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文學/女性權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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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書籍資訊框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性權利辯護(1792)是最早的女權主義文學或哲學作品之一。在其中,沃斯通克拉夫特回應了十八世紀希望剝奪女性受教育權的教育和政治理論家。她認為,女性應該接受與她們在社會中的地位相稱的教育,然後她開始重新定義這種地位,聲稱女性對國家至關重要,因為她們教育了國家的孩子,並且因為她們可以成為丈夫的“伴侶”,而不僅僅是妻子。沃斯通克拉夫特沒有將女性視為社會的裝飾品或婚姻中可交易的財產,而是堅持認為她們是人類,應該享有與男性相同的基本權利。
沃斯通克拉夫特受 查爾斯·莫里斯·德·塔列朗-佩裡戈爾於 1791 年提交給法國國民議會的報告的啟發,寫下了《女性權利》。該報告指出,女性只應該接受家庭教育;她利用對這一特定事件的評論,對性別雙重標準進行了廣泛的抨擊,並指責男性鼓勵女性沉溺於過度的情感。沃斯通克拉夫特為了直接回應正在發生的事件而倉促地寫下了《女性權利》;她打算寫一個更深思熟慮的第二卷,但她在完成它之前就去世了。
雖然沃斯通克拉夫特確實呼籲在生活中的某些特定領域,例如道德方面,男女平等,但她並沒有明確說明男女平等。她關於男女平等的模稜兩可的陳述,此後使得很難將沃斯通克拉夫特歸類為現代女權主義者,特別是因為她在當時沒有這個詞和概念。儘管人們普遍認為《女性權利》遭到了敵視,但這是基於對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她有生之年受到的詆譭與她去世後威廉·戈德溫出版的《女性權利辯護作者回憶錄》中受到的詆譭一樣的現代誤解。這本書在 1792 年首次出版時,實際上受到了好評。

女性權利辯護是在法國大革命的動盪背景下以及這場革命在英國引發的辯論中寫成的。在一場充滿活力、有時甚至惡毒的小冊子戰爭中,現在被稱為“革命爭議”,英國政治評論員討論了從代議制政府到人權到政教分離等各種主題。 [1]沃斯通克拉夫特於 1790 年首次參與這場爭論,她發表了《男性權利辯護》,這是對埃德蒙·伯克的《法國革命反思》(1790)的回應,這篇文字最初引發了這場持續 6 年的激烈印刷交流。 [2] 伯克在《反思》中批評了許多英國思想家和作家對法國大革命初期階段的歡迎。他們將這場革命視為英國 1688 年的光榮革命(這場革命限制了君主制權力)的類似事件,而伯克則認為,合適的歷史類比是英國內戰(1642-1651),在這場戰爭中查理一世於 1649 年被處決,因為他認為法國大革命是推翻合法政府的暴力行為。在《反思》中,他認為公民沒有推翻政府的權利;因為文明,包括政府,是社會和政治共識的結果,其傳統不能受到挑戰——結果將是無休止的混亂。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伯克《反思》發表僅僅六週後出版的《男性權利》中的關鍵論點之一是,傳統,特別是政治傳統,沒有權力授予或剝奪權利;她認為,權利應該因為其合理和公正而被授予,無論其傳統基礎如何。 [3]
當查爾斯·莫里斯·德·塔列朗-佩裡戈爾向法國國民議會提交了他的關於公共教育的報告(1791)時,沃斯通克拉夫特被激發寫下了回應。在關於國家教育體系的建議中,塔列朗寫道
讓我們培養女性,不要渴望憲法剝奪她們的優勢,而是瞭解和珍惜憲法賦予她們的優勢……男人註定要生活在世界的舞臺上。公共教育適合他們:它很早就將生活中的所有場景呈現在他們眼前:只是比例不同。家庭更適合女性的教育;她們不像學習處理他人的利益,更像習慣於平靜和隱居的生活。 [4]

沃斯通克拉夫特將《女性權利》獻給塔列朗:“我很高興地閱讀了你最近出版的小冊子,我將這卷書獻給你;為了說服你重新考慮這個問題,並認真權衡我提出的關於女性權利和國民教育的觀點。”[5] 同年,法國女權主義者奧林匹亞·德·古熱出版了她的《女性權利》,女性權利問題在法國和英國都成為了熱門話題。 [6]
女性權利辯護是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男性權利》中論點的延伸。正如書名所示,她在《男性權利》中關注的是特定男性(十八世紀的英國男性)的權利,而在《女性權利》中,她關注的是賦予“女性”的權利,這是一個更抽象的類別。她沒有將她的論點侷限於十八世紀的女性或英國女性。女性權利的第一章討論了自然權利問題,並詢問誰擁有這些不可剝奪的權利,以及基於什麼理由。她回答說,既然自然權利是上帝賦予的,那麼社會的一個群體剝奪另一個群體的自然權利就是一種罪過。 [7] 因此,女性權利不僅探討了法國和英國的具體事件,還探討了當時政治哲學家提出的更大的問題。
與大多數十八世紀的哲學家不同,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在撰寫自己的哲學著作時,並沒有採用哲學寫作中常見的正式論證或邏輯散文風格。文字是一篇長篇論文,在開篇章節中介紹了所有主要主題,然後反覆回到這些主題,每次都從不同的角度進行闡述。它還採用了混合的語氣,將理性論證與情感的熱烈言辭結合在一起。[8]
在十八世紀,“情感”是一種生理現象,後來與一套道德信念聯絡在一起。醫生和解剖學家認為,一個人的神經越敏感,也就是越敏銳,他或她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就越大。女性被認為比男性擁有更細緻、更敏銳的神經,因此被認為比男性更情緒化,因為她們的神經迫使她們對各種情況做出反應。[9] 那些神經敏感的人過度的感情也理論上產生了一種同理心的道德準則;那些有情感的人可以同情周圍痛苦的人。因此,歷史學家認為,情感話語及其推動者促進了十八世紀人道主義努力的增加,例如減輕窮人的痛苦和廢除奴隸貿易。[10] 但情感也使那些遭受過度情感困擾的人癱瘓;正如情感學者 G. J. Barker-Benfield 解釋的那樣,“神經的先天精緻也與更大的痛苦、虛弱和容易出現疾病有關。”[11]
但是,在十八世紀末,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寫《婦女權利辯護》時,情感正受到持續的攻擊。[12] 情感最初似乎透過同情將個人聯絡在一起,但後來變得“深刻地分離主義”,與之相關的著作斷言個人權利,“性自由和非家庭關係”是基於感覺的。[13] 此外,正如情感學者珍妮特·託德的論點一樣,“在英國,許多人認為,情感崇拜似乎使國家女性化,賦予婦女過度的突出地位,並且使男性變得娘娘腔。”[14]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在《婦女權利辯護》中提出的一個核心論點是,女性應該接受理性教育,以便她們有機會為社會做出貢獻。在十八世紀,教育哲學家和行為規範書籍作者(他們寫的是我們可能認為是早期自助書籍的內容)通常認為,女性無法進行理性思考。人們認為,女性過於情緒化,過於脆弱,無法清晰地思考;因此,她們無法進行抽象思維。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以及其他女性改革者,如凱瑟琳·麥考利和赫斯特·沙蓬,認為女性確實能夠進行理性思考,並且應該接受教育。[15]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在她的“前言”中指出,“我的主要論點建立在這個簡單的原則上,如果[女人]沒有透過教育來成為男人的伴侶,她就會阻礙知識和美德的進步;因為真理必須對所有人都是共同的”,她認為,沒有受過教育的女性,社會就會墮落,尤其是因為母親是幼兒的主要教育者。[16] 她將女性受教育不足的問題歸咎於男性和“一個錯誤的教育體系,是從男性撰寫的有關此主題的書籍中收集的,這些男性將女性視為女人而不是人類生物。”[17] 女性有理效能力;她們似乎沒有(沃爾斯通克拉夫特曾將愚蠢的女性描述為“獵犬”和“玩具”[18]),因為男性拒絕教育她們,並鼓勵她們變得輕浮。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攻擊了行為規範書籍作者,如詹姆斯·福迪斯和約翰·格雷戈裡,以及教育哲學家,如讓-雅克·盧梭,他們認為女性不需要理性教育。(盧梭在《愛彌爾》(1762 年)中著名地認為,女性應該為了取悅男性而接受教育;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對這種論點感到憤怒,不僅攻擊了這種論點,還攻擊了盧梭本人。)為了說明當代教育理論對女性的侷限性,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寫道:“從她們的嬰兒時期就被教導說美麗是女人的權杖,思維方式適應了身體,並且在金絲籠子裡漫遊,只尋求裝飾她們的監獄。”[19]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暗示,如果沒有這種有害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鼓勵年輕女性將注意力集中在美麗和外在成就上,她們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就。妻子可以成為丈夫的理性“伴侶”,甚至在她們選擇的情況下追求事業:“女性當然可以學習治療藝術,由醫生和護士來進行。而且接生,禮儀似乎分配給了她們……。她們也可以學習政治……。各種各樣的業務,她們也可以追求。”[20]
對於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來說,“最完美的教育”是“理解力的鍛鍊,最適合增強身體和塑造心靈。或者,換句話說,使個人能夠養成這樣的美德習慣,使它能夠獨立。”[21] 除了她廣泛的哲學論點之外,沃爾斯通克拉夫特還制定了一項具體的國家教育計劃來應對塔列朗的計劃。在第 12 章“關於國民教育”中,她建議將所有兒童送往“鄉村日間學校”,並在家裡接受一些教育,“以激發對家庭和家庭樂趣的熱愛”。她還認為,學校教育應該男女同校,聲稱男性和女性,他們的婚姻是“社會的基礎”,應該“按照相同的模式接受教育”。[22]
《婦女權利辯護》在多大程度上是一部女權主義文字,這一點是有爭議的;因為對女權主義的定義各不相同,不同的學者得出不同的結論。沃爾斯通克拉夫特本人永遠不會將她的著作稱為女權主義著作,因為“女權主義”和“女權主義”這兩個詞直到 1890 年代才被創造出來。[23] 此外,在沃爾斯通克拉夫特的一生中,並沒有女權主義運動。在芭芭拉·泰勒關於沃爾斯通克拉夫特思想的開創性著作的引言中,她寫道:
將[沃爾斯通克拉夫特的哲學]描述為女權主義是有問題的,我這樣做只是經過深思熟慮。這個標籤當然是不合時宜的……。將沃爾斯通克拉夫特的思想視為對 19 世紀和 20 世紀女權主義論點的預期,意味著犧牲或扭曲了它的一些關鍵要素。對此的突出例子是……。人們廣泛忽視她的宗教信仰,並將她錯誤地描繪成一個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者,這兩種因素共同導致了宗教激發的烏托邦激進主義被世俗的階級主義改革主義所取代,這種改革主義與沃爾斯通克拉夫特的政治專案一樣疏遠,就像她對上帝應許的普世幸福時代的夢想一樣疏遠了我們自己的時代。然而,更重要的是將一種英雄個人主義的政治品牌強加於沃爾斯通克拉夫特,這種政治品牌與她自己以道德為導向的婦女解放主張完全不符。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對婦女的最終願望是她們應該獲得美德,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她尋求她們的解放。[24]
在《婦女權利》中,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並沒有使用與 19 世紀末和 20 世紀的女權主義者後來所用相同的論據或語言來主張男女平等。例如,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並沒有明確地說明男女平等,而是認為男女在上帝眼中是平等的,這意味著他們都受到同一條道德律法的約束。[25] 對於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來說,男女在生活中最重要的領域是平等的。雖然這種想法對 21 世紀的讀者來說可能並不革命,但它在 18 世紀的影響是革命性的;男性和女性——不僅是女性——應該謙虛[26],並應該尊重婚姻的神聖性。[27]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的論點揭露了 18 世紀末的性雙重標準,並要求男性遵守對女性的要求。
然而,沃爾斯通克拉夫特關於平等的論點與她尊重男性力量和勇氣的優越性的言論形成對比。[28]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以其著名的模稜兩可的宣告而聞名
不要認為我想要顛倒事物的順序;我已經承認,從她們的身體構造來看,女性似乎被天意設計成能夠達到更高的道德水平。我指的是整個女性群體;但我沒有看到任何理由來斷定她們的品德在本質上應該有所不同。事實上,如果道德只有一個永恆的標準,她們的品德怎麼可能不同呢?因此,如果我推理得當,我必須同樣強烈地堅持她們具有相同的簡單方向,就像存在上帝一樣。[29]
此外,正如瑪麗·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和其他學者所指出的那樣,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呼籲男性,而不是女性,來發起她在《女權辯護》中概述的社會和政治變革。因為女性沒有受過教育,她們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男性必須伸出援助之手。[30] 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在她的章節“社會中人為區分產生的有害影響”的末尾寫道
那麼,我渴望說服理性的男性們,我的一些觀點的重要性;並說服他們冷靜地權衡我所有觀察結果的整體傾向。——我呼籲他們的理解力;並且,作為一個同類,以我性別的名義,要求他們對我的內心抱有一絲興趣。我懇請他們幫助解放他們的伴侶,使她成為他們的合適幫手!如果男人們能慷慨地打破我們的枷鎖,滿足於理性的友誼,而不是奴性的服從,他們會發現我們更孝順的女兒、更親切的姐妹、更忠誠的妻子、更理智的母親——總之,更好的公民。[31]
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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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在《女權辯護》中最尖刻的批評之一是對虛假和過度 敏感性的批判,尤其是在女性身上。她認為,屈服於敏感性的女性會被“每陣風吹來吹去”;因為這些女性是“感官的獵物”,她們無法理性思考。[32] 事實上,她們不僅對自己造成了傷害,而且還對整個文明造成了傷害:這些不是能夠提升文明的女性,而是會摧毀文明的女性。但是,對於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來說,理性與感情並非獨立的;相反,她認為它們應該相互補充。對於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來說,就像對於重要的18世紀哲學家 大衛·休謨 一樣,激情是所有理性的基礎。[33]
作為她認為女性不應該過度受情感影響的論點的一部分,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強調,女性不應該被她們的身體或性感覺所束縛或成為其奴隸。[34] 這一特殊的論點導致許多現代女權主義者認為,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故意避免賦予女性任何性慾。科拉·卡普蘭認為,對女性性慾的“消極和規定性的攻擊”是《女權辯護》的“主旋律”。[35]。例如,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在描述理想的伴侶式婚姻時,建議她的讀者在友誼之後“冷靜地讓激情消退成友誼”[36],並且“當……兩個有德的年輕人結婚時,也許有些情況會抑制他們的激情”[37]。根據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的說法,“愛情和友誼不能存在於同一個心中”。[38] 正如瑪麗·普維解釋的那樣,“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背叛了她對女性慾望可能實際上會招致男性淫蕩和貶低關注的恐懼,即女性所處的從屬地位可能是應得的。直到女效能夠超越她們肉體的慾望和肉體的形式,她們就會成為身體的俘虜。”[39] 如果女性對性不感興趣,她們就不會被男性控制。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擔心女性沉迷於“浪漫的搖擺不定”,也就是說,她們只對滿足自己的慾望感興趣。[40] 因為《女權辯護》完全從女性生活中消除了性慾,卡普蘭認為,它“表達了對性的強烈對抗”,同時“誇大了感官在女性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如此決心從她對理想女性的描繪中抹去性慾,以至於她最終將其置於首位,堅持其不存在。[41] 但正如卡普蘭和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樣,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可能被迫做出這種犧牲:“重要的是要記住,女性作為政治上賦權和獨立的觀念[在18世紀]與她不受約束和惡意的性行為致命地聯絡在一起。”[42]
共和主義
[edit | edit source]克勞迪婭·約翰遜,一位著名的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學者,將《女權辯護》稱為“共和主義宣言”。[43] 約翰遜認為,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正在回顧17世紀的 聯邦傳統,並試圖重建一種 共和主義精神。在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的版本中,公民將擁有強大而獨特的男性和女性角色。[44] 據約翰遜說,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譴責適當的性區分的崩潰是她那個時代的突出特徵,也是感傷主義本身的嚴重後果。在她看來,破壞社會的根本問題是女性化的男性”。[45] 她認為,如果男性可以自由地同時扮演男性角色和感傷的女性角色,那麼女性在社會中就沒有位置。[46] 因此,約翰遜將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視為對“敏感性男性化”的批評者,例如在 埃德蒙·伯克 的《法國大革命的反思》等作品中。[47]
在《女權辯護》中,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堅持一種共和主義,它主張最終推翻所有頭銜,包括君主制。她還簡要地建議所有男性和女性都應該在政府中得到代表。但是,正如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學者克里斯·瓊斯解釋的那樣,她大部分的“政治批評”都是“以道德為主要依據”。[48] 她對美德的定義側重於個人的幸福,而不是,例如,整個社會的利益。[49] 這反映在她對 自然權利的解釋中。因為權利最終來自上帝,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以個人主義的語言概述了每個人應盡的與那些權利相關的義務。但對於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來說,個人在家庭中接受共和主義和仁慈的教育也是事實;家庭關係和家庭紐帶對她理解社會凝聚力和愛國主義至關重要。[50]
階級
[edit | edit source]在許多方面,《女權辯護》都受到 資產階級世界觀的的影響。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將她的文字寄給中產階級,她稱之為“最自然的狀態”;她還經常讚揚謙虛和勤奮,這些美德在當時與中產階級有關。[51] 從她作為一名中產階級作家主張中產階級精神的角度來看,伍爾夫斯通克拉夫特還攻擊了富人,用她用來反對女性的相同論點批評他們。她指出富人的“虛假精緻、不道德和虛榮”,稱他們為“弱小的人工生物,被不自然地提升到超越他們種族共同需求和情感的水平,[他們]破壞了美德的根基,並在整個社會中傳播腐敗”。[52]
但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對富人的批評並不反映她對窮人的特殊同情,也不反映現代社會主義的敏感性。在她看來,窮人很幸運,因為他們永遠不會被財富的陷阱所困:“當人們有生活的重擔要掙扎時,是幸福的;因為這些掙扎阻止了他們僅僅因為無所事事而成為虛弱惡習的犧牲品!”[53] 此外,她認為慈善只會帶來負面影響,因為,正如瓊斯所說,她“認為慈善行為維持了一個不平等的社會,同時讓富人顯得有美德。”[54] 然而,在她關於教育的國家計劃中,她保留了導致這種不平等的階級差異,暗示在九歲之後,窮人應該與富人分開,在不同的學校接受教育。[55]
在試圖駕馭女性作家在文化上的期望以及政治和哲學話語的型別慣例時,沃爾斯滕克羅夫特,正如她在其所有作品中所做的那樣,在《婦女權利辯護》中構建了一種獨特的男性和女性風格的融合。[56] 她利用了哲學語言,將她的作品稱為一篇帶有“論點”和“原則”的“論文”。[57] 但是沃爾斯滕克羅夫特也使用了非常個人的語氣,使用“我”和“你”,破折號和感嘆號,以及“自傳式引用”來在文字中創造一個獨特的女性聲音。[58] 《婦女權利》進一步混合了它的型別,將行為規範書、短篇論文和小說等元素編織在一起,這些型別通常與女性有關,同時聲稱這些型別可以用來討論權利等哲學主題。[59]
儘管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反對過度敏感度,但《婦女權利》的修辭有時很熱烈,試圖激怒讀者。沃爾斯滕克羅夫特本人也對這種效果發表了評論。雖然她聲稱以平實的風格寫作,以便讓她的想法觸達最廣泛的受眾,[60] 但實際上她將政治論文的平淡、理性語言與敏感的詩意、充滿激情的語言結合起來,以證明一個人可以在同一個自我中將理性與敏感性結合起來。[需要引用]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不僅以推理論證來捍衛她的立場,而且也以熱情的修辭來捍衛她的立場。
為了生動地描述女性在社會中的狀況,沃爾斯滕克羅夫特運用了多種比喻。[61] 她經常將女性比作奴隸,認為她們的無知和無權使她們處於這種地位。但同時,她又將她們比作“反覆無常的暴君”,她們使用狡詐和欺騙來操縱周圍的男人。有一次,她推理說,一個女人可以成為奴隸或暴君,她將這兩種情況描述為一枚硬幣的兩個面。[62]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還將女性比作士兵;就像軍人一樣,她們只因外表而受到重視。就像富人一樣,女人的“柔弱”已經“敗壞了人類”。[63]
當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為第二版修訂《婦女權利辯護》時,她不僅利用了這次機會來修正一些小的拼寫和語法錯誤,還增強了論證中對女權主義主張的支援。[64] 她改變了一些關於女性和男性差異的陳述,以反映兩性之間更大的平等。[65] 正如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在完成《婦女權利》後寫信給她的朋友威廉·羅斯科所說:“我對沒有公正對待這個主題感到不滿。——不要懷疑我虛假地謙虛——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給自己更多時間,我就能寫出一本更好的書,從各個方面來說……我打算在開始印刷之前完成下一卷,因為看到魔鬼來找一張還沒有寫完的紙張的結尾並不令人愉快。”[66]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從未寫出《婦女權利》的第二部分,儘管威廉·戈德溫出版了她的“提示”,這些提示“主要旨在被納入《婦女權利辯護》的第二部分”,在她去世後出版的作品集中。[67]

《婦女權利辯護》在 1792 年首次出版時獲得了積極的評價。[68] 此外,瑪麗·海斯和瑪麗·羅賓遜等其他作家在他們自己的作品中專門提到了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文字。海斯在她的小說《艾瑪·考特尼》中引用了《婦女權利》,並以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理想中的女性為原型塑造了她的女性角色。[69] 儘管漢娜·莫爾等女性保守主義者公開批評沃爾斯滕克羅夫特本人,但她們實際上有很多相同的價值觀。正如安妮·梅勒所表明的那樣,莫爾和沃爾斯滕克羅夫特都希望建立一個建立在“理性仁慈、誠實、個人美德、履行社會義務、節儉、清醒和勤奮的基督教美德”基礎上的社會。[70] 在 1790 年代初期,英國社會中的許多作家都參與了一場關於女性在社會中地位的激烈辯論。例如,受人尊敬的詩人和散文家安娜·萊蒂蒂婭·巴博德和沃爾斯滕克羅夫特針鋒相對;巴博德出版了幾首回應沃爾斯滕克羅夫特作品的詩歌,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在《婦女權利》的腳註中對這些詩歌發表了評論。[71]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於 1797 年去世,她的丈夫威廉·戈德溫出版了他的《婦女權利辯護作者回憶錄》(1798 年),揭露了沃爾斯滕克羅夫特非正統的生活方式,她因此受到詆譭。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想法與她的生活故事聯絡在一起,女作家們覺得在她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她很危險。海斯,她之前一直是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及其《婦女權利》的直言不諱的支持者,例如,她在 1803 年出版的“傑出和著名女性”收藏中沒有包括她。[72] 瑪麗亞·埃奇沃斯在她的小說《貝琳達》(1802 年)中特別與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劃清界限;她在哈麗特·弗裡克的角色中將沃爾斯滕克羅夫特描繪成一個激進的女權主義者。[73] 但是,就像簡·奧斯汀一樣,她並沒有拒絕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想法。埃奇沃斯和奧斯汀都認為,女性對國家的發展至關重要;此外,她們將女性描繪成理性的存在,應該選擇伴侶式婚姻。[74] 對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負面評價持續了一個多世紀;事實上,直到今天,仍然存在著《婦女權利》受到負面評價的假設。[75]
雖然《婦女權利》可能為女權主義論點鋪平了道路,但 20 世紀的女權主義者傾向於使用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生活故事,而不是她的作品,作為靈感來源;[76] 她非正統的生活方式使她們相信要嘗試新的“生活實驗”,正如弗吉尼亞·伍爾夫在她關於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著名文章中所稱的那樣。[77]
- ↑ 關於“革命爭議”,請參見瑪麗琳·巴特勒編輯的《伯克、佩恩、戈德溫與革命爭議》。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2002)。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瑪麗。《辯護:論人權和論女權》。D.L. 麥克唐納和凱瑟琳·謝爾弗編輯。多倫多:博德維尤文學文字(1997),9-10。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43-44。
- ↑ 塔列朗。“關於公共教育的報告”。《辯護:論人權和論女權》。D.L. 麥克唐納和凱瑟琳·謝爾弗編輯。多倫多:博德維尤文學文字(1997),394-5。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01。
- ↑ 麥克唐納和謝爾弗,“導言”,11-12。
- ↑ 泰勒,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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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克-本菲爾德,G.J。《感性文化:18世紀英國的性別與社會》。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92),9。
- ↑ 巴克-本菲爾德,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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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託德,珍妮特。《感性:導論》。倫敦:梅瑟(1986),144。
- ↑ 託德,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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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69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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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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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286。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29。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第12章。
- ↑ 《牛津英語詞典》。
- ↑ 泰勒,芭芭拉。《瑪麗·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與女權主義想象》。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2003),12。
- ↑ 例如,參見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26,146。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02和252。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274。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10。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35。
- ↑ 普維,瑪麗。《賢淑女士與女作家:瑪麗·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瑪麗·雪萊和簡·奧斯汀作品中的意識形態與風格》。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84),79。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288。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77。
- ↑ 瓊斯,克里斯。“瑪麗·沃爾斯滕克羅夫特的《辯護》及其政治傳統”。《劍橋瑪麗·沃爾斯滕克羅夫特同伴》。克勞迪婭·L. 約翰遜編輯。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2002),46。
- ↑ 例如,參見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259-60。
- ↑ 卡普蘭,科拉。“狂野之夜:快樂/性/女權主義”。《鉅變:文化與女權主義的隨筆》。倫敦:韋索(1986),35。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249。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92。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92。
- ↑ 普維,76。
- ↑ 沃爾斯滕克羅夫特,《辯護》,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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