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亞州水資源/法律/潮汐水保護法
外觀
潮汐水保護法,O.C.G.A. §§ 52-1-1 至 10
潮汐水保護法禁止在潮汐水下的土地上進行住宅開發。佐治亞州自然資源委員會擁有拆除位於潮汐水上的住宅的權力。
潮汐水包括海岸上和海岸附近潮漲潮落的土地,包括海洋、海灣和受潮汐影響的河流。州所有權和公共權利:佐治亞州擁有該州所有潮汐水的床,並以人民權利的受託人的身份持有該所有權。人民有權使用潮汐水進行捕魚、通行、航行、商業和運輸。
該法案主要適用於住宅建築,但不包括停泊在碼頭的船屋。商業場所受沿海沼澤地保護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