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文學/性別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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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麻煩 (1990) 由 朱迪斯·巴特勒 撰寫,是學術界女權主義 和 酷兒理論 中極具影響力的書籍。它也是公認地創造了性別表演性 的開創性概念的書籍。它被認為是酷兒理論和後現代/後結構主義女權主義的經典文字之一。
巴特勒在性別麻煩中首先攻擊了女權主義理論 的一個核心假設:認為存在一個需要在政治 和語言 中代表的身份 和主體。對巴特勒來說,"女性" 和 "女人" 都是充滿爭議的類別,受階級、種族、性取向 以及其他身份方面因素的複雜影響。此外,這些術語所假定的普遍性與對父權制 的普遍性假設相一致,並抹去了特定時間和地點的壓迫 的特殊性。因此,巴特勒摒棄了身份政治,轉而支援一種新的、聯盟式的女權主義,批判身份和性別的基礎。
她開始批判身份和性別,挑戰讀者對經常在性別 和性別 之間做出的區分的假設。(在這個區分中,性別是生物學 的,而性別是文化 建構的。)首先,巴特勒認為,這種區分在女權主義的統一主體中引入了一個分裂,其次,這種區分被證明是錯誤的。有性別的身體不可能在沒有性別的狀態下進行象徵,而性別出現之前的話語 和文化強加僅僅是性別運作的結果。也就是說,性別和性別都是建構 出來的。
接下來,巴特勒考察了西蒙娜·德·波伏娃 和露絲·伊里加雷 的著作,以探討權力與性別和性別的類別之間的關係。對於波伏娃來說,女性構成了男性確立其身份的缺失;對於伊里加雷來說,這種辯證法 屬於一個“象徵經濟”,它完全排除了女性的代表性,因為它採用了男根中心主義 語言。然而,正如巴特勒所指出的,波伏娃和伊里加雷都假設存在一個需要代表的女性“自我同一性存在”,而他們的論點掩蓋了“成為”性別的可能性。
相反,在她介紹性別麻煩的核心思想時,巴特勒認為性別是表演性的:在那些被認為“表達”性別的行為背後不存在身份,而這些行為構成——而不是表達——穩定的性別身份的幻覺。此外,如果“成為”性別的外表是文化影響的行為的結果,那麼就不存在堅固的、普遍的性別:性別透過表演實踐構成,“女人” (就像“男人”一樣) 仍然是偶然的,對解釋和“重新象徵化”持開放態度。透過這種方式,巴特勒為顛覆性的行動提供了機會。她呼籲性別麻煩,呼籲人們透過表演來擾亂性別的類別。
在性別麻煩的第二章中,巴特勒探討了女權主義理論中的另一個常見現象,即父權制。她指出,女權主義者經常訴諸文化中假定的前父權制狀態,以此作為建立一個新的、非壓迫社會的模型。出於這個原因,關於透過亂倫禁忌將性別轉化為性別的原始轉變的描述已被證明對女權主義者特別有用。巴特勒回顧了三個最受歡迎的描述: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 的人類學結構主義,其中亂倫禁忌 需要一個受女性交換支配的血緣結構;瓊·裡維埃 的精神分析描述,認為“女性氣質是一種偽裝”,它掩蓋了男性認同,因此也掩蓋了對另一個女人的慾望;以及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的精神分析解釋,認為哀悼和憂鬱症,其中失去促使自我融入失去的愛人的屬性——換句話說,客體 成為認同。(裡維埃和弗洛伊德都將他們的文字集中在俄狄浦斯故事上(參見俄狄浦斯 和俄狄浦斯情結,這是一個亂倫禁忌的經典例子。)在考察這三種關於性別認同的描述的過程中,巴特勒擴充套件了這些描述,以強調性別的生產性或表演性方面。在列維-斯特勞斯那裡,她認為亂倫是“一種普遍的文化幻想”,禁忌的存在產生了這些慾望;在裡維埃那裡,她指出模仿和偽裝構成了性別的“本質”;在弗洛伊德那裡,她斷言,“性別認同是一種憂鬱症,其中被禁止物件的性別被內化為一種禁止”(63),因此“同性性別認同”(例如,男孩對男性性別的認同)取決於未解決的(但同時被遺忘的)同性戀客體(與俄狄浦斯神話中的父親,而不是母親)。對於巴特勒來說,“異性戀憂鬱症在文化上被建立為穩定性別認同的代價”(70),為了使異性戀保持穩定,它需要同性戀的概念,同性戀仍然是被禁止的,但必然存在於文化的邊界內。最後,巴特勒再次指出了亂倫禁忌的生產力,這項法律產生了——也規範了——被認可的異性戀和顛覆性的同性戀,兩者在法律之前都不存在。
i. **茱莉亞·克里斯蒂娃的“身體政治”**: 為了回應雅克·拉康提出的父權象徵秩序,以及語言和文化所需的對“女性”的壓抑,茱莉亞·克里斯蒂娃將女性重新帶回到敘事中,聲稱詩歌語言——“符號學”——是母體在寫作中的浮現,不受父權“邏各斯”的控制。 對於克里斯蒂娃來說,詩歌寫作和母性是女性唯一被文化允許的方式,以迴歸孕育她們的母體,而女同性戀是不可能的,幾乎是精神病。 巴特勒對克里斯蒂娃的論點進行了回應,聲稱克里斯蒂娃堅持認為“母性”在某種程度上先於文化,並將詩歌視為迴歸母體的證明,是一種本質主義的陷阱:“克里斯蒂娃將這種母性本能概念化為一種先於父權法的本體論地位,但她沒有考慮這種法律本身可能是它聲稱壓抑的慾望的原因”(90)。 巴特勒認為,“母性”作為女性失落已久的避風港,是一種社會建構。 巴特勒援引福柯在《性史》中的論點,提出母性先於或定義女性本身是話語的產物。 因此,也許壓抑產生了它來否認的物件;也就是說,父權法(象徵)發明了“女性”的概念,然後又將其“壓抑”。
ii. **福柯、埃爾克林和性斷裂的政治**: 在這裡,巴特勒拆解了福柯對兩性人埃爾克林·巴爾賓日記的批判性引言的一部分,埃爾克林生活在19世紀的法國,最終在當局強迫她/他以男性身份生活後自殺。 在他對日記的引言中,福柯寫道埃爾克林早年,當她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生活她的性別或“性”時,她身處“非身份的快樂虛無”(94)。 巴特勒認為這種說法是福柯的浪漫主義,聲稱福柯宣稱在文化銘刻“之前”存在著一種幸福的身份,這與他在《性史》中的著作相矛盾,他在書中指出,一個“真實”或“真正”或“原始”的性身份的概念是一種幻覺,換句話說,“性”不是對壓抑的權力體系的解決方案,而是該體系本身的一部分。 巴特勒將巴爾賓的早年並非置於“快樂虛無”之中,而是置於一個更大的軌跡上,始終是社會控制的更大網路的一部分。 她最後指出,福柯在他的引言中對壓抑觀念的意外偏離可能是一種“懺悔時刻”,或為他自己的同性戀辯護,他很少談論自己的同性戀,並且只允許自己接受過一次關於同性戀的採訪。
iii. **莫妮克·維蒂格**: **身體解體和虛構的性**: 在這裡,巴特勒追蹤了維蒂格關於女同性戀作為對建構的性概念的唯一途徑的思考。 根據維蒂格的說法,“性”的概念總是被編碼為女性,一種透過缺席來指定非男性者的方式。 因此,被簡化為“性”的女性無法擺脫將性作為負擔。 維蒂格認為,即使是身體部位的命名也創造了一種虛構,並且構建了這些特徵本身,將曾經的“整體”肢解。 語言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重複,“產生了最終被誤認為‘事實’的現實效果”(115)。
iv. **身體銘刻,表演顛覆**: 巴特勒首先質疑“身體”本身是自然實體,它“不承認任何譜系”,一個通常無需解釋的假設:“身體的輪廓是如何被清楚地標記為理所當然的基底或表面,性別意義被銘刻在其上,只是一個沒有價值的事實,先於意義?” (129)。 基於瑪麗·道格拉斯在其《純粹與危險》中提出的思想,巴特勒聲稱身體的界限已被繪製出來,以建立關於交換的限制和可能性的禁忌。 因此,霸權和恐同媒體將艾滋病帶來的身體汙染解讀為與同性戀的性行為的汙染相對應,特別是同性戀越過會陰這一禁忌的身體界限。 換句話說,巴特勒的論點是,“身體本身是禁忌的結果,這些禁忌透過其穩定的界限使身體變得離散”(133)。 巴特勒提出將“變裝”作為一種打破外在性/內在性二元論的方式,最終嘲弄存在“原始”性別這一觀念,並透過誇張來向觀眾展示,所有性別實際上都是編劇的、排練的和表演的。
結論:從模仿到政治
[編輯] | [編輯原始碼]在這裡,巴特勒試圖構建一種女性主義(透過司法話語權力的政治),其中性別代詞已被刪除或不被認為是一個合理的類別。 她聲稱,即使是主體/客體二元論,它構成了女性主義實踐的基本假設——“我們,‘女性’,必須成為主體,而不是客體”——也是一種霸權和人為的劃分。 相反,主體概念對於她來說,是透過重複形成的,透過“意義實踐”(144)。 巴特勒提出模仿(例如,變裝的實踐)作為一種方式來打破並揭示關於性別認同和居住在性別等“本體論場所”(146)的隱形假設。 透過重新部署這些身份實踐,並揭示“成為”一個人性別的嘗試始終是失敗的,巴特勒認為,一種積極的、變革性的政治可以隨之產生。
所有頁碼均來自第一版:朱迪斯·巴特勒,《性別困擾:女性主義與身份的顛覆》(紐約,勞特利奇,1990 年)。
相關文字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
- 朱迪斯·巴特勒,《身體的物質》
- 米歇爾·福柯,《性史》
-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哀悼與憂鬱症”
- 埃裡希·弗洛姆,《愛、性與母權制:關於性別的思考》
- 露絲·伊里加雷,《並非一體的性》和《他者女人的鏡鑑》
- 茱莉亞·克里斯蒂娃,《詩歌語言的革命》
- 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親屬關係的原則》
- 瓊·裡維埃,“女性氣質作為一種偽裝”
- 蓋爾·魯賓,“婦女的交易:關於‘性的政治經濟學’的筆記”
- 莫妮克·維蒂格,《女同性戀的身體》和“一個人不是生來就是女人”(見《直思維》)
- 雅克·德里達,“簽名、事件、語境”
- 雪莉·奧特納,“女性對男性是否如自然對文化?”
進一步閱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維奇·柯比,《朱迪斯·巴特勒:現場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