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交換代數/凱萊-哈密頓定理和中山引理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自由的教科書,自由的世界

交換環中的行列式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我們現在將推匯出交換環中行列式的概念。

定義 7.1 (行列式):

為交換環,令 行列式 是一個函式 滿足以下三個公理:

  1. ,其中 單位矩陣。
  2. 如果 是一個矩陣,使得兩列相鄰,則
  3. 對於每個 我們有 ,其中 是列,

我們將在後面看到,只有一個行列式存在。

定理 7.2(行列式性質):

  1. 如果 的一列全是零,那麼
  2. 如果 是一個矩陣,並且在一列中新增相鄰列的倍數,那麼 不會改變。
  3. 如果 的兩列相鄰且交換位置,那麼 將乘以
  4. 如果矩陣 的任意兩列交換位置,那麼 將乘以
  5. 如果 是一個矩陣,並且在一列中新增另一列的倍數,那麼 不會改變。
  6. 如果 是一個矩陣,並且有兩列相等,那麼
  7. 是一個排列,其中 對稱群。如果 ,那麼

證明:

1. 令 ,其中第 為零向量。然後,根據行列式公理 3,令

.

或者,我們也可以令 ,得到

,

從該公式中,透過從兩邊減去 ,可以得出定理。

這些證明對應於線性對映 (在任何上下文中)的 的證明。

2. 如果我們設定 (取決於我們是將列新增到當前列的左側還是右側),那麼公理 3 給出了

,

其中後一個行列式為零,因為我們有兩個相鄰的相等列。

3. 考慮兩個矩陣 。根據 7.2、2 和行列式的公理 3,我們有

.

4. 我們交換第 列和第 列,首先將第 列依次移動到第 列的位置(使用 次交換),並將當前位於第 列的位置(距離第 列的位置更近一步)移動到第 列的位置(使用 次交換)。總共我們使用了奇數次交換,而所有其他列都保持在相同的位置,因為它們向右移動了一次,向左移動了一次。因此,第 4 條結論來自將第 3 條結論應用於每次交換。

5. 假設我們要將 加到第 列。然後,我們首先使用第 4 條結論將第 列移到與 相鄰的位置,然後使用第 2 條結論進行加法,而不會改變行列式,最後再次使用第 4 條結論將第 列移回到其原始位置。總的來說,我們對行列式唯一做的改變就是兩次乘以 ,這在一般環中也是可以抵消的。

6. 假設第 列和第 列相等,。然後,我們從第 列中減去第 列(或者反過來),而不會改變行列式,得到一個包含零列的矩陣,然後應用第 1 條結論。

7. 將 分解成交換,反覆使用第 4 條結論,並進一步使用 是一個群同態。

注意,我們在前面的證明中只使用了公理 2 和 3。

以下引理將幫助我們證明行列式的唯一性,以及公式

引理 7.3:

是兩個 矩陣,其元素屬於交換環。那麼

.

證明:

矩陣 的第 列是。因此,根據行列式公理 3 和定理 7.2、7. 和 6.,我們得到,用 表示

定理 7.4(行列式的唯一性):

對於每個交換環,最多隻有一個行列式,如果它存在,它等於

.

證明:

是一個任意矩陣,並設定 在引理 7.3 中。那麼我們透過行列式公理 1 獲得(我們第一次使用該公理)

.

定理 7.5(行列式的乘法性):

如果 是一個行列式,那麼

.

證明:

從引理 7.3 和定理 7.4 中我們可以推斷出

.

定理 7.6(行列式的存在):

為一個交換環。那麼

是一個行列式。

證明:

首先, 在對角線以外的所有位置都具有非零項。因此,如果 ,那麼 除了 ,即 為恆等對映時為零。因此 .

現在設 為一個矩陣,其 列和 列相等。函式

是雙射的,因為逆函式由 本身給出。此外,由於 等同於將 與另一個交換組合,它是符號反轉的。因此,我們有

.

現在,由於 列和 列的 是相同的,。因此

線性來自每個被加數的線性

.

定理 7.7:

任何矩陣的行列式等於該矩陣的轉置的行列式。

證明:

觀察到求逆是上的一個雙射,其逆由求逆給出 ()。進一步觀察到,因為我們只是按相反的順序應用所有對換。所以,

.

定理 7.8 (列展開):

為在交換環 上的 矩陣。對於 ,定義 為從 中劃去第 行和第 列得到的 矩陣。那麼對於任何 ,我們有

.

證明 1:

我們根據定理 7.5 和 7.6 給出的行列式公式證明該定理。

為固定值。對於每個 ,我們定義

.

那麼

證明 2:

我們注意到,以上所有推導都可以用行而不是列來完成(這僅僅意味著交換 每次),最終得到相同的行列式公式,因為

如定理 7.7 中所述。

因此,我們證明了函式 由公式 滿足 7.1 中的 1-3,但用行而不是列,然後用行而不是列應用定理 7.4。

1.

得到

.

2.

有兩行相鄰且相等,例如第 行和第 行。那麼

,

因為除了可能 外,每個 都有兩行相鄰且相等,因此根據定理 7.6,這些情況下的行列式都為零,並且 ,因為在兩者中我們都刪除了“相同的”行。

3.

定義 ,並且對於每個 ,定義 為從矩陣 中刪除第 行和第 列得到的矩陣。那麼根據定理 7.6 和行列式的公理 3,

.

因此,行列式按行是線性的。

為了完整起見,我們也注意到以下引理

引理 7.9:

是一個可逆矩陣。 那麼 是可逆的。

證明:

事實上, 由於行列式的乘法性。

反之亦然,將在下一小節中證明。

習題

[edit | edit source]
  • 習題 7.1.1: 論證行列式,看作從所有矩陣集合(其中標量是 -矩陣)的對映,是冪等的。

一般情況下克萊姆法則

[edit | edit source]

定理 7.10(克萊姆法則,線性方程的解):

為一個交換環,令 為一個在 中有元素的矩陣,令 為一個向量。如果 可逆,則方程 的唯一解為

,

其中 是透過將 的第 列替換為 而得到的矩陣。

證明 1:

為任意但固定的值。 的行列式在第一列中是線性的,因此它構成了第一列中的線性對映 ,將任何向量對映到 的行列式,其中 列被該向量替換。如果 的第 列,則 。此外,如果我們在 中插入不同的列 ,我們將得到零,因為我們得到了一個矩陣的行列式,其中列 出現了兩次。現在我們考慮方程組

其中 是系統 的唯一解,由於它由 給出,所以該解存在,因為 是可逆的。由於 是線性的,我們找到了一個 矩陣 使得對於所有

;

實際上,根據定理 7.8,。我們現在以以下方式將上述線性方程組的各行相加:我們將第一行乘以 ,第二行乘以 ,依此類推。根據我們的考慮,這將得出結果

.

根據引理 7.9, 是可逆的。因此,我們得到

因此證明了定理。

證明 2:

對於所有 ,我們定義矩陣

此矩陣表示一個單位矩陣,其中第 列被向量 替換。透過展開第 列,我們發現該矩陣的行列式由 給出。

現在我們注意到如果 ,那麼 。因此

,

其中最後一個等式遵循引理 7.9 中的結論。

定理 7.11(克萊姆法則,矩陣求逆):

為一個在環 中的元素的 矩陣。我們回顧一下,矩陣 餘因子矩陣 是一個矩陣,其中 -th 項是

,

其中 是透過從 中劃去第 行和第 列得到的。我們進一步回顧一下,伴隨矩陣 由以下給出

.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有

.

特別地,如果 中的單位元,那麼 可逆,且

.

證明:

對於 ,我們令 ,其中 0 在 位。此外,我們令 為定理 7.10 證明 1 中的線性函式,以及 為它的矩陣。那麼 由下式給出

根據定理 7.8。因此,

其中我們利用了定理 7.10 證明 1 中建立的 的性質。

定理

[edit | edit source]

現在,我們可以最終應用我們已經建立的機制來證明以下兩個基本定理。

定理 7.12(凱萊-哈密爾頓定理):

是一個有限生成的 -模,設 是一個模同態,設 的一個理想,使得 。那麼存在 使得

;

這個等式應該理解為

,

其中 表示對 應用 次。

注意,關於 的多項式是首一的,也就是說,首項係數是 ,即該環的單位元。

證明:假設 的生成集。由於 ,我們可以寫成

(*),

其中 對於每個 都成立。我們現在定義一個新的交換環如下

,

其中我們將 中的每個元素 視為 上的同態 。也就是說, 的同態環的子環(即,乘法由複合給出)。由於 -線性的, 是交換的。

現在對於每個 矩陣 ,其元素在 中,我們可以將其與一個函式相關聯

.

利用所有相關函式的線性性質,很容易看出對於另一個矩陣,其元素在中,稱為的關聯函式等於的關聯函式的複合;也就是說,.

現在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可以將系統 (*) 重寫如下

,

其中 的第 個元素為 。 現在定義 。 從克萊姆法則 (定理 7.11) 我們得到

,

這就是為什麼

,零向量。

因此, 是零對映,因為它將所有生成元對映到零。現在進一步,如定理 7.4 中給出的表示所見,它具有以下形式

對於合適的 .

定理 7.13(中山引理):

為一個環, 為一個有限生成的 模, 為一個理想,使得 。那麼存在一個 使得 .

證明:

在定理 7.12 中選擇 以獲得 ,使得

對於合適的 ,因為恆等式是冪等的。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