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亞州水/法律/野生與風景河流法
外觀
美國野生與風景河流法 (1968)
野生與風景河流法 (WSRA) 的頒佈是為了保護列入國家野生與風景河流系統(系統)或正在研究是否納入系統的河流的自由流動狀態,這些河流因其傑出的風景、娛樂、地質、魚類和野生動物、歷史、文化或其他類似價值而受到重視。系統中的河流被分類為野生河流區域、風景河流區域或休閒河流區域。WSRA 制定了適用於水資源專案的規定,並保護河流或河流段及其周圍的土地。
內政部(透過國家公園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和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和農業部(透過森林管理局)管理其管轄範圍內的野生與風景河流,並進行必要的調查,將其他河流或河流組成部分納入系統。根據該法案第 2(a) 條,各州也可以向系統提議河流並進行管理。
WSRA 第 7 條明確禁止聯邦機構為可能對野生與風景河流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水資源專案的建設提供援助。援助可以是貸款、贈款或許可證的形式。水資源專案是指任何水壩、水管、水庫、發電站、輸電線路、向水域排放或開發專案,這些專案會影響野生與風景河流或研究河流的自由流動特徵或風景、娛樂、魚類和野生動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