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代數/分數、零化子、商理想
外觀
定義 19.1:
令 為一個環,並令 為理想。那麼商理想 (也可以寫成 )被定義為
- .
我們注意到一些性質
定理 19.2(商理想的性質):
令 為一個環,並令 為理想。
- 並且,更一般地,
第 1 和 2 點使將這些理想稱為“商”成為可能,而第 3 和 4 點則較不明顯(儘管當在分母中新增元素或縮小分子時,理想仍然變小)。
證明:
1.
2.
3.
其中中間等價關係成立,因為 是包含 和 的最小理想,因此包含在任何包含後兩個理想的理想中。
4.
定義 19.3:
在 是 的情況下,我們寫
對於 .
- 練習 19.1.1: 證明對於環 和任何理想 ,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