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亞州水/法律/統一保護地役權法
外觀
佐治亞州統一保護地役權法,O.C.G.A. §§ 44-10-1 至 8
該法案制定了使用保護地役權的標準,目的是保護森林、開放空間和農業用地。保護地役權是對一塊土地的限制,它阻止開發並保持土地現狀。這些規定與水資源沒有直接關係,但保護措施可能有助於維護天然水道和水質。
保護地役權的建立、轉讓和登記方式與其他地役權相同。地役權在縣高等法院登記。
保護地役權是一種保護綠地免受未來破壞的方式。在房產上設定保護地役權可以為土地所有者帶來稅收優惠。這些地役權通常由社群非營利組織(如土地信託基金)持有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