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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代數/分數,湮滅子

出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環內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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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9.1:

為交換環,設 為任意子集。 稱為乘法封閉當且僅當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定義 9.2:

為環,設 為乘法封閉子集。定義

,

其中等價關係 定義為

.

賦予其加法

和乘法

.

以下兩個引理確保一切都定義正確。

引理 9.3:

是等價關係。

證明:

對於自反性和對稱性,沒有發生什麼有趣的事情。對於傳遞性,有一個小小的變化。假設

.

那麼存在 使得

以及 .

但在此情況下,我們有

;

注意 ,因為 在乘法下封閉。

引理 9.4:

上面給出的加法和乘法將 變為一個環。

證明:

我們只證明定義良好性;其他規則遵循定義和直接計算。

因此,設 以及 .

因此,我們有 以及 對於合適的 .

我們想要

以及

.

這些轉化為

以及

對於合適的 。透過選擇 並觀察,我們得到了想要的結果

以及

.

請注意,我們在這裡大量使用了交換律。

定理 9.5(增廣的性質):

為環, 為乘法封閉的。設

,

為投影態射。那麼

  1. 為一個單位元。
  2. 對於某個 成立。
  3. 中的每個元素都具有 的形式,其中 是合適的。
  4. 為理想。那麼 ,其中
.
  1. 為一個理想。如果,則

我們將在討論模組時看到更多類似於 4 的性質,但由於模組中可能沒有兩個模組元素的乘積,因此我們無法用完全通用的方式來表達它。

證明:

1.:

如果,則 的乘法規則表明 的逆。

2.:

假設。則存在 使得

3.:

的任意元素。則

4.

5.

,也就是說,。那麼 ,其中 中的一個單位。此外, 中的理想,因為 是一個態射。因此,

定理 9.6(泛性質):

為一個環, 為一個乘法封閉集,令 為另一個環,令

為一個態射,使得對所有 。那麼存在唯一的態射

使得

.

證明:

我們首先證明唯一性。假設存在另一個這樣的態射 。那麼我們會有

.

然後我們證明存在性; 我們聲稱

定義了所需的態射。

首先,我們展示良定義性。

首先, 存在。

其次,令,即。 那麼

該態射的乘法性在視覺上很明顯(使用 是一個態射和交換性);加法性證明如下

很明顯,該單元對映到該單元。

定理 9.7:

範疇論語境

模中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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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9.8:

為環, 的乘法子集,-模。令 為環 添加了 的逆元。我們定義 -模 如下所示

(形式分數),

其中再次

,

加法為

模運算為

.

注意,將此結構應用於環 ,它本身是典型的 -模,我們得到的只是 ,它本身是典型的 -模,因為乘法和加法是重合的。因此,這裡有一個概括!

一切都定義良好,這一點與上一節中的情況完全相同;證明逐字地適用。

定理 9.9(擴充模的性質):

是一個 -模,設 的一個乘法封閉子集,設 是子模。那麼

  1. ,
  2. ,並且
  3. ;

在前面兩個等式中,所有模被視為 的子模(如上所述,類似於 ),在第三個同構關係中,這些模被視為獨立的 -模。

證明:

1.

注意,為了從第三行回到第二行,我們使用子模對 的元素的乘法封閉性來使分母相同,從而得到合適的 對乘法封閉)。

2.

從第二行到第一行,我們注意到 對於一個合適的 ,特別地,例如

,

其中 .

3.

我們設定

並證明這是一個同構。

首先,我們證明其定義良好。事實上,如果 ,那麼 ,因此 並且因此 .

然後我們證明滿射。設 給定。那麼顯然 被對映到該元素。

然後我們證明單射性。假設 。那麼 ,其中 ,也就是說 ,對於適當的 。那麼 ,因此

定理 9.10:

張量積和分數相關的函子

定理 9.11:

-模,且 為乘法閉集。那麼

.

證明:

  • 練習 9.2.1:令 -模,且 為理想。證明 的子模,且 (此練習旨在練習定理 9.11 中使用的證明技術)。

零化子,忠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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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9.12:

是一個環, 上的一個模, 是任意子集。那麼 關於 的 **零化子** 定義為集合

.

定理 9.13:

是一個環, 上的一個模, 是任意子集。那麼 的一個理想。

證明:

。則對於所有 。因此由引理 5.3 可知該定理成立。

定義 9.14:

如果 ,則稱 -模 忠實模。

定理 9.15:

為一個環,則 作為自身上的 模是忠實的。

證明:設 使得 。特別地,

定理 9.16:

-模, 為任意子集。設 生成的子模。則

證明:

根據定義,顯然 ,因為使 中所有元素都變為零的條件比僅使 中所有元素都變為零的條件更強。

現在令 ,其中 。那麼

區域性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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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9.17:

-模(其中 是一個環),並令 為素理想。那麼 關於 的 **區域性化**,記為

,

定義為 ,其中 ;注意 是乘法封閉的,因為 是素理想。

定義 9.18:

模可以擁有的性質(例如等於零)被稱為 **區域性-全域性性質**,當且僅當以下等價

  1. 具有性質 (*)。
  2. 對於所有乘法封閉的 具有性質 (*)。
  3. 對於所有素理想 具有性質 (*)。
  4. 對於所有極大理想 具有性質 (*)。

定理 9.19:

等於零是一個區域性-全域性性質。

證明:

我們根據定義 9.12 檢查 1. - 4. 的等價性。顯然,4. 1. 就足夠了。

假設 是一個非零模,即我們有 使得 。根據定理 9.11, 的一個理想。因此,它包含在 的某個極大理想中,稱為 (不幸的是,我們必須參考後面的章節,因為我們希望分別處理不同的代數物件。所需的定理是定理 12.2)。然後對於 我們有 因此 中。

以下定理並沒有真正描述區域性-全域性性質,但它們當然很相似,也許與那些性質相關。

定理 9.20:

如果 是一個態射,則以下等價

  1. 滿射。
  2. 對所有 乘法封閉的都是滿射。
  3. 對所有 素數都是滿射。
  4. 對所有 極大理想都是滿射。

證明: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