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公共領域日,今天...奉獻!今晚,版權將為一批新的舊媒體過期。作者去世後 70 年(在大多數國家),這些作品終於屬於我們所有人。為什麼等那麼久?因為在 16 世紀,可憐的藝術家的家庭生活很艱苦,所以父親作品的版權收入應該為兩代後代提供生活保障。哦,還有米老鼠法案:也就是說,因為迪士尼公司特別想要這樣。(只有大型特許經營權才能從重複的版權期限延長中獲利。)否則我們將擁有免費的米老鼠,這將是不可理喻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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