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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事實與虛構/L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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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角酸二乙醯胺 (LSD-25) 是由麥角酸合成的,麥角酸是由麥角菌形成的,麥角菌是一種生長在黑麥上的真菌。它是由瑞士化學家阿爾伯特·霍夫曼於 1938 年發現的,當時他正在桑多斯公司工作。直到 1943 年,當他意外攝入了一些這種化學物質時,他才意識到它的作用。

在 50 年代,美國中央情報局 (CIA) 開展了一個名為 MKULTRA 的秘密計劃,調查了 LSD 在精神控制和審訊中的使用。 [1]

LSD 在其短暫的歷史中,既被用於精神目的,也被用於娛樂。記者湯姆·沃爾夫在他的著作《電酷樂飲料酸性測試》中記錄了肯·凱西的嬉皮士據點“快樂惡作劇者”的冒險經歷,他們經常舉辦以 LSD 消費為基礎的奢華派對,通常將 LSD 放入摻了 LSD 的酷樂飲料中。

蒂莫西·利裡博士

蒂莫西·利裡博士是 LSD 使用的倡導者,他認為這種化學物質可用於心理學和精神追求。他創造了“開啟,調頻,退出”的口號,鼓勵人們“調頻”到 LSD,“開啟”他們自己和周圍的世界,然後“退出”主流社會,變得自力更生和開明。

儘管利裡努力讓 LSD 被主流社會接受,但這種藥物卻飽受負面宣傳的困擾。圍繞它產生了許多聳人聽聞的都市傳說。其中一個關於一個年輕人,他在服用 LSD 期間,認為自己可以飛翔,從一棟高樓墜落身亡。這個故事似乎在 1969 年變成了現實,當時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阿特·林克萊特的女兒戴安·林克萊特以這種方式自殺。阿特聲稱,她當時一直在嘗試 LSD,並開始了反對這種藥物的運動。然而,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將她的死亡與 LSD 的使用聯絡起來。[2]

1966 年,利裡創立了精神發現聯盟,這是一個以 LSD 為聖禮的宗教組織。1970 年,利裡因持有大麻被判處十年監禁,聯盟在他缺席的情況下關閉。2006 年,一個新的聯盟成立,時間是利裡去世十年後。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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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60 年代短暫流行之後,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將 LSD 列為違禁品。

在美國,LSD 屬於 I 類藥物,這意味著政府已確定它“具有很高的濫用潛力,並且沒有合法的醫療用途”。 [3] 生產、購買、出售、交易、贈送或持有 LSD 均屬違法。 [4]

LSD 會引起輕微幻覺、失眠、“增強”感官(更明亮的顏色、更豐富的音調等)、心率加快、食慾下降和聯覺等作用。聯覺是一種感官重疊的現象(例如,品嚐顏色,或看到聲音)。這些作用,俗稱“旅行”,可持續 8-12 小時。

吸墨紙片,一種常見的 LSD 分發方式(以火柴頭大小為參考)。

負面情緒(或其他環境因素)或過量的劑量會導致不良精神反應(“糟糕的旅行”。表現為一種不祥的預兆、焦慮,甚至完全的恐慌。

霍夫曼在他的著作《LSD:我的問題孩子》中指出:“LSD 的危險不在於其毒性,而在於其心理作用的不可預測性。” [5]

由於這種不可預測性,許多使用者建議在旅行期間周圍有“旅行陪伴者”,尤其是第一次旅行。理想情況下,陪伴者應該是熟識且值得信賴的朋友,並且知道如何處理糟糕的旅行。

DSM-IV 將持續性感知障礙 (HPPD) 列為一種通常與 LSD 使用相關的綜合徵。HPPD 的受害者會發生感知改變,類似於 LSD 旅行期間經歷的感知改變。症狀包括看到閃光,在空白表面看到圖案,以及從移動物體中看到軌跡。幸運的是,這種綜合徵很少見。[6]

  • LSD 和士的寧
  • 染色體損傷

戴安·林克萊特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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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閃回是真實存在的,但它們並不常見。LSD 在體內積聚的傳言並沒有得到證據支援;這種化學物質完全是水溶性的,並在攝入後幾小時內完全排出體外。 [7] 現在認為,閃回是由 HPPD 引起的。(見上面的“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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