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簡介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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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是一種玩家使用球杆將球擊入洞的運動。在常規比賽中,玩家通常從球場的第一個洞開始,在第十八洞結束,共打18洞。在完成球場比賽中,揮杆次數最少的玩家獲勝。比賽在草地上進行,洞周圍的草被修剪得更短,稱為果嶺。
高爾夫規則允許使用最多14根球杆。這些包括球道木杆、沙坑桿、推杆、球道木杆(s)以及在某些情況下混合杆。高爾夫運動的管理機構是聖安德魯斯蘇格蘭皇家古老高爾夫俱樂部和美國高爾夫協會。
最初有13條比賽“規則”,但還有一本關於規則未涵蓋內容的決策書。這本書足足有600頁厚!規則的最新變化是關於推杆的固定。你可以在此閱讀:http://www.usga.org/news/2012/November/Proposed-Rules-Change-to-Prohibit-Anchoring/
基本上有兩種型別的球手,業餘選手和職業選手。在職業方面,也有三種類型:1. 球場職業選手 2. 比賽職業選手 3. 教練職業選手。球場職業選手通常管理高爾夫球場的運營。比賽職業選手靠參加比賽贏得獎金為生,教練職業選手則靠教別人打球為生。