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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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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球是一項由兩支各十四名球員組成的隊伍進行的運動。每支隊伍中有三名替補球員,他們只能在守場時替換上場。比賽中共有三名裁判,其中兩名在場上,一名在休息室,他們負責觀察和指導比賽。比賽還設有一名裁判,他負責監督比賽,確保比賽公平公正,以及遵守規則。在任何爭議或比賽不符合精神的情況下,他都會介入。

比賽開始時,主裁判拋硬幣,兩支隊伍的隊長,或稱隊長,猜硬幣的正面朝向。猜對的隊長可以選擇自己的隊伍是先擊球還是先守場。

擊球的隊伍成員稱為擊球手。比賽開始時,兩名擊球手進入球場,其餘球員則在休息室等待。對方隊伍的投球手將球投向其中一名擊球手,擊球手必須保護他們面前的三根木柱,稱為球門。如果擊球手擊中球,他們可以在球場兩端的兩組球門或木柱之間跑動。

當一名擊球手出局時,他們會回到休息室,一名新的擊球手會出來替換他們。當十名球員出局時,就沒有其他球員可以擊球了,因此兩支隊伍交換,另一支隊伍開始擊球。

沒有擊球的隊伍被稱為守場。守場隊伍的球員有不同的工作要做。守場隊伍中的一名球員被稱為守門員。這個人站在被投球的擊球手後面,試圖在擊球手沒有擊中球或向後擊球時接住球。幾個球員是投球手,他們輪流向擊球手投球。每個投球手投擲六個球,被稱為一個回合。

如果一名擊球手出局,則稱為出局。球員出局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四種是投球手用球擊中球門、擊球手擊中球並被守場員接住、守場員在擊球手向他們跑動時用球擊中球門,以及投球手投出的球擊中擊球手的腿,如果擊球手沒有擋在球的路上,球就會擊中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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