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證券代表考試/股票證券
公司可以透過向公眾發行公司股票來籌集資金。這些股票被稱為股權證券或股票。當公司想要出售股權證券時,它首先要申請章程,章程中會說明股票的面值和授權發行股數。以下是股票型別概述:
- 授權股
- 已發行股
- 庫存股
- 流通股
- 未發行股
- 已發行股
股票可以是普通股或優先股。普通股持有者作為公司部分所有者,享有以下權利:
- 獲得股票證書的權利
- 以股利形式分享利潤,如果支付的話
- 參加股東大會並投票的權利,特別是選舉董事會
- 轉讓或出售其股票的權利
- 獲取公司資訊的權利,例如財務報表
- 按照其現有持股比例獲得新發行股票的優先認購權。
股利可以以現金支付給股東,可以是額外的股票,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如果股利以股票支付,每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因為所有股東都按其持有的每股股票獲得相同數量的股利股票。以股票支付的股利會增加流通股數量,但不會增加面值。在支付所有債務和支付優先股股東的股利後,才會向普通股股東支付股利。
優先股股東在破產時對剩餘資產享有優先索賠權,在債權人(例如債券持有人)獲得償付後,但在向普通股股東支付任何款項之前。優先股還可能具有保證股利,有時賦予比普通股股東更高的投票權。重要的是要單獨審查與公司優先股相關的權利,因為額外的權利在不同的公司之間差異很大。有些優先股根本沒有投票權,或者可能沒有保證股利。
支付給優先股股東的股利通常是基於面值的固定比率,並且可能是累積的,這意味著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支付股利,該股利將累積,並在資金可用時必須支付。優先股也可以轉換為固定數量的普通股。它也可能是可贖回的,這意味著公司可以回購或贖回優先股。此外,優先股可以參與支付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
公司可以向股東提出股票分割建議,以使股票對投資者更實惠。股東可以選擇投票贊成或反對分割。如果分割提案獲得透過,那麼流通股數量將按分割比例增加。例如,對於 2:1 的分割,每個股東將獲得一股額外的股票,從而使流通股數量翻倍。新的股票來自最初未發行的授權股票。分割股票,例如 1:2,將使股價降至分割前價值的一半,並且也會分割股票的面值。股票也可以進行反向分割。如果股價很低,這將使股票對投資者更具吸引力。反向分割會減少流通股數量和麵值,比例與分割比例成正比,例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