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複變函式/復可微、全純、柯西-黎曼方程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自由的教科書,為了自由的世界

複平面上的開集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由於複數 不過是 具有乘法結構,開集的概念從 遷移到 。因此,我們認為一個集合 是開集當且僅當 作為 的子集是開集(即,在每個點 周圍存在一個以 為中心的球體,該球體完全包含在 中)關於歐幾里得範數(或任何其他範數,由於範數等價性)。

復可微性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回想一下,一個函式 處可微,當且僅當極限

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導數 被定義為該極限的值。透過類比,我們可以推斷出類似的定義,用於函式

定義 2.1:

為開集,設 為一個函式。設 。我們說 處 **復可微** 當且僅當

,

這裡 複數,並且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用 來簡化表示該極限。如果函式在其所有定義域(在本例中為 )上處處復可微,我們說 是 **全純函式**。

導數在以下意義上是線性的

定理 2.3:

由於複數是 中的一個元組,對映 等同於對映 在某一點處的復可微性意味著它的實可微性,即方向導數存在。事實上,我們將在後面證明,在全純的情況下,甚至 的連續可微性(即偏導數存在)也將隨之而來,因此,我們有一個雅可比矩陣,它等於 的微分。但是,反過來不成立:如果 在實數意義上(即,將 視為一個對映 :所有偏導數都存在且連續),我們還不知道 是否全純。下一節將對此進行精確說明。

柯西-黎曼方程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如果 在實數意義上,那麼存在一個精確的判據來判斷 是否復可微。這就是所謂的 *柯西-黎曼方程*。

定理 2.3:

處連續可微,即所有偏導數都存在且連續,且都存在於 處。那麼 作為 的函式在 處復可微當且僅當滿足 **柯西-黎曼方程**,由

以及 給出,

其中 .

證明:

對於整個證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則 對於 .

如果 處連續可微,則

, ,

其中 表示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

如果柯西-黎曼方程成立,我們可以用 替換 ,並用 替換 在後一個表示式中,得到

(從而我們也得到了復導數的另一個公式)。另一方面,如果極限

存在,那麼我們特別可以自由地選擇 對於實數正數 得到

類似地, 對於實數正數 得到

因此,滿足柯西-黎曼方程。

復導數法則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對於通常的實數導數,存在一些規則,例如乘積法則、鏈式法則、商法則和逆法則。幸運的是,這些規則可以逐字應用於複數導數,甚至證明也保持一致(儘管為了完整性,我們將重複它們)。

定理 2.4(鏈式法則):

處復可微,並令 處復可微(這意味著 必須在 內)。那麼 處復可微,並且

.

證明:

設定

那麼

根據處的連續性(可以透過將復微分的極限定義乘以並觀察到極限由極限的乘法性等於來輕鬆證明)。

定理 2.5(乘積法則):

是在處復微分的複函式。那麼乘積函式處復微分,並且

.

證明:

定理 2.6(商法則):

假設 處復可微,且 。根據 的連續性,函式 附近的小球上存在。那麼它在 處復可微,導數等於

.

證明:

函式的導數由給出;因為

因此,乘積法則和鏈式法則暗示

定理 2.7(反函式法則):

假設是一個在處復可微的雙射函式。那麼處復可微,並且

.

證明:

多項式的導數

[edit | edit source]

定理 2.8:

. 則在任何 處, 的導數為:

.

證明:

根據二項式定理。

由於復導數的線性性,我們現在可以計算任何多項式的復導數,即使它具有復係數。

.

練習

[edit | edit source]
  1. 計算多項式 的復導數。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