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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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關於我們“人類精神”的。這可能意味著一種簡單的共同哲學,例如成功體育和軍事活動參與者所熟悉的“團隊精神”,或者一套高度複雜的宗教信仰、神聖法律和關於“我們”如何行為以及“他們”——世界其他部分——如何被正確排序的世俗法規。
宗教是一種文化表現形式,可能在人類群體和民族的生存中發揮了作用。傳統上,大多數宗教都是強制執行的,不遵守宗教規則(背教)或表達懷疑(褻瀆)或對事物有不同解釋(異端)的人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通常是處死。一般來說,宗教要求其信徒互相支援,並且要麼使敵人(包括上面提到的“內部”異議分子)能夠或要求在“神聖正義”的一般哲學或某種“正義戰爭”的具體宣告中被壓制或合法地殺害。
宗教的發展取決於生活方式:採集和田間工作曾經是女性活動,並且高度依賴土壤,導致了大地女神。另一方面,狩獵和牧業活動是為男性保留的,導致他們的神是男性。這些神通常與天氣或天空有關。
在基督教占主導地位的西方世界的大部分地區,對宗教的一個常見誤解僅僅是它涉及上帝或神一樣的角色,例如皇帝、皇室家庭或祭司組織。由於這些人據說是“上帝任命的”,因此一般認為他們有神聖的授權統治,絕對不會犯錯,因此值得讚美、愛戴和敬畏。
然而,這種西化觀點極其不完整。它排除了許多通常歸入“宗教”範疇的人類活動,並扭曲了許多其他宗教人士的精神信仰。
例如,佛教是一種沒有神的宗教。雖然佛教的許多形式將佛陀想象成像基督一樣的角色,但其他佛教徒認為他是一個歷史人物——不是要崇拜,而是要尊重他作為一個有洞察力的人,為其他人樹立了榜樣。
像伏都教這樣的古巴非洲宗教包括loa,它們是強大的存在,不是神,也不被崇拜,而是像我們對待同類一樣對待它們。信徒允許這些存在在某些具體和受控的情況下擁有他們,以便與他們交談並獲得建議。準宗教實踐,例如道教或某些密宗學派,更難以用任何簡單的方式進行分類。
因此,在我們能夠獲得構建一個構建的宗教的工具箱之前,我們必須得出一個合理的定義。我建議以下內容作為宗教的合理定義:一套形而上學信仰,描述我們所處的存在型別,建議其信徒希望達成的目標,並規定個人獲得該目標的方法。
宗教採用許多形式和變體。不要讓難懂的詞語(和-主義)嚇倒你!其中一些將在下面描述,但最常見的形式是無神論(相信沒有神)、不可知論(不確定神是否存在)、一神論(一個神)、多神論(許多神)以及一神崇拜、多神崇拜、多神崇拜、唯一神論、自然神論、唯心主義和萬物有靈論。
無神論是不相信神和女神。(有神論是相信一個或多個神。 “A” 來自希臘語,意思是“不”、“沒有”;因此“無神論”是“沒有有神論”。)
無神論者認為神靈的概念僅僅是人類的構建。
人文主義者省略對超自然的信仰,而專注於這個世界的日常生活。如果個人需要,一些人文主義團體培訓了主持人來主持婚禮、葬禮、命名儀式或其他人生過渡儀式。
所有倫理都被視為源於人類對行為及其後果的理解。法律不被視為來自神靈,而是來自社會關於如何規範行為的共識。
那些發現有神論不可信的人當然也擁有所有希望生活在促進幸福和安全的社會中的人們的共同目標。
認為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證偽的:認為不可能知道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論很少成為整個信仰體系的基礎,但通常與無神論或懷疑論相關聯。
一神論是相信唯一一個神,並且不存在其他神。這是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派別所宣稱的形式,儘管三位一體的基督教派別有時被認為(通常不是他們自己的信徒)擁有三位神(三位一體)的“萬神殿”。
多神論是一神論的對立面,它認為存在多個神(形成通常被稱為萬神殿的東西)。大多數現在被認為是“神話”的宗教以及大多數新異教宗教都擁抱某種形式的多神論。
(注意:對一神崇拜的定義不同。這裡給出的定義不是唯一的。)一神崇拜者只崇拜一個神,但相信存在其他神。他們相信其他神不會打擾非崇拜者。有人認為,早期猶太教是一種基於神聖文字中對其他神的據稱引用的多神崇拜。
(注意:多神崇拜不是一個常用的詞語。它在這裡使用是為了方便,因為這個詞是有意義的。)多神崇拜意味著一個民族只崇拜一個神群,但相信存在其他神。他們相信其他神不會打擾非崇拜者。許多新異教徒堅持類似於多神崇拜的東西,但我們擁有的最接近歷史例子的可能是古代凱爾特人,有證據表明他們持有一種“你崇拜你的神,我們崇拜我們的神”的政策。
唯一神論對許多人來說是一個難以理解的概念,但也許可以最好地描述為崇拜神聖職務而不是擔任該職務的神。唯一神論者可能認為存在一系列或迴圈的至高神,並且只在他們擁有至高神的權力時才崇拜他們。
一神論者崇拜一個特定的神,但不否認其他神的存在。一神論與一神崇拜的區別在於,一神論者似乎認為未被崇拜的神對那些不相信他們的人有權力。
(注意:自然神論在歷史上有很多形式。這只是其中之一。) 自然神論者斷言,一個力量創造了世界,但拋棄了它,或者至少不干預它。一些自然神論形式認為,在創造世界時,造物主成為了世界的一部分;這是一種泛神論。這種宗教形式在許多啟蒙時代哲學家的思想中出現,儘管它還沒有成為一種主要宗教。著名的自然神論者包括托馬斯·傑斐遜和本傑明·富蘭克林。
唯心主義者,在這個意義上,崇拜或努力追求一種信條、哲學或完美的理想,可以被認為是一種世俗宗教。例如朝鮮的“主體思想”哲學,以及許多佛教形式。
萬物有靈論者相信每一個物體都有靈魂或其他超自然力量。主要與農業前或狩獵採集文化有關。
祖先崇拜基於一種信念,即死者,通常是家庭成員、神話祖先或聖徒,擁有持續存在的能力,並能影響生者的命運。祖先崇拜在定居文化中最為常見。
這是一種信念,即死後,一個人會以某種形式重生。關於這個想法,有很多信仰體系。東南亞民間傳統認為,一個人會投生到同一個家庭,所以你可能是你的曾祖母埃迪斯。
最著名的與輪迴有關的信仰體系是印度教婆羅門教,它被傳播到許多地方,並構成了許多新時代哲學的基礎。在婆羅門教中,接受一個人在生活中的地位是改善未來生活中地位的必要條件。因此,一個富有的貴族應該得到他的好運,因為這是他前世行為的結果,而低種姓和不可接觸者也同樣應得他們的命運。最終狀態,涅槃,是所有個性和慾望的熄滅。
並非所有相信輪迴的人都會認同這種哲學。諾斯替派基督教徒、德魯伊德教徒和美洲原住民,以及其他許多人,都有他們自己對輪迴的理解。
這是一種信念,即死後什麼也不會發生,除了身體機能和意識停止。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那些更有魅力的古代人的生活記錄在人類傳說、宗教傳統或民間(書面)歷史記錄中。因此,人類通常可以透過過上充實而有趣的生活來實現一種替代的永生,這些生活能夠在我們的後代和他們的學生的心目中“重獲生機”。
這是一種信念,即在墳墓之外存在某種世界(一個理想的天堂、煉獄、陰間或地獄的折磨)。它通常會提供至少兩種可能性,即根據一個人在生活中的表現,或一個人在生活中特定行為,獲得幸福或遭受折磨。這對那些可能在戰場上面臨死亡、並且必須毫無疑問地服從命令才能使他們的軍隊取得成功的年輕易受影響的戰士來說,可能是一個強有力的控制神話。它也是灌輸“道德價值觀”和促進“正義行為”的一個有用機制。
陰間,就像古希臘的塔爾塔羅斯一樣,可能也類似於虛無;天堂和地獄的二元性實際上是最近才發明的。根據羅馬人和希臘人的說法,每個人——除了那些直接犯下罪行的人或那些非常美德的英雄——都會去阿斯福狄爾草地,那是一個廣闊的土地,裡面什麼都沒有。它可以與煉獄相比,儘管阿斯福狄爾草地是永久性的。
靈媒相信,來世是一個人繼續學習和體驗各種經歷的地方,就像我們在我們的一生中所做的那樣。許多古代民族,包括埃及人,將來世想象成像地球一樣,但沒有生活中的問題。
儘管經常被忽視,儀式在人類行為中佔據著重要的位置。儀式意味著以例行公事(公式化)的方式重複一系列活動。儀式可能是瑣碎的,例如在某些重要場合(例如工作面試)穿著“幸運”的衣服,或者是非常重要的記憶輔助工具,例如飛行員在試圖駕駛飛機之前進行的檢查。宗教儀式通常是為了確保所有參與者“思想一致”——他們對“正確”和“錯誤”的行為有相同的理解。
有些儀式可能看起來很奇怪,但蘊含著重要的“生存”真理。異教徒對裸體播種的信仰就是一個例子。沒有衣服,農民對氣溫、風速、土壤狀況、水分含量、掠食者的存在等都很敏感。在“舒適”的條件下(在該習俗興起的南歐),這種條件恰好是種子發芽的理想條件,因此那些進行這種裸體播種儀式的人往往比那些沒有進行這種儀式的人收穫更多!
大多數宗教儀式往往只是對我們祖先成功季節性習慣的例行提醒。特殊的節日盛宴(例如西方的聖誕節或薩圖爾納利亞,這是一種冬至盛宴,有助於防止抑鬱)或禁食或沒有熟悉的東西(尤其是在早春,食物短缺,我們需要減去冬天積累的脂肪)是我們祖先成功的季節性生存策略的常見表現形式,他們缺乏中央供暖和冰箱。
然而,最重要的是(無論是為了人類的生存還是為了我們純粹享受人類生活),對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公開或宗教慶祝——出生、學術成就、成熟、婚姻、育兒、睿智和死亡。這些“人生變革”的慶祝活動大多已被改編、程式化和記錄下來,以便為那些渴望實現這些目標的參加者提供可靠的示例、建議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