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文化再發現/序言
外觀
< 數字文化再發現
«遊戲比文化更古老,因為文化,無論定義多麼不充分,總是預設了人類社會,而動物還沒有等待人類來教它們遊戲。我們甚至可以肯定地說,人類文明並沒有給遊戲的普遍概念增添任何本質特徵。動物像人類一樣玩耍。»[1]
文化、遊戲、戲劇等等,這些都是相互關聯的。我們希望這本書能夠成為一本有趣的書,所有這些內容都將在數字環境中發生,並與“真實”世界的連結相連。這些連結(即連結回)被認為屬於“靈魂的物質性”領域。
如果將網際網路活動與靈魂的活動進行比較,那麼這種網際網路活動在物理空間中的基礎將直接與“精神”在其自身現實中的基礎進行比較。舉個例子可能會有所幫助。
有人寫劇本,演員們表演。演出期間,一切都是表演。這對演員來說是一種夢境。他們可以說是在“脫離肉體”。這是“假裝”,為了讓戲劇生效,觀眾也必須進入“假裝”的精神狀態。戲劇結束後,觀眾會回到現實世界,回到現實。但戲劇已經發生,已經體驗過了。這種體驗會永遠影響演員和觀眾。這就是“靈魂的物質性”概念的意圖。
為了說明這個想法,讓我們看看一些戲劇。我們從《玩偶之家》開始。
- ↑ 胡伊津加 1955,p.1
- 胡伊津加, 約翰 (1955). Homo ludens; 文化中的遊戲元素研究. 波士頓: 比肯出版社. ISBN 978-0807046814.
{{cite book}}: Cite has empty unknown parameter:|coauthors=(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