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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代數/分數、零化子、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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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理想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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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19.1:

為一個環,並令 為理想。那麼商理想 (也可以寫成 )被定義為

.

我們注意到一些性質

定理 19.2(商理想的性質):

為一個環,並令 為理想。

  1. 並且,更一般地,

第 1 和 2 點使將這些理想稱為“商”成為可能,而第 3 和 4 點則較不明顯(儘管當在分母中新增元素或縮小分子時,理想仍然變小)。

證明:

1.

2.

3.

其中中間等價關係成立,因為 是包含 的最小理想,因此包含在任何包含後兩個理想的理想中。

4.

定義 19.3:

的情況下,我們寫

對於 .

  • 練習 19.1.1: 證明對於環 和任何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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