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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法/受控物質的證據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為開放世界提供開放書籍

物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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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物質性質的常用方法是透過分析證書。根據CDSA第51(1)條,該證書被推定為物質性質的證明。

辯方必須獲得“合理的分析證書通知”。合理性取決於案件的複雜性、時間推移、當事人獲得法律顧問的機會以及可能遲到的通知造成的偏見程度。檢方必須證明已提供“真實準確”的通知副本的通知。

辯方可以申請讓分析師出庭接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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