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將推匯出交換環中行列式的概念。
定義 7.1 (行列式):
令
為交換環,令
。行列式 是一個函式
滿足以下三個公理:
,其中
是
單位矩陣。
- 如果
是一個矩陣,使得兩列相鄰,則
。
- 對於每個
我們有
,其中
是列,
。
我們將在後面看到,只有一個行列式存在。
證明:
1. 令
,其中第
列
為零向量。然後,根據行列式公理 3,令
,
.
或者,我們也可以令
且
,得到
,
從該公式中,透過從兩邊減去
,可以得出定理。
這些證明對應於線性對映
(在任何上下文中)的
的證明。
2. 如果我們設定
或
(取決於我們是將列新增到當前列的左側還是右側),那麼公理 3 給出了
,
其中後一個行列式為零,因為我們有兩個相鄰的相等列。
3. 考慮兩個矩陣
和
。根據 7.2、2 和行列式的公理 3,我們有
.
4. 我們交換第
列和第
列,首先將第
列依次移動到第
列的位置(使用
次交換),並將當前位於第
列的位置(距離第
列的位置更近一步)移動到第
列的位置(使用
次交換)。總共我們使用了奇數次交換,而所有其他列都保持在相同的位置,因為它們向右移動了一次,向左移動了一次。因此,第 4 條結論來自將第 3 條結論應用於每次交換。
5. 假設我們要將
加到第
列。然後,我們首先使用第 4 條結論將第
列移到與
相鄰的位置,然後使用第 2 條結論進行加法,而不會改變行列式,最後再次使用第 4 條結論將第
列移回到其原始位置。總的來說,我們對行列式唯一做的改變就是兩次乘以
,這在一般環中也是可以抵消的。
6. 假設第
列和第
列相等,
。然後,我們從第
列中減去第
列(或者反過來),而不會改變行列式,得到一個包含零列的矩陣,然後應用第 1 條結論。
7. 將
分解成交換,反覆使用第 4 條結論,並進一步使用
是一個群同態。
注意,我們在前面的證明中只使用了公理 2 和 3。
以下引理將幫助我們證明行列式的唯一性,以及公式
。
引理 7.3:
令
和
是兩個
矩陣,其元素屬於交換環
。那麼
.
證明:
矩陣
的第
列是
。因此,根據行列式公理 3 和定理 7.2、7. 和 6.,我們得到,用
表示


定理 7.4(行列式的唯一性):
對於每個交換環,最多隻有一個行列式,如果它存在,它等於
.
證明:
令
是一個任意矩陣,並設定
和
在引理 7.3 中。那麼我們透過行列式公理 1 獲得(我們第一次使用該公理)
.
定理 7.5(行列式的乘法性):
如果
是一個行列式,那麼
.
證明:
從引理 7.3 和定理 7.4 中我們可以推斷出
.
定理 7.6(行列式的存在):
設
為一個交換環。那麼

是一個行列式。
證明:
首先,
在對角線以外的所有位置都具有非零項。因此,如果
,那麼
除了
,即
為恆等對映時為零。因此
.
現在設
為一個矩陣,其
列和
列相等。函式

是雙射的,因為逆函式由
本身給出。此外,由於
等同於將
與另一個交換組合,它是符號反轉的。因此,我們有
.
現在,由於
列和
列的
是相同的,
。因此
。
線性來自每個被加數的線性
.
定理 7.7:
任何矩陣的行列式等於該矩陣的轉置的行列式。
證明:
觀察到求逆是
上的一個雙射,其逆由求逆給出 (
)。進一步觀察到
,因為我們只是按相反的順序應用所有對換。所以,
.
定理 7.8 (列展開):
設
為在交換環
上的
矩陣。對於
,定義
為從
中劃去第
行和第
列得到的
矩陣。那麼對於任何
,我們有
.
證明 1:
我們根據定理 7.5 和 7.6 給出的行列式公式證明該定理。
設
為固定值。對於每個
,我們定義
.
那麼


證明 2:
我們注意到,以上所有推導都可以用行而不是列來完成(這僅僅意味著交換
和
每次),最終得到相同的行列式公式,因為

如定理 7.7 中所述。
因此,我們證明了函式
由公式
滿足 7.1 中的 1-3,但用行而不是列,然後用行而不是列應用定理 7.4。
1.
令
得到
.
2.
令
有兩行相鄰且相等,例如第
行和第
行。那麼
,
因為除了可能
和
外,每個
都有兩行相鄰且相等,因此根據定理 7.6,這些情況下的行列式都為零,並且
,因為在兩者中我們都刪除了“相同的”行。
3.
定義
,並且對於每個
,定義
為從矩陣
中刪除第
行和第
列得到的矩陣。那麼根據定理 7.6 和行列式的公理 3,
.
因此,行列式按行是線性的。 
為了完整起見,我們也注意到以下引理
引理 7.9:
令
是一個可逆矩陣。 那麼
是可逆的。
證明:
事實上,
由於行列式的乘法性。 
反之亦然,將在下一小節中證明。
- 習題 7.1.1: 論證行列式,看作從所有矩陣集合(其中標量是
-矩陣)的對映,是冪等的。
證明 1:
令
為任意但固定的值。
的行列式在第一列中是線性的,因此它構成了第一列中的線性對映
,將任何向量對映到
的行列式,其中
列被該向量替換。如果
是
的第
列,則
。此外,如果我們在
中插入不同的列
,我們將得到零,因為我們得到了一個矩陣的行列式,其中列
出現了兩次。現在我們考慮方程組

其中
是系統
的唯一解,由於它由
給出,所以該解存在,因為
是可逆的。由於
是線性的,我們找到了一個
矩陣
使得對於所有 
;
實際上,根據定理 7.8,
。我們現在以以下方式將上述線性方程組的各行相加:我們將第一行乘以
,第二行乘以
,依此類推。根據我們的考慮,這將得出結果
.
根據引理 7.9,
是可逆的。因此,我們得到

因此證明了定理。
證明 2:
對於所有
,我們定義矩陣

此矩陣表示一個單位矩陣,其中第
列被向量
替換。透過展開第
列,我們發現該矩陣的行列式由
給出。
現在我們注意到如果
,那麼
。因此
,
其中最後一個等式遵循引理 7.9 中的結論。
證明:
對於
,我們令
,其中 0 在
位。此外,我們令
為定理 7.10 證明 1 中的線性函式,以及
為它的矩陣。那麼
由下式給出

根據定理 7.8。因此,

其中我們利用了定理 7.10 證明 1 中建立的
的性質。
現在,我們可以最終應用我們已經建立的機制來證明以下兩個基本定理。
注意,關於
的多項式是首一的,也就是說,首項係數是
,即該環的單位元。
證明:假設
是
的生成集。由於
,我們可以寫成
(*),
其中
對於每個
都成立。我們現在定義一個新的交換環如下
,
其中我們將
中的每個元素
視為
上的同態
。也就是說,
是
的同態環的子環(即,乘法由複合給出)。由於
是
-線性的,
是交換的。
現在對於每個
矩陣
,其元素在
中,我們可以將其與一個函式相關聯
.
利用所有相關函式的線性性質,很容易看出對於另一個
矩陣,其元素在
中,稱為
,
的關聯函式等於
和
的關聯函式的複合;也就是說,
.
現在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可以將系統 (*) 重寫如下
,
其中
的第
個元素為
。 現在定義
。 從克萊姆法則 (定理 7.11) 我們得到
,
這就是為什麼
,零向量。
因此,
是零對映,因為它將所有生成元對映到零。現在進一步,如定理 7.4 中給出的表示所見,它具有以下形式

對於合適的
.
證明:
在定理 7.12 中選擇
以獲得
,使得

對於合適的
,因為恆等式是冪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