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土地和水資源保護基金法 (1965)
協助保護、開發和利使用者外休閒資源,使這些資源能夠被美國現在和未來的所有公民和訪客利用和享受。
為各州規劃、收購和開發所需土地和水域區域和設施提供資金並授權聯邦援助,以及
為聯邦收購和開發某些土地和其他區域提供資金。
根據該法案分配的資金應為公園費用和公園許可證產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