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岩平原上的火災/叢林大火/1979 年叢林大火
外觀
1979 年 2 月 13 日,該地區出現了極端火災天氣。以下是 1978-79 年叢林大火委員會年度報告中的內容 -
- 在麥卡瑟火災危險計上計算出的草原火災危險等級為 70(滿分 100)。當天,叢林大火委員會的單位出動了 12 次滅火。最高氣溫達到 39 攝氏度。大火始於霍爾村附近的陽光角。它於下午 2 點 59 分首次被火塔發現。在陣風高達每小時 70 公里的風力的推動下,火勢猛烈地向北蔓延,並迅速擴大,在最嚴重的時候,預計每小時蔓延 8 公里。
- 大約下午 3 點 40 分,火勢逼近甘達路,距離火源約 4 公里。大約下午 4 點 20 分,火勢蔓延到甘加德拉莊園(距離火源約 7 公里),火勢蔓延在完全成熟的提摩西草地上。火勢變化無常,火焰爆裂高度為 4 到 10 米,並出現巨大的火旋風。
- 薩頓鎮(新南威爾士州)於下午 5 點左右被疏散,當時火勢蔓延到附近山丘的頂端,並開始以 1 公里寬的戰線向該鎮推進。大約下午 5 點 30 分,一股強勁的西南風將火勢推向整個北側,並猛烈地向東北方向燃燒。到第二天凌晨 4 點左右,大火被控制住,共計 165 平方公里(16500 公頃)土地被燒燬,其中澳大利亞首都領地 4025 公頃,新南威爾士州 12475 公頃。
- 大火導致澳大利亞首都領地損失了兩棟小屋、三間棚屋、機械和儲存的飼料,約 5000 只羊、6 匹馬和價值 20 萬澳元的圍欄。起火原因是高壓電線斷路保險絲掉落。
來自堪培拉時報
- 澳大利亞首都領地警方昨晚表示,兩名 12 歲的男孩被指控在斯特靈地區引發多起火災,其中一起火災嚴重損壞了澳大利亞首都領地叢林大火委員會的一輛卡車。這兩名男孩昨天早上被來自沃登的布倫·麥克因內斯警官逮捕,當時他們據稱試圖在斯特靈的斯特里頓大道旁引發火災。這兩名男孩將分別被指控違反《疏忽用火條例》的三項罪行,以及與 2 月 13 日惡意損壞消防車的罪行。警方還將指控兩名 11 歲的男孩在週五在斯特靈地區縱火。[3]
- ↑ 1978-79 年叢林大火委員會年度報告
- ↑ 霍爾/薩頓(金溪)火災 1979 年 2 月 13 日 http://www.firebreak.com.au/jeff_cutting-bushfires.html
- ↑ 堪培拉時報 1979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