽(例如丟棄的香菸或爐子未關)引起的原因的可能性
- 純粹自然原因(閃電)的可能性
- 有人故意點燃火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