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理論最初由世界象棋冠軍埃曼努埃爾·拉斯克在他的1905年論文“Zur theorie der Moduln und Ideale”(“論模與理想的理論”)中關於多項式環提出的,後來被埃米·諾特在其具有革命意義的1921年論文“Idealtheorie in Ringbereichen”中推廣到滿足升鏈條件(諾特環)的交換環。
定義 19.4:
一個理想
被稱為初等理想當且僅當以下成立
.
顯然,每個素理想都是初等的。
我們有以下特徵
定理 19.5(初等理想的特徵):
令
,其中
表示
的根理想。以下是等價的
是初等的。
- 如果
,那麼要麼
或
或
.
的每個零因子都是冪零的。
證明 1:
1.
2.: 令
為素數。假設
,並且
和
都不成立。由於
,
對於合適的
成立。由於
且
,
對於合適的
成立。
2.
3.: 令
為
的零因子,即,
對於某個
成立,使得
。因此
,即
對於合適的
成立。
3.
1.: 令
。那麼要麼
,要麼
,要麼
是
中的零因子,這就是
對於適當的
的原因。
證明 2:
1.
3.: 令
為素理想,並令
為
中的零因子。那麼
對於某個
,因此
對於適當的
。
3.
2.: 令
。 假設
和
都不成立。 那麼,
和
都是
中的零因子,因此是冪零元,這就是為什麼
對於適當的
成立,因此
。
2.
1.: 令
。 假設
和
都不成立。 那麼,特別地,
,也就是說,
對於適當的
。 
定理 19.6:
如果
是任何素理想,那麼
是素理想。
證明:
令
。 那麼對於合適的
,有
。因此,要麼
且因此
,要麼對於合適的
有
,因此
。
根據扎里斯基、塞繆爾和科恩的闡述,我們從兩個引理和一個定義推匯出經典的諾特環存在性定理。
定義 19.7:
理想
稱為不可約 當且僅當它不能寫成有限多個真超理想的交集。
引理 19.8:
在諾特環中,每個不可約理想都是初等的。
證明:
假設存在一個不可約理想
不是初等的。由於
不是初等的,存在
使得
,但既沒有
也沒有
對於任何
。我們形成一個升鏈的理想
;
這個鏈是上升的,因為
. 由於我們是在一個諾特環中,這個鏈最終會在某個
處穩定下來;也就是說,對於
,我們有
。我們現在斷言
.
事實上,
是顯然的,對於
我們注意到,如果
,那麼

對於合適的
和
,這就是為什麼
,因此
,因為
,因此
,
,因此
和
。因此
。
此外,透過選擇
和
,兩者
和
都是真超理想,這與
的不可約性相矛盾。
引理 19.9:
在諾特環中,每個理想都可以寫成有限個不可約理想的交集。
證明:
假設並非如此。考慮所有不能寫成有限個不可約理想交集的理想的集合。如果我們給定該集合內的升鏈
,
這個鏈具有上界,因為它是穩定,因為我們是在諾特環中。因此,我們可以選擇一個極大元素
在所有不能寫成有限個不可約理想交集的理想中。
本身因此不可約。因此,它可以寫成嚴格超理想的交集;也就是說

對於適當的
。由於
是極大的,每個
是有限個不可約理想的交集,因此
也是,這與我們對
的選擇相矛盾。
推論 19.10:
在諾特環中,每個理想都可以寫成有限個初等理想的交集。
證明:
結合引理 19.8 和 19.9。
事實上,一旦我們得到一個給定理想的初等分解,我們就能找到該理想的最小初等分解。但在我們證明這一點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關於根的一個一般事實。
引理 19.12:
令
是理想。那麼
.
這個引理可以表述為“根與有限交集可以互換”。
證明:
:

:令
。對於每個
,選擇
使得
。令
.
那麼
,因此
。
請注意,對於無限交集,引理不一定(!!!)成立。
定理 19.13:
令
為具有初等分解的環中的理想。 那麼
也具有極小的初等分解。
證明 1:
首先,我們可以排除所有對於
;
的初等理想
,因為一般來說,與超集的交集不會改變。
然後假設我們得到一個分解
,
並對於一個固定的素理想
設定
;
根據定理 19.6,
.
我們斷言
是初等的,並且
。對於第一個斷言,請注意,根據先前的引理,
.
對於第二個斷言,設
。如果
,則無需證明。否則設
。則存在
使得
,因此
對於某個合適的
。因此
,因此
對於所有
和合適的
。選擇
.
那麼
。因此,
是初等的。 
一般而言,初等分解並不具有唯一性,但仍然,同一環中同一理想的任意兩個初等分解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似的。經典的第一和第二唯一性定理揭示了這些相似性的一部分。
證明:
我們首先推匯出一個方程。根據定理 19.2 和引理 19.12,
.
現在我們固定
並區分幾種情況。
- 如果
,則顯然
。
- 如果
(其中再次有
),那麼如果
,我們必須有
,因為
的任何冪都不包含在
中。
- 如果
,但
,我們有
,因為

總之,我們發現
.
首先假設
是素數。然後素數迴避引理意味著
包含在
中的其中一個,
,並且因為
,
。
現在令
對於
為已知。由於給定的初等分解是最小的,我們發現
使得
,但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面的等式,
。
這個定理推動了以下定義,並使其成為可能
定義 19.15:
令
是任何具有最小初等分解的理想
.
則理想
被稱為屬於
的 素理想。
我們現在證明兩個引理,每個引理都將在下面產生第二唯一性定理的證明(見下文)。
引理 19.16:
令
是一個具有初等分解的理想
,
並且再次令
對於所有
。如果我們定義
,
那麼
是
的一個理想,且
。
證明:
令
。存在
使得
且
,類似地存在一個關於
具有類似性質的
。因此
,但
,因為
是素數。同時,
。因此,我們得到了一個理想。
令
。存在
使得
.
特別地,
。由於
的任何冪都不在
中,所以
。
引理 19.17:
設
是乘法封閉的,設

是標準態射。設
是一個可分解理想,也就是說

對於素理想
,並對
進行編號,使得前
個
與
的交集為空,而其餘的則有非空交集。那麼
.
證明:
我們有

根據定理 9.?。如果現在
,引理 9.? 產生
。因此,
.
對兩邊應用
,得到
,
以及

因為
對一般對映成立,且
表示
,其中
且
;因此
,也就是說
。這意味著
.
因此
,並且由於
的任何冪都不在
中 (
在乘法下封閉,且
),
.
請注意,應用於僅包含一個素理想的縮減集,這意味著如果素理想
的所有素子理想都屬於
,那麼相應的
是預先確定的。
證明 1(使用引理 19.16):
我們首先將定理簡化為
是屬於
的素理想的所有素子理想的集合的情況。令
為任何縮減系統。對於該集合中的每個最大元素
(關於包含關係),定義
為
中包含在
中的所有理想的集合。由於
是有限的,
;
這不需要是一個不相交的並集(請注意,這些不是最大理想!)。因此
.
因此,令
為屬於
的理想,令
為
的子理想的孤立系統。令
為所有屬於
且不在
中的所有主要理想。對於這些理想,我們有
,因此我們發現
。對於每個
取足夠大的
,使得
。那麼
,
這就是為什麼
。由此得出
,
其中
是
的初等分解中與
相關聯的元素,因為顯然對於左側的每個元素
,
,因此
,但同時
。另一方面,
意味著
。因此,對於任何這樣的
,引理 19.16 意味著
,
這反過來意味著
.
證明 2(使用引理 19.17):
令
是屬於
的孤立素理想系統。選取
,
由於它是乘法封閉子集的交集,因此它是乘法封閉的。
分解成對應的
的素理想就是那些與
沒有交集的素理想,因為在
分解中任何其他素理想
都必須包含一個元素,該元素位於所有
之外,否則它的根將是其中之一(根據孤立性)。因此,引理 19.17 給出了

並且我們擁有特定分解的獨立性。 
以下是有關於素理想分解的有用定理。
首先,我們給出關於一般素理想的一個命題。
證明:
由於乘積包含在交集中,因此只需在
的假設下證明該定理。
實際上,假設所有
均不包含在
中。選擇
,其中
。由於
是素數,則
。但它在乘積中,矛盾。
此命題對推論 19.22 中給出的初等分解具有深遠的影響。但首先,我們需要一個引理。
引理 19.21:
令
為一個初等理想,並假設
是一個素數,使得
。則
。
證明:
如果
,則
。
證明:
第一個斷言來自命題 19.20 和引理 19.21。第二個斷言成立,因為任何屬於
的素理想都包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