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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亞州水資源/法律/土地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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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亞州土地保護法,O.C.G.A. § 36-22-1

法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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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由佐治亞州立法機構於 2005 年透過,旨在透過為州和地方政府提供資金並鼓勵與私營部門的夥伴關係來促進土地保護。該法案還建立了佐治亞州土地保護迴圈貸款基金,該基金將由佐治亞州環境設施管理局 (GEFA) 管理,將提供多種融資選擇,透過這些選擇可以購買保護地役權或完全產權。基金和管理局的運作由佐治亞州土地保護委員會監督,該委員會負責審查所有專案提案並就資金分配提出建議。該法案指示佐治亞州自然資源部建立一個與這些目的相一致的土地保護計劃,與地方政府合作確定和審查土地保護專案,並維護一個地理資訊系統,旨在作為土地保護活動的綜合資料庫。它還指示該部門與佐治亞州林業委員會、州土壤和水資源保護委員會、佐治亞大學系統合作推廣服務等合作,提供資訊和技術支援,以促進土地保護專案。非政府組織也鼓勵向公共和私營部門提供教育,並與縣、市和部門合作進行土地保護專案。” 自然資源部,綜合野生動物保護戰略,附錄 G

法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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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具體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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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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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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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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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