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刑法/犯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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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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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犯罪意圖是由與被告的心理狀態相關的那些因素構成的。在我們竊盜的例子中,犯罪意圖的要素是“不誠實”和“永久剝奪的意圖”。犯罪意圖的要素在立法中通常難以發現,因為這些詞是形容詞,通常是非標準的和帶有感情色彩的。例如,“不誠實”,“故意”,“欺詐性”或“明知”。三種公認的犯罪意圖要素是故意、疏忽大意或過失。 |
故意犯罪故意可以進一步分為兩類: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故意實施某項行為的願望。必須理解,構成犯罪意圖的意圖僅僅是實施所需的犯罪行為的意圖,而不是意圖造成結果。例如,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的攻擊(1861年《人身傷害法》第47條)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必要的犯罪意圖是造成攻擊的故意。如果A故意攻擊B並造成傷害,則他犯有此罪。他沒有意圖造成傷害的事實無關緊要。他打算實施該行為,而傷害僅僅是附帶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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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故意,也稱為間接故意,是指知道或相信某種後果幾乎是必然的,並帶著這種想法行事,儘管該結果可能並非是故意的。進一步解釋:A打算打B,但他們之間隔著一塊玻璃。他打算打B是直接的,因為他希望實施該行為。為了實現他的目標而打破玻璃構成了刑事破壞的構成要件,但A並不希望發生這種情況。由於打B必然會導致玻璃破裂,因此幾乎是必然的。因此,在打B的時候,A對刑事破壞抱有間接故意 - 他意識到這將發生,儘管他不希望發生,但仍然無視繼續行動。 |
疏忽大意從一個例子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故意:假設一個人有很多願望,其中一些被認為過於有遠見,而另一些則缺乏實施的精力。但是,如果他決定實現自己的願望,並開始為此採取行動,那麼這種願望就變成了他行動的意圖。 |
轉移惡意“轉移惡意”原則適用於被告的心理狀態與構成要件的發生之間存在意外偏差的情況。當這種偏差對罪行的定義無關緊要時,犯罪意圖被認為是轉移的。因此,如果D開槍意圖殺死T但失手擊殺了V,則V的死亡並非故意這一事實並不排除D對謀殺罪的責任。D意圖殺死一個人就足夠了 - 該人的身份與罪行的定義無關。將這種情況與D的子彈沒有擊中T,而是打碎了附近房屋的窗戶進行比較。在這種情況下,殺人的意圖無法“轉移”以使D犯有刑事破壞罪 - 這是一種具有不同犯罪意圖要求的罪行。 |
筆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