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亞州水資源/法律/植物保護法
外觀
美國植物保護法
植物保護法 (PPA) 將 10 項現有的 USDA 植物健康法律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整合到一項綜合性法律中,包括規範植物、植物產品、某些生物防治生物、有害雜草和植物害蟲的權力。植物檢疫法、聯邦害蟲法和聯邦有害雜草法是該新法取代的 10 項法令中的幾項。PPA 的必要性在於植物害蟲目前對美國農業、環境、經濟和商業造成的影響,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
旨在防止有害於植物的害蟲的進口、出口和傳播,以及為其控制和根除提供便利,以及植物和其他事物的認證
PPA 賦予農業部長,並透過授權委託,賦予 USDA 的動植物檢驗檢疫局 (APHIS) 權力,禁止或限制植物、植物產品、某些生物防治生物、有害雜草和植物害蟲的進口、出口和州際移動。根據 PPA,違反者將面臨比以往更嚴厲的民事處罰,因為他們走私可能攜帶植物害蟲或疾病的非法植物或農產品。PPA 賦予農業部長權力傳喚檔案證據和證人以起訴違反者。該法還為 APHIS 提供了一種成本回收機制,用於支付與美國入境口岸遺棄貨物處置相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