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礎與教學評估/學校組織/治理
學生將識別公立學校治理層級結構的各個層級。
學生將識別每個層級的職責。
學校系統的掌權者是誰?公立學校治理系統實際上是一個層級結構(March, 1978)。這個層級結構從聯邦一級開始,到個別教師結束,共有幾個層級。它是一個行政人員金字塔,盡其所能教育今天的學生。
雖然有些人可能認為學校管理從聯邦政府開始,但事實是,聯邦一級很少參與教育,即使在資金方面(Federal Role, n.d.)。聯邦政府為教育制定了一些指導方針,例如“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但沒有制定具體方針,例如教學大綱。實際上,各州對本州學校及其教學內容擁有最大的權力(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s [ECS], 1999)。各州設定學生將要學習的內容以及他們必須達到的標準。這意味著如果一個孩子在田納西州達到其年級水平標準,他可能在弗吉尼亞州的該年級水平上沒有達到標準。各州試圖決定學生在升入下一個年級甚至大學之前,必須掌握哪些知識(ECS, 1999)。
各州還選擇教師必須達到的標準(ECS, 1999)。各州希望教師能夠教育學生達到設定的標準。每個州都有一些強制要求,但每個州都有自己的變體。每個州都要求教師擁有大學學位,並透過某種形式的標準化考試才能在其公立學校系統任教。雖然有全國性的考試,但每個州都要求不同的考試。遷移到不同州的教師可能需要完成新的考試,甚至需要完成新的課程才能獲得該州的執照。
各州在學校資金方面發揮著最大的作用。聯邦政府提供的資金很少。大多數聯邦資金是由個別學校以專項撥款的形式申請的(Federal Role, n.d.)。各州提供教師工資以及每個學校運營所需的資金。每個學校都有一個家長教師協會,可以幫助學校獲得用於科技等方面的資金(ECS,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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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區層級的層級結構 學區委員會 教育局長 校長 教師 |
每個州都劃分為幾個學區(ECS, 1999)。大多數管理都是小範圍的,要麼在學區內,要麼在個別學校內進行(March, 1978)。每個學區都有自己的學區委員會,由民選成員組成(Office of the Education Ombudsman, n.d.)。這些委員會決定其學校如何達到州政府設定的標準。他們還將決定他們認為學校應該做些什麼來服務其學區的孩子。其中一些事情包括監督課程,並幫助推廣更好的教學技巧(Education Administrators, n.d.)。委員會必須確保所有學校都達到州政府設定的水平,因此他們利用其資源推動學校達到其設定的標準(ECS, 1999)。
教育局長負責監督學區內的學校(ECS, 1999)。就像政治家一樣,這個職位通常由那些從層級結構底層一步步升遷的人擔任(March, 1978)。他們負責確保學校按照學區委員會的要求行事。他們定期訪問學校以檢查其運營情況。他們與校長和教師合作,確保孩子能夠充分利用每一天的學校時光。
學區聘用校長負責監督每個學校。這些校長負責確保教師履行職責,孩子們獲得應得的教育(Office of the Education Ombudsman, n.d.)。他們負責排課、計劃日常活動以及管理學校的整體活動(Office of the Education Ombudsman, n.d.)。校長定期訪問教室,以確保教學順利進行,教師能夠充分利用教學時間。校長的另一個艱鉅任務是學校預算。校長必須決定如何最好地花掉學校的錢(Education Administrators, n.d.)。
學校還有副校長。這些行政人員協助校長進行學校的日常活動。他們還處理大多數紀律問題,讓校長能夠專注於其他職責(Education Administrators, n.d.)。
每所學校都負責聘用自己的教師。校長可以決定聘用誰,只要他們符合州政府的資格(ECS, 1999)。教師透過學區申請工作,可能在被某所學校聘用之前,要在幾所學校面試。每個學校都不一樣,所以校長通常會尋找適合學校的教師。
教師對學生的影響最大。他們最終決定課堂上發生什麼(ECS, 1999)。每天早晨教室門關上後,教師便要負責有效利用時間,讓孩子們達到州政府設定的標準。如果他們課堂上的孩子表現不佳,教師將承擔責任。
總之,聯邦政府制定了教育的一般規定,並且對學校的資金投入很少(Federal Role, n.d.)。
各州擁有最大的權力,因為他們能夠設定教師和學生的標準,並且幾乎完全資助公立學校系統(ECS, 1999)。
學區在州政府委託的領域擁有權力。每個學區都有一個民選的學區委員會,該委員會決定如何達到州政府設定的標準,以及他們認為有利於學生教育的其他任何事情(Office of the Education Ombudsman, n.d.)。
教育局長負責監督學區內的學校,並確保他們按照州政府和學區制定的要求行事(ECS, 1999)。
校長在副校長的協助下管理其個別學校(Office of the Education Ombudsman, n.d.)。
教師按照所有層級結構制定的標準對學生進行教學。
1. 教育層級結構中的哪個層級負責聘用教師?
a. the federal government b. the principal c. the school board d. the state
2. 以下哪一項不是校長的職責?
a. budgeting the individual school's money b. hiring teachers c. making standards for curriculum d. scheduling activities
3. 有一位老師沒有達到州、學區和學校設定的標準。誰將負責糾正這種情況?
a. the board of education b.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 the principal d. the superintendent
4. 什麼情況下州政府會直接介入一所學校?
a. when the an individual teacher is not teaching the curriculum set by the state b. when the building needs repair or rebuilding c. when the school board sets standards higher than the state's standards d. when the school is not meeting state standards repeatedly
1. B – 校長聘用他們認為最適合學校的教師。
2. C – 校長不制定課程標準。州和學區選擇將要教授的課程。
3. C – 校長將處理這種情況,因為如果這不是整個學校的問題,它將在較小的層面上解決。
4. D – 州政府不會干預個別學校,除非該學校沒有達到州標準,並且較低級別的層級沒有采取措施。
教育管理者。 (n.d.). Retrieved February 8, 2009, from http://www.bls.gov.
教育州際委員會。 (1999). 管理美國的學校:改變規則. 丹佛,科羅拉多州:教育州際委員會。
聯邦在教育中的作用。 (n.d.). Retrieved February 8, 2009, from http://www.ed.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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