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問題:日本/和平運動與和平博物館/第九條
概述
日本憲法第九條禁止國家進行戰爭行為。它於1947年5月3日,緊隨二戰之後生效。
官方英文翻譯為
“第九條。日本人民衷心渴望建立一個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戰爭作為國家主權權利,以及以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2) 為了實現前款之目的,絕不保有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國家之交戰權不予承認。” (日本憲法)
首相石原純提出了該條款。他想禁止日本建立任何軍事力量。他認為,任何戰後劣質的軍事力量都將失去人民的尊重,他擔心人們會開始沉迷於重新武裝日本。
1950年,美軍撤出日本,以協助朝鮮戰爭,使日本沒有武裝保護。美軍組建了一支由75,000人組成的“國家警察預備隊”(NPR)來維持秩序,並防禦任何可能的入侵。這最終演變成日本自衛隊(JSDF),擁有陸、海、空自衛隊。
2007年,首相安倍晉三呼籲重新審視該檔案,以使日本在全球安全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並重振民族自豪感。然而,許多人反對這一想法,因此它已成為一個全國性的辯論話題。
一些支援修改第九條的理由
有些人認為,各國有權以其全部能力管理自己的軍隊。這可以使日本在世界舞臺上更加強大。
朝鮮導彈在日本領空進行試射,以及中國和韓國之間的陸地衝突,迫使一些人希望建立一個更強大的防禦體系,以抵禦這類可能的地區性威脅。
日本的盟國將受益於其在軍事方面的投資以及在危機時期提供的支援。
許多國家已將過往的錯誤拋之腦後,例如德國已派兵前往阿富汗和科索沃。有些人認為,日本應該超越過去的戰爭罪行,重新加入世界軍事力量。
一些反對修改第九條的理由
如果鄰國感到日本侵略性軍隊的威脅,日本的周邊環境可能會變得危險。
許多人認為,日本在二戰中的行為尚未得到真誠的承認,例如為戰爭罪犯建造神社,以及現任首相批准的教科書跳過了戰爭中可恥的方面。因此,他們認為應該保留第九條的限制。
許多人樂於在經濟上協助美軍,因為這使日本能夠保持其和平主義的方針,而這種方針已成為該國的一種強大的文化價值觀。他們寧願尋求影響力,而不是武力。
儘管日本是唯一一個遭受過核武器襲擊的國家,但它仍然堅持不使用暴力和武力的衝突解決方法。許多人認為,這對世界其他國家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
參考資料
www.asiasentinel.com
www.en.wikipedia.org
www.idebate.org
www.solo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