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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減緩策略/可持續發展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在 1992 年裡約峰會後十多年,在不損害後代獲得資源的情況下推動經濟發展,同時保護環境和文化遺產的挑戰變得前所未有地緊迫。

在《增長的極限》出版後,直到 1987 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編制的布倫特蘭報告,可持續發展才進入政治舞臺。其理念是確定一條道路,使人們能夠創造可持續的政策和實踐,而不是制定行動藍圖。

從那時起,可持續發展 (SD) 的概念一直“保持活力”,並且實際上引發了許多爭論和討論。自其出現以來,SD 已被世界各地的政府機構和其他有影響力的組織廣泛接受,但聲稱致力於可持續發展的機構的實際行為卻受到廣泛批評。

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性在使用上有所不同,但沒有明顯的區別一致性。關於兩者在使用上有無區別或應該如何區別,存在著很多爭論,但這些爭論尚未解決。甚至對於哪一個術語更廣泛,或者哪一個帶有更多不受歡迎的包袱,也缺乏共識。在這裡,這兩個術語是同義詞。

SD 作為一種概念的弊端之一是缺乏對其定義和指導原則的共識,儘管這也可能是該術語歷久彌新、得到廣泛接受和討論的原因。無論選擇如何定義,可持續性都是一種批判;它是對現有假設、制度和實踐的挑戰。

它與當前發展趨勢和實踐的基本不可行性有關,因此,它意味著需要進行重大變革。可持續性確實是對傳統思維的挑戰。它需要適應不斷變化的條件的能力,以及靈活應對不確定性,以及應對由文化、價值觀和經驗塑造的當地條件和公眾期望差異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它是參與式的,確保當地社群和個人能夠實質性地參與發展計劃和專案的規劃和實施。

可持續性不僅僅是建立生物物理、社會和經濟方面的相容關係體系。它也是文化和治理問題。我們如何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我們建立什麼樣的思維和行為習慣,以及我們如何做出決策,對可持續性至關重要。

它意味著同時考慮現在和未來,將經濟、環境和社會因素納入規劃和管理,認識到我們的機構必須不斷發展,以便能夠處理世界相互聯絡和複雜性,結合技術和地方知識體系,並尋求改變潛在的價值觀、信念和態度。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