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大定理/皮埃爾·德·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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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爾·德·費馬 (1601–1665) - 法國法官。
儘管他的法官工作非常繁忙,但費馬仍然找到了時間以最有利的方式致力於數學的研究。儘管他不是受過訓練的專業數學家,但費馬在函式研究和數論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費馬與那個時代的各種數學家保持著密切的通訊,但他的天性內斂,以及對公佈自己發現的明顯不願,導致他的天才在他去世很久之後才被發現,當時他的兒子決定收集他父親的論文並將其公開。費馬在研究亞歷山大城的丟番圖 (公元212年至298年) 的《算術》時,構思了這個著名的謎題。丟番圖的書彙集了許多關於數學家們幾個世紀以來面臨的問題的完整解決方案的優雅證明;在閱讀關於勾股三元組的部分時,人們推測費馬可能產生了將 2 的冪擴充套件到一般 n 的想法。費馬在書中寫了一個關於他著名定理的說明,然後補充道

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
- [我發現了一個真正奇妙的證明,但這裡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它。]
費馬習慣在他的書上做註釋:許多定理都寫在空白處,一般沒有證明。這些定理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很簡單,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則需要艱苦的工作。這個最後定理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它是費馬定理中最後一個被證明的定理,而不是因為它是最後一個被提出的定理。更準確地說,它的名字是不正確的:直到 1994 年被證明,它嚴格來說是一個猜想,而不是一個定理。然而,大多數數學家都使用這個名字:事實上,他們認為它是正確的,儘管無法證明它,因為費馬的大多數斷言已經被證明是正確的。不用說,這些事實不足以將一個猜想變成一個定理,但大多數數學家在這個特定情況下,沒有過多地關注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