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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合同法/詞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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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關於本書中使用的法律術語的詞彙表。

接受 受要約人無條件地確認他們願意按照要約的條款訂立合同。
雙邊 一方當事人負有相互義務的合同。
原告 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在刑事案件以外),他們“提出索賠”。
普通法 英國最初的法律制度,在中世紀由皇家任命的法官管理。
被告 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他們被要求“為自己辯護”。
捐贈 貨物、服務或法律權利的贈與的法律術語。
受贈人 在捐贈中接受的人。
捐贈人 在捐贈中給予的人。
衡平法 中世紀晚期英國由大法官發展起來的一種法律制度,旨在減輕和糾正最初普通法的僵化。
客觀意圖 從一個人的行為(或缺乏行為)中推斷出的合理旁觀者的意圖。
要約 關於要約人願意受其約束的條款的宣告。
受要約人 接受要約的人。
要約人 提出要約的人。
受諾人 從另一方對他們承擔的合同義務中受益的當事人,大體上是“承諾的接受者”。
承諾人 對另一方承擔合同義務的當事人,大體上是“承諾者”。
主觀意圖 一個人行為的心理、內在動機。
單邊 只有一方當事人負有義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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