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管理與紀律/暫停
暫停是一種懲罰,它將孩子從某種強化因素中移除(與其他學生在一起,參與課堂活動)。如果孩子沒有發現課堂具有強化作用,那麼暫停可能根本就不是一種懲罰。如果您使用暫停,您應該仔細監控孩子行為隨時間推移的變化,因為您開始使用暫停。如果問題行為升級,孩子可能正在利用暫停來逃避學校作業或您的課堂環境。暫停的目的是將學生從一個他們原本會獲得強化的環境中移除。暫停是一種學生不會受到任何關注、強化或獎勵的環境或條件。
在給予正確行為的獎勵或表揚無效後,或當您認為孩子的行為問題是由同伴或您的關注引起的時,暫停最好用作第二線的干預措施。它不是一種教學工具。如果您查閱字典,您會發現紀律的正確定義是訓練、發展或指導。記住這種區別將有助於您瞭解何時使用它、如何應用它以及如何向學生介紹它。
暫停通常被錯誤地用作懲罰不守規矩的學生並將其暫時與群體隔離開來的手段。這是透過告訴學生他們要進行暫停,希望他們會去那裡,不採取後續措施來確保他們去那裡,如果他們碰巧因為你的命令而暫時停止了不守規矩的行為,或者,如果他們去了,就完全忽視他們或忘記他們。暫停的這種誤用確實教會了學生一些重要的資訊。例如
- 如果我搗亂,我會被送到暫停室,我就不必工作了。
- 如果我在被要求暫停時閉嘴,我可以避免不得不去。
- 如果我在暫停室裡保持安靜,老師會忘記我(或者只是因為安靜而太高興,以至於不會再讓我出來了)。
- 如果我在暫停室裡保持安靜,我可以閱讀我隨身攜帶的漫畫(或者玩我隨身攜帶的玩具,或者在這裡的牆上亂塗亂畫),這比工作要好。
- 如果我對此感到厭煩,我可以嘗試對同學做鬼臉或做出下流的手勢來消磨時間。如果我被抓住了,我會責怪其他人是始作俑者,如果我被責備了,誰能拿我怎麼辦?我已經在暫停室裡了。
您可能可以自己對此列表進行補充。
您想教給學生的課程可能更像是這些。
- 當我擾亂課堂秩序,並且在老師要求我停止時不停止時,我會被送到暫停室。
- 即使我開始表現得很好,或者懇求或討價還價不要去,一旦我被告知要去,我就必須去暫停室。
- 我不允許帶任何有趣的東西到暫停室,如果我帶了任何東西,它會被沒收……甚至我的鉛筆。
- 工作人員在我在這裡的時候會監視我,以確保我不會做出不當行為。
- 如果我在這裡搗亂,他們可能會延長我的時間。
- 我最好準備好談論我結束後會做什麼不同的事情,否則他們可能會讓我留更長時間來思考我做錯了什麼以及我將如何改變。
- 我寧願坐在我的課桌旁,也不願在這裡。這太無聊了。
如果學生對口頭引導沒有反應。如果需要,可以給出一個警告,然後設定 5 分鐘的基本暫停時間。
如果學生拒絕,警告說拒絕會導致額外的時間被新增到 5 分鐘中。
如果學生仍然拒絕,開始增加分鐘數。您可以決定每延遲一分鐘增加一分鐘,每 30 秒增加一分鐘,等等。告訴學生您正在做什麼(“您每拒絕 15 秒,我就將暫停時間增加一分鐘。”大聲數出您增加的每一分鐘)。
如果學生繼續拒絕,告訴他們如果時間達到 10 分鐘,將聯絡他們的父母/監護人。如果家裡沒有人,請致電辦公室。如果每天都出現同樣的問題,請直接將學生轉到辦公室。從學生期望的活動(休息時間、自由時間)中扣除在暫停室花費的時間也是一種有效的威懾手段,扣除他們可能為“商店”積累的積分,降低他們的行為等級/特權,等等。重要的是要確定學生重視什麼,並提供與行為相符且有效的懲罰。
永遠不要給學生一個你無法或不會強化的後果。這會削弱你的權威和信譽。
如果學生接受了暫停並坐在正確的地方,確保他們瞭解規則
- 學生除了自己以外,不能帶任何東西到隔間(沒有玩具、太陽鏡、帽子、書、鉛筆等)。
- 工作人員負責計時暫停。
- 如果學生透過站立、大聲說話、移動椅子檢視其他人等方式擾亂暫停,則時間重新開始。
- 工作人員將在時間到期時通知學生,並在他們可以返回座位時通知他們。
當需要重新開始計時時,告訴學生您已經這樣做了,以及原因(上述規則)。在幾次提醒之後,可能沒有必要說“時間重新開始”,這可能會讓學生更加生氣。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在心理上記下他們的暫停結束時間。
如果學生開始在房間裡閒逛,再次開始增加額外的分鐘數,並提醒他們達到 10 分鐘。
房間裡的其他工作人員應該支援並尊重設定暫停的人,無論誰發起了暫停。在建立統一紀律方面,教師、教學助理、實習生、志願者和輔導員都應該能夠設定限制並提供後果,並由團隊維持這些決定。如果學生試圖與任何人接觸或討價還價,請提醒他們必須按照設定暫停的人的要求去做,不要再與他們接觸。不要以任何方式更改條款或修改暫停時間。這會削弱設定暫停的教職工的權威,並損害團隊的團結。
如果學生完成了暫停,請花一點時間與他們談談發生了什麼,以及他們將如何採取不同的行動來避免同樣的問題。如果很明顯學生仍然很生氣,否認,並且仍然表現出導致暫停的行為,請向學生指出這一點,並告訴您將在 5 分鐘後再次與他們核實。恢復您對常規暫停使用的程式。
如果暫停請求不成功,並且學生繼續反抗和擾亂課堂時間,請致電辦公室。再次強調,永遠不要給學生一個你無法或不會強化的後果。
如果學生的行為變得具有破壞性,請疏散房間,並從最近的電話或緊急呼叫按鈕通知辦公室正在發生的事情。請求校長呼叫保安。
如果學生對同伴發起肢體暴力,應將其安排在隔離的座位上度過餘下的一天。寫一份轉介報告,諮詢辦公室,並繼續執行他們的計劃(呼叫保安、停學、立即或放學後由警察拘留等)。
行為的後果應始終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以等級變化的形式跟隨學生回到學校(建議:每次拒絕暫停事件降級一次,對發起肢體暴力的學生自動降至最低級別)。
對所有學生統一應用此係統。在不考慮新增規則的原因的情況下,不要更改或丟棄規則。不要徇私舞弊。不要對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嚴厲地應用它。不要讓您對學生的個人好惡影響您對暫停的應用,因為 [a] 您正在指出不良行為並提供後果,而不是將學生貼上壞學生的標籤,以及 [b] 允許學生持續進行反社會行為是默許。學生如何看待您課堂中的權威和結構,是他們如何看待社會中的權威和結構的開始。明智地利用您與他們在一起的時間。
如果一個學生更喜歡待在反省區而不是離開,那麼對他們行為的監控可能不足。觀察他們如何打發時間。立即沒收他們帶來的任何東西。記住核心規則。學生在反省區期間持續干擾——這會繼續破壞課堂秩序。持續拒絕遵守教室工作人員的合理要求被稱為擾亂秩序,是一種可逮捕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