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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足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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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或足球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運動之一。原因之一是這項運動只需要一個球、球鞋、護腿板和任何用於球門的標記。帶上兩支球隊,比賽就開始了。因此,非正式比賽很容易組織起來。

比賽由兩支由 11 名球員組成的球隊進行。其中一名球員被稱為守門員(門將),他的目標是不讓球進入球門。守門員是唯一可以用手觸球的球員,但只能在他們防守的禁區內。其他 10 名場上球員的目標是透過將球射入對方球門來得分,同時避免失球。他們透過帶球、傳球,最終射門來實現這一目標。場上球員可以使用身體的任何部位,除了他們的手或手臂。比賽時間為 90 分鐘,在 45 分鐘後換邊休息,休息時間不超過 15 分鐘。裁判可以為每節比賽中損失的時間進行調整。比賽結束後,進球數最多的球隊(球進入球門的次數)被宣佈為獲勝者。如果比賽打平,根據比賽規則,可能透過加時賽(時間為 30 分鐘)或點球大戰來決出勝負。

典型的足球場

球場必須是矩形的,可以是天然草皮或人工草皮。球場大小與聯賽和國際比賽成正比。一般來說,足球場應為 105 x 68 米(115 碼 x 74 碼),但每個球場通常都有不同的尺寸。球場的長邊稱為邊線,短邊稱為球門線。球場被分成兩個半場,每支球隊防守自己的球門。球門線旁邊是 18 碼區和 6 碼區,它們標誌著球門和守門員的位置。18 碼區也被稱為禁區,如果對方球隊犯規,可以從這裡罰點球。

足球比賽中使用的球是球形的,周長 27-28 釐米,重量 14-16 盎司(410-450 克)。聯賽或國際比賽中使用的球必須獲得國際足聯的認證。世界上每個職業聯賽都使用自己特定的球。有一些重疊,例如西甲和英超聯賽都使用耐克 Odrem(2015)。此外,每屆世界盃都會提供一個新的獨特足球,反映主辦國的文化。

比賽中兩支球隊都有 11 名球員,但也有替補球員。11 名球員被分為四類:

  • 守門員:他/她必須嘗試阻止對方球隊得分(將球踢進他的球門)。守門員是唯一可以用手觸球的球員。
  • 後衛:他們試圖透過保護自己的球門來阻止對方球隊得分。
  • 中場球員:他們是後衛和前鋒之間的球員。他們將球傳給前鋒,以便他們得分。中場球員也幫助後衛(透過防守自己的球門)和前鋒(透過嘗試自己得分)。
  • 前鋒(也稱為前鋒攻擊手):他們試圖透過將球踢入對方球門來得分。

雖然一支球隊有 11 名球員,但有一些常用的方式來安排他們。如今,三種最常用的陣型可能是 4-5-1、4-3-3 和 4-4-2(注意:第一個數字是後衛的人數,第二個是中場球員,第三個是前鋒),儘管每種陣型都有一些不同的變體。4-4-2 的兩種變體是“平背四”和“菱形背”或“清道夫、後腰”,後四名後衛形成一個菱形,後腰在清道夫的前面。其他不太常用的陣型有 3-6-1、4-2-4 和 3-5-2。可以根據比賽的形勢對陣型進行調整。如果一支球隊只進了一個球,他們在比賽的最後階段可以改變陣型,或者當他們落後一個球時,他們可以派更多球員上前進球。

共有四名裁判。主裁判擁有唯一權力,但兩名邊裁從邊線進行執法,可以給他建議,特別是在越位問題和球是否出界的問題上,或者提醒他注意他可能錯過的犯規行為。第四裁判站在場外兩支球隊替補席之間,負責控制換人,並跟蹤比賽的進球、黃牌和紅牌。

比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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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足球比賽由上下半場組成,每半場為 45 分鐘。上下半場之間有休息時間,休息時間不超過 15 分鐘。

傷停補時(也稱為補時)是在每節比賽結束後由裁判自行決定新增的時間。新增的傷停補時時間與比賽中延誤的時長大致成正比。這些延誤可能是由於受傷、換人所浪費的時間、故意拖延比賽時間等原因。雖然這些延誤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傷停補時對於落後的球隊來說可能是扳平比分甚至取勝的關鍵。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子是 2013-14 年歐冠決賽,皇家馬德里對陣馬德里競技。馬德里競技以 1-0 領先,直到皇家馬德里的塞爾吉奧·拉莫斯在傷停補時階段扳平比分。比賽進入加時賽,皇家馬德里以 4-1 獲勝,獲得了他們的第 10 個歐洲冠軍。另一個例子是 1998-99 年歐冠決賽,拜仁慕尼黑對陣曼聯。拜仁慕尼黑在比賽的早期進球,並在比賽的大部分時間裡控制了比賽,直到曼聯在比賽的第 91 分鐘和第 93 分鐘分別進球,以 2-1 獲勝。在 2018 年世界盃上,巴西對陣哥斯大黎加,打進了兩球。庫蒂尼奧在第 91 分鐘進球,內馬爾在第 97 分鐘進球。此外,在 2018 年世界盃上,韓國隊對陣德國隊,打進了兩球,使衛冕冠軍德國隊自 1938 年以來首次提前出局。金英權在第 92 分鐘進球,孫興慜在第 96 分鐘進球。

如果在常規時間結束時打平,在某些比賽中,比賽可能會進入加時賽,加時賽由兩個 15 分鐘的半場組成。如果在加時賽結束後比分仍然打平,兩支球隊將進行點球大戰(在比賽規則中正式稱為“點球”)來決定獲勝者。請注意,加時賽期間進的球被視為比賽的最終比分的一部分,與點球不同,點球只用於決定哪支球隊晉級下一階段的比賽。

在每輪比賽中兩支球隊對陣兩次的比賽中,稱為兩回合比賽,獲勝者是兩場比賽總比分最高的球隊。如果兩回合比賽的結果打平,通常會使用客場進球規則來決定哪支球隊晉級:比較每支球隊在他們指定場地以外的比賽中進的球。如果根據此計算結果仍然打平,比賽將進入加時賽。如果在加時賽結束後比分仍然打平,通常需要進行點球大戰。其他比賽可能要求打平的比賽重賽,但這是一種非常罕見的規則。

130px|右 當球完全越過球門線,位於門柱之間且低於橫樑時,進球即告完成,前提是進攻方沒有犯規。很明顯,最常見的進球方式是踢球,但第二常見的進球方式是用球員的頭擊球,更常見的是被稱為“頭球”。由技術精湛的球員頭球的足球速度可以超過每小時 20 英里。

越位法的應用最好分為三個步驟考慮:越位位置、越位犯規和越位處罰。

越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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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名球員比球和倒數第二個對手更靠近對方球門線”,則該球員處於越位位置,除非他在自己的半場。與倒數第二個對手處於同一水平線的球員被視為處於非越位位置。請注意,最後兩名防守隊員可以是守門員和另一名防守隊員,或者兩名普通防守隊員。還要注意,越位位置是在隊友觸球/傳球時確定的——球員的越位位置狀態不會因雙方球員後續跑動而改變。

重要的是要注意,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構成犯規

越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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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只有在“球被其隊友觸球或傳球時”,在裁判看來該球員透過以下行為參與積極比賽時,才犯越位犯規:干擾比賽;干擾對手;或透過處於該位置獲得優勢。

確定比賽是否處於“積極比賽”中可能很複雜。如果球員直接從擲界外球、球門球或角球中接球,則該球員沒有犯越位犯規。

國際足聯在 2003 年釋出了關於解釋越位法的新指南,這些指南被納入 2005 年 7 月的第 11 條規則。新措辭旨在更準確地定義以下三種情況

  • 干擾比賽是指觸球或踢球,該球由隊友傳球或觸球。
  • 干擾對手是指透過明顯阻擋對手的視線或行動,或做出裁判認為具有欺騙性或分散對手注意力的手勢或動作,來阻止對手觸球或踢球。
  • 透過處於越位位置獲得優勢是指觸球,該球從門柱或橫樑反彈到他,或從對手反彈到他,而他之前處於越位位置。

直到今天,裁判對這些新定義的解釋仍然存在爭議,主要是因為在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能夠做出哪些動作而不被判斷為干擾對手。

越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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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犯規的處罰是對犯規發生地點,對對方球隊進行間接任意球。

在執行這項規則時,裁判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他的助理裁判,助理裁判通常與他所負責端場的倒數第二個防守隊員保持一致。

助理裁判在越位方面的任務可能很困難,因為他們需要跟上進攻和反擊,考慮在球被傳球(通常是從球場的另一端)時哪些球員處於越位位置,然後確定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是否參與積極比賽。由於透視縮短效應,錯誤判斷的風險進一步增加,這種效應發生在進攻球員與助理裁判之間的距離與進攻球員與防守隊員之間的距離明顯不同時,並且助理裁判沒有直接與防守隊員保持一致。越位執法的難度常常被觀眾低估。試圖判斷球員在踢球時是否與對手處於同一水平線並不容易:如果一名進攻球員和一名防守球員在相反的方向奔跑,他們可以在十分之一秒內相隔兩米。

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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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球分為兩種型別

  • 直接任意球
  • 間接任意球

如果對方球員用手或手臂觸球(除非他是在禁區內的守門員)或對對方球員犯規,則更有可能判給該球隊直接任意球。間接任意球通常是針對違反規則的行為,而這些行為不一定針對對方球隊的球員。直接任意球可以射入球門,但只能由一個人觸球。

間接任意球由裁判從判罰犯規之時開始舉起手臂,直到由除罰球者以外的另一名球員首次觸球。如果來自間接任意球的射門進入對方球門,而沒有被其他球員觸球,則不判進球,並判給防守球隊球門球。一個許多人難以理解的概念是“優勢”,球員可能會犯規,但如果該球員的球隊沒有因此失去優勢,則可能不會判罰犯規。例如,如果球員在將球傳給進球的隊友的過程中被撞倒。

點球是針對對方球員在對方禁區內犯規(該犯規的處罰是直接任意球)而判給球隊的罰球。球放在球門中心前方 12 碼處標記的點上。除罰球者以外的任何球員在球被踢出之前,不允許在離球 10 碼範圍內:守門員是唯一允許在罰球區內的球員,他必須在他自己的球門線上直到點球被踢出。罰球者必須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不能再次觸球。如果球進入球門,則判進球。

擲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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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球從邊線離開球場,比賽將由擲界外球(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擲球者必須雙腳著地,在球場外,並且必須用兩隻手從頭頂後方將球擲出。如果球從擲界外球中擲入球門而沒有觸及其他球員,則不判進球。

球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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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球隊的球員是最後一個觸球的人,然後球越過球門線,或者球從球門球、擲界外球或間接任意球直接進入球門,則防守隊的球員將在離球門 6 碼處的線所標出的區域內用腳踢球。球必須離開罰球區才算開始比賽。

如果防守隊員是最後觸球的人,而球越過球門線,或者球直接從防守隊員開出的球門球、擲界外球或間接任意球進入球門,進攻隊員應從球離開球場的最近球門角的四分之一圓弧處開球重新開始比賽。

有關基礎知識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FIFA 比賽規則 或足球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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