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亞州水資源/法律/節約使用法
外觀
節約使用法,O.C.G.A. § 48-5-7.4
節約使用法允許土地所有者將其全部或部分財產指定為“真正節約用途”,這將使土地所有者有權在未開發土地上享受稅收優惠。
合格用途可能包括溼地、雨水溼地和徑流區域、地下水補給區、河流和溪流廊道和緩衝區、瀕危物種棲息地、野生動物自然棲息地、高海拔地區(如山脊頂部和山頂)以及農田。
要符合資格,土地所有者必須同意將土地連續用於合格用途十年。最大面積為 2000 英畝。為了保持節約使用狀態,財產所有者必須提交一份由持證工程師簽署的年度檢驗報告,證明財產正在維護其預期狀態。受當前使用評估影響的財產應在稅收摘要中與其他財產分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